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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目就是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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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講話很像狗房布.... |
引用:
請問現實生活中樓主有被圍剿致死嗎? 拿一個現實生活中已死亡的案例 對比在虛擬鍵盤上嘴砲而被指責 天差地遠 如果群體意志,都被指責是圍剿霸凌 等於放棄了人民的第四權"與論" |
白目不該死
但白目常常不是害死自己就是害死別人 有時候害死自己也害死別人 |
白目不該死
該死的是為什麼要留把柄給白目抓 |
引用:
那對操死洪的那一票軍人,他們是不是也是群體意志呢? :confused: |
引用:
樓主表明的意思,我已經解釋的很清楚 至於致死這一部分,洪案並沒有真相 我講什麼都是會被歸類於猜測,沒有證據 所以不予評論 |
引用:
意思是我可以去狗房布上班瞜~ 謝謝指教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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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我同意你的層層螺絲全部鬆掉, 但是, 殺人是要賠命的, 這句話是每個人都知道的, 但事實上, 世界上很多的殺人犯並非都是蓄意要殺人的. 我來舉個例, 像是之前有幾個大人虐待一個男童的新聞事件, 給他燙腳底/打毒品針, 他們的本意是惡意欺負凌虐弱小, 但是男童最終死了, 你覺得這些大人是殺人致死罪嗎? 又或者, 校園的霸凌致死, 這些都是意外致死. 唉....不過老實說, 台灣早就已經變質了, 正如某人說的, 殺一兩個人又不會死刑. 引用:
不能相提並論, 因為那票軍人在 "某方面來說" 是一群 "利益共同體", 有些人說洪"白目", 其實洪是因為得罪了那群人的共同利益 = 得罪那群人共同的潛規則, 至於什麼樣的利益? 回扣? 相信就不用我明講, 所以對那票軍人來說, 洪是白目的, 因為對那票軍人來說, 我們好好的拿"應該拿的錢", 你莫名奇妙來講我們, 那你是否作了出頭鳥, 很白目? 但對普羅大眾來說, 我們完全是不一樣的環境, 不同的人, 連面都沒有見過, 更諻論私下勾結, 也沒有什麼利益共同體的存在, 大家完全是根據心裡的一把尺在發言. 所以我才說這並不能相提並論. |
引用:
原來如此,受教了 :flash: :flash: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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