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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死聯盟:「一起面對」「北捷事件再次證明死刑無法嚇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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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廢死很好啊!
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我們尊重你的主張! 但是,這也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既然還沒有修法廢死,就應該依法執行死刑! 法務部長啊!請做點事吧! :jolin: :jolin: :jolin: |
希望下個月就直接槍決
這樣才會有嚇阻犯罪 如果他可以交保的話 應該上街人數會破百萬 :think: |
引用:
模擬 (X) 實作 (O) |
困中之困
很困 很困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我半仙我旁邊路過的 生死有命,大家出門在外自己多多保重,要靠不是人集團哈死 真的哈死。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
這個案子用公投的來投的話
我大概可以說贊成判死刑會佔多數,尤其北部的一定是一面倒 不能嚇阻就讓它與世隔絕 這案子也沒有冤獄問題了 |
引用:
而且要記得要殺光廢死聯盟成員才會被判死刑喔 想死的又不敢自殺的可以參考一下 |
引用:
幹~~我想按讚 :laugh: :laugh: :laugh: 那些人就讓那群人養吧 :mad: :mad: :mad: |
引用:
對的事,為什麼要拖到下個月?五月底前再簽一批壓壓驚不是很好嗎? :stupefy: |
引用:
死刑不是拿來嚇阻犯罪用的 而是要預防這些人以後會再犯罪 畢竟殺過人有經驗以後會越殺越順手 所以要讓他們與世隔絕才不會讓他們有機會再犯案 |
此句有誤,「北捷事件再次證明死刑無法嚇阻犯罪」,按兇嫌尚未伏法,當事人並未受到死刑影響而犯案,或者不因他人被判死刑挺而走險。再細究犯罪率與死刑統計,原文斷章取義,僅重短期而不重長期或趨勢:
只看短期,原文提到: http://www.taedp.org.tw/story/2685 而台灣於2006年至2009年停止執行死刑期間,重大暴力犯罪率穩定下降,顯示停止執行死刑不會使社會治安變壞。 ![]() http://www.taedp.org.tw/sites/defau..._biao__logo.jpg 但是長期而言,1993年至2013年在堅持死刑政策下,重大暴力犯罪率穩定下降,從34.1%降至10.8%,即使參考期後期自2010年至2013年,死刑執行逐年增加,重大暴力犯罪率也迴歸降低。同一張圖表,卻得出相反結論,若要解釋重大暴力犯罪率並因死刑而降低也可以。 原文提及「審判有其極限,若死刑存在,必會枉殺無辜」語意不通,按無辜者,無罪之人,執行死刑當然不能殺清白的人,一定要使罪魁禍首接受應有懲罰,因此就本案而言,北捷嫌犯(定罪之前,永遠是嫌疑人,縱使起訴也不代表有罪)若經審判死刑,依法執行時,已為有罪之人,所以並不枉殺無辜。 不能枉殺無辜是吧?使他有辜,不就好了!被執行死刑者,都是有罪之人。 事實上還有更積極的作法,類似古代斬立決,今日可以採用預防性緊急措施。按本案兇嫌犯案共殺4人、傷21人,若是在兇嫌開始殺1人時,立即射殺,將可保全其餘3名死者及21名傷者。這個很複雜,但也符合不爭論是否死刑,因為「審判有其極限」,不如直接就採用預防性防止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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