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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知道 可不可以告法官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41727)

傳說 2014-03-09 12:24 AM

我記得別篇有人解釋過了
禁閉≠死亡
如果法庭上你覺得被告利用禁閉致洪員於死
那你要負舉證責任
無法證明就幾乎是敗訴....

引用:
作者皇極驚兲拳
過失致死

簡單說就是,法官不討論致死的部分

只討論有關非法送禁閉室的處分

一個非法的行為,衍生出重傷害甚至死亡

只是法官只討論前者,自然判出來就是這個

兩隻馬 2014-03-09 12:53 AM

引用:
作者applebread
鬼百姓是嗜血的,而且要出人命才會開始補救

江國慶無罪--->小女孩無辜死亡,軍法的污名必須等到14年後找到許榮洲,而且這14年還會被一直酸

江國慶有罪--->重啟調查,國家道歉,百姓起鬨無罪,軍法依舊被抺黑


洪案相關人士無罪--->洪無辜死亡,軍法污名(現在叫司法污名)繼續下去…

洪案相關人士有罪--->多重後重啟調查,相關人士無罪,但早已槍斃,百姓起鬨無罪,軍法依舊被抺黑
如果沒有重啟調查那太好了,軍法繼續黑
如果重啟調查還是有罪那更好,軍法還是繼續黑,人民反轉向支持范佐憲等人


無論走哪一條世界線,人民始終都沒錯
錯的都是國家、軍隊、法院!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不是這樣嗎??
沒錯~我們就是刁民... :D :D :D

厝漢 2014-03-09 03:45 AM

引用:
作者tnt2
你去考法官 未來台灣司法靠你了
別忘了 你判對或錯 都有一半的人說司法不公



我考不上~~~ 我沒這種能力~~~

其他案件我先不提

但此案 很明顯 大多數的人 都認為 判的太輕了吧。一條人命 比狗不如!?

=============================================

洪先生 活該被操死!?~~~~~~~~~~~

照法條來說他明明就不用 被關的, 根本就是 公報私仇~~~~


一個人 活活 被玩死 ~~~~ 玩死他的人 竟然沒什麼責任!?



法律 應該要還給死者一個 公道才對~~~~~~~~ 這是多數人所期望的。

megag5 2014-03-09 04:21 AM

嚴格來說,就有限的證據來看,法官這樣判並無不妥.
國防布搓掉影片,搓掉會議紀錄,搓掉通話紀錄,那不是法官的錯.
這樣的情況下,請問要告法官什麼?
如果法官真的按照鄉民正義亂來那才叫瀆職.
雖然我對於出現這樣的結果也很不爽,因為我相信既然死了人總歸要有人出來負責.
出來負責的意思不見得是要出來抵命,除非能證明是蓄意謀殺否則我也不贊同這樣的案子要搞出死刑.

翁滴桃 2014-03-09 04:49 AM

引用:
作者厝漢
我考不上~~~ 我沒這種能力~~~

其他案件我先不提

但此案 很明顯 大多數的人 都認為 判的太輕了吧。一條人命 比狗不如!?

=============================================

洪先生 活該被操死!?~~~~~~~~~~~

照法條來說他明明就不用 被關的, 根本就是 公報私仇~~~~


一個人 活活 被玩死 ~~~~ 玩死他的人 竟然沒什麼責任!?



法律 應該要還給死者一個 公道才對~~~~~~~~ 這是多數人所期望的。
在台灣,酒駕撞死2人才判多久?洪員被操死?怎不說他當兵能胖這麼多,幾乎沒體能,又白目,是誰的錯?他的長官嗎?大家都知道職業軍人很爛,但今天你若是這些當官,你會真的玩死下屬嗎?

jshj0314 2014-03-09 05:58 AM

引用:
作者y2kplus
014證據確鑿~一樣爽爽過...不思檢討的政黨

014的案子也是經過高人指點的,出包時整套SOP就跑過了,所以後來才會沒事。
1.物證不足(燒掉,湮掉)
2.錄音檔經變造
3.收錢時間點非公職,而是民意代表,選民服務而已.
以上三點,有錯請指正

gop 2014-03-09 08:16 AM

引用:
作者厝漢
我考不上~~~ 我沒這種能力~~~

其他案件我先不提

但此案 很明顯 大多數的人 都認為 判的太輕了吧。一條人命 比狗不如!?

=============================================

洪先生 活該被操死!?~~~~~~~~~~~

照法條來說他明明就不用 被關的, 根本就是 公報私仇~~~~


一個人 活活 被玩死 ~~~~ 玩死他的人 竟然沒什麼責任!?



法律 應該要還給死者一個 公道才對~~~~~~~~ 這是多數人所期望的。


跟對岸的批鬥 伊斯蘭的私刑有何差別

可以證明 鬼島適合集權國家

MrHermes 2014-03-09 08:41 AM

引用:
作者ck78934
我認為判的並沒錯.....事情拆開來看,真的就是一連串的有心的操作,沒人希望他死,可通通加起來....他就是踏上死路.....這件事,框正了一些事,非戰時期,軍中不該有特立的軍審,回歸司法,這是好事,雖然司法...唉...哈哈....


沒人希望路上開車撞死人, 可是還是撞死人了, 為何還要賠到脫褲子?

envision88 2014-03-09 08:53 AM

引用:
作者翁滴桃
在台灣,酒駕撞死2人才判多久?洪員被操死?怎不說他當兵能胖這麼多,幾乎沒體能,又白目,是誰的錯?他的長官嗎?大家都知道職業軍人很爛,但今天你若是這些當官,你會真的玩死下屬嗎?


我不會玩死他
但是利用職權玩他其實就是違法
而違法因此導致他的死亡就必須負出代價
只是許多人認為這代價太輕
如果是本刑5年以下的罪
法官判1個月也是5年以下
判3年也是5年以下
這樣了解了嗎?

Crazynut 2014-03-09 09:03 AM

跟人命有關的案子,慣例都判的讓一般大眾感覺太輕--這是常態現象,一點也不希奇。

雖然我也很不爽這種現象,但至少你還是得承認法官的判決有一致性(大部份情況啦…)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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