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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看到你想看的內容,然後別人說的話你都沒看到就自顧自回了一大堆 :jolin: 有沒有看到我說這對夫妻白目? 你有沒有看到我用擺爛形容這對夫妻的作為? 都用到白目跟擺爛了,你覺得我會認為他們有籌錢或是去借錢的打算嗎? 連想都不用想也知道這對白爛夫妻根本不負責任,在毫無懸念的東西上琢磨幹嘛? 如果我講的內容太複雜,我可以把它簡化的更白話。 由政府出面協調,解決"小孩子本身"或是'其他急難本身"的問題優先,然後讓這對夫妻/當事人負起所有應該承擔的責任, 而這都要透過法律制度才會有約束力。 像現在僅透過社會言論譴責有什麼實質的效果或意義? 父母要這樣擺爛,那就由政府介入,讓社工把小孩安置寄養或領養,這也是處罰的一種, 此外錢照樣向這對夫妻討,但是目前沒有制度要怎麼運作? 就是因為我不是個特別有愛心的人,所以我會認為國內外急難救助制度應該要盡量完善, 救急輔貧是原則,而不是國民碰到問題政府跟社會要考慮個案是不是夠可憐、是不是沒有人比個案更慘, 然後才有社會"發揮愛心"來把問題解決。 如果什麼事情都要靠社會大眾愛心、要排隊等比較可憐的人優先, 不要說社會局、內政部是拿來幹什麼用的,最根本的要一個沒用的政府幹嘛? 除了今天這件事情外,外交部、駐外辦事處嘴上說無能為力實際上沒把事情辦好、官僚態度擺爛的事情有少過嗎? 真的沒聽過還是以為台灣人在國外發生問題找中共領事館幫忙比較有效果只是個笑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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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句句實在.... :think: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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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說得太好了! 真.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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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sh: 對根本不想養育兒女而擺爛的父母,政府介入把小孩帶走 算是種處罰!? :stupef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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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親權不算處罰不然算什麼?難道讓這對夫妻繼續"照顧"小孩? 還是說用罵的就能讓這對夫妻比較盡到做父母的義務? 再說也不是安置之後就沒這對夫妻的事,該還的債還是要還, 不還就是強制執行而已。 |
雖然這個案子目前沒有確切證據證明這對夫婦不在乎小孩.
不過確實有些父母根本不在意親權, 政府把小孩帶走是替他節省麻煩. 美國社會局就常面對這種的又愛生又不想養給全民製造麻煩. 還打過官司,結果聯邦法院說州政府如果企圖剝奪生育權是違憲. :laugh: :stupefy: |
問題就是現在沒有完善的制度, 所以對於這些擺爛的人們變成只能靠舆論這種力量不足的東西去控訴.
只要不是機器人, 都會被影響的.....如果連講都沒講的話, 豈非更可以令那種人當作沒這回事. 其實很多制度的產生, 也都是一開始因為 反應 才成效的吧. 引用:
可是有人的心態是要小孩在身邊是可以企圖謀取更多好處耶....... :jolin: |
引用:
這個要看狀況,有些州政府對弱勢家庭的生育教養補助是很優惠的, 結果導致有些父母不工作靠生小孩來領政府津貼過活,沒有小孩這些人就只能當遊民, 這樣的例子也是有,但不管怎樣雖的都是小孩 :stupefy: 引用:
憑良心說,爛人看多了這對真的是小咖,我是不想浪費力氣去譴責, 有些人就是臉皮厚,再怎麼罵都是白費力氣(最好的例子就是當今鹿茸皇 制度弄好,該怎樣罰的罰一罰,才是根本之道 |
引用:
剝奪親權是懲罰小孩子還是父母 ? 小朋友又不是遭到虐待 .... 小朋友在寄養家庭 ..是否會認為他們父母因為欠錢不要他 ? 多年以後回到原生家庭,還會快快樂樂成長 ? 將來父母欠稅...欠債經法院公告就剝奪親權... 那政府比地下錢莊更狠....... 小朋友不是物品也不是寵物 |
引用:
社會的機制就是讓當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就如同自然的機制~適者生存~不懂? 急難救助是要救助有需要的人~以他們的財力~他們需要急難救助? 社會教育就是自己去面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所帶來的後果 沒痛過哪學得到教訓? 假借制度化的理由~只是讓這個原本就有的機制失去它的效力 助長投機的歪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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