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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了樓主的例子,忽然想到一句話 記得西方人對華人的婚姻有類似這樣的形容:娶了華人的太太等於娶了她全家 若能彼此能真心照顧對方的家人那是件好事 但要搞清楚這不是義務,畢竟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 尤其是文中姑姑的意圖讓我覺得很噁心,擺明就要取來利用 姑姑這麼有心是不會自己照顧喔 :stupefy: |
引用:
+1.. :think: 好忠肯. |
說個離題的話
如果我朋友的阿公去蘇州了 依照法律 我朋友能分遺產嗎? |
引用:
可以 沒事先分配好的話 第一順位:配偶和直系血親卑親屬(兒女) 兒子如果繼承前死亡,由其子女(孫子女)代位繼承 如果你朋友沒有兄弟姊妹,他可以代位繼承他爸的應繼份(跟姑姑一樣多) 如果他有姊妹,他和姊妹共冋繼承他爸爸的應繼分 |
引用: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補充一下: 子女健在 當然由子女為繼承人 這時孫子女要靠邊站去 子女若離開人世 孫子女為其婚生子女 收養 同樣有繼承的權利 |
引用:
只有我認為投報率頗高... ?! |
引用:
所以依照我朋友的狀況是沒有繼承權嗎? |
引用:
年收入破億 彭于晏五星級飯店鬧免費水喝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0140916/8073477 【壹週刊】沒亂寫!還原彭于晏白喝現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40917/471459/ 有些有錢人真的很會省錢 :rolleyes: |
或許我很古板, 樓主的例子剛好最近我朋友跟我都在經歷.
基本上我沒指望其它親戚, 接來自己家裡住, 請看護過來照顧. 這裡不說男女, 同樣都是人, 不說別人, 我親戚裡的"男性"沒人幫忙. 結了婚就是有另一伴, 多一個人就是多一個意見, 別奢求. 我看過最扯的, 什麼都只留給兒子, 只有需要出錢的會找女兒分擔. 因為女兒嫁了一個好女婿, 話不說得太難聽, 點到這裡為止. |
這種人的要求是永無止境的。答應了第一項會有後續的一百項。
唯一解決的方式就是,她要什麼,她自己下來做。 如果她不做,就別叫別人做了。 這個命題本身錯誤,所以如果找婚姻的目的這個方向,是不會有答案的。 問題是,你如何面對這些很會要求別人的人。 你自己敢了,做了,負起責任了,事情就解決了。 解決問題的方法往往在自己身上,共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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