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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2025-06-06 10:29 AM

引用:
作者惡蟲
就算法官不會開,也可以找專業資訊人員來處理,本來就沒有硬要法官自行操作之理。
法官會不會操作IMAGE有什麼好說嘴的?
這裡一票發言內容都法盲等級的,還不是侃侃而談,被人點出錯誤也沒有半絲羞愧之意,有什麼資格嘴別人?


應該説是法官如果不會開,就應該安排專業資訊人員處理。
如果法官明知不會看還硬來現場表演電腦白癡才是大問題。
會不會使用特定軟體或特定操作跟智商157并沒絕對關係。
不過如果真的要智商157來表演啥都不懂好像也只會抓頭。
:o :stupefy:

LDSKINGII 2025-06-06 10:34 AM

引用:
作者bigDDD
就阿呆女法官不會開IMAGE就直接開原檔了
法官又不是萬能的,就像阿北當市長也不是全都知道,連1500在自己的硬碟裡也都不知道

法官不會開檔案很正常,萬一開壞了那辯方又有戲了你說對不對

supermaxfight 2025-06-06 10:35 AM

那個把飛機倒過來開的電影
有一幕是律師說 我會讓那檢測報告無效
==========================
現在感覺,法院自己把證物弄到沒有什麼公信力
然後怪對方律師在那邊GGYY

惡蟲 2025-06-06 10:37 AM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應該説是法官如果不會開,就應該安排專業資訊人員處理。
如果法官明知不會看還硬來現場表演電腦白癡才是大問題。
會不會使用特定軟體或特定操作跟智商157并沒絕對關係。
不過如果真的要智商157來表演啥都不懂好像也只會抓頭。
:o :stupefy:


前面講過了,法律是以勘驗原物為原則。
請不要與白粉們一起瞎起哄。

LDSKINGII 2025-06-06 10:39 AM

引用:
作者bigDDD
阿北不會開
用IMAGE也知道那是蒐證人員第一時間扣押後就製作成IMAGE檔了
所以檢方法官都很不專業
誰被審到誰倒楣
加密貨幣查不到金流可能會因為法官不會開WORLD就判你有罪
阿北不會開?自己用過東西自己不會開?

他不是科技阿北嗎?記帳都用excel 記很高級耶,不會用騙三歲小孩喔

skap0091 2025-06-06 10:43 AM

抓貪污圖利居然不是事先掌握證據

抓到人之後再去搜索

打開不知道哪裡的電子檔出現1500就厚~~~抓到了

要當事人交代這1500是什麼

阿奇怪這檔案誰打的?內容是指什麼?檢方自己沒掌握嗎?

也難怪證人臆測就能當證據,結果出庭說我沒證據都是猜的

金流查不到,現金也沒找到,事前也沒掌握到橘子

事後才說人逃出國了不敢回來,怎麼不是你有本事就去國外抓?

好有經驗、好有來頭、天下第一組耶

事前沒掌握證據、連重要人物都沒掌握,事後也查不到什麼實質證據

辦案全靠猜,我猜你有貪汙圖利,所以我就先抓再說

我猜那1500就是拿了1500萬,什麼金流、轉帳紀錄、現金通通都沒掌握

證人說詞當重要證據,現在又不敢公布偵訊過程

是不是也能懷疑檢方就是逼供?

那電子檔隨便人都能打開,是不是也能隨便打上1500?

使用IMAGE印象檔勘驗是為了避免任何開啟檔案操作都會造成寫入資訊

該不會有人不知道開檔案就會記錄時間

原始資料被搞來搞去,是不是就不知道最後編輯日?

那把該電子檔的建立日期、編輯日期、存取日期都給大家看看

只要出現收押之後的日期,是不是就能懷疑被人編輯過?

阿...剛剛法官才打開文件查看,所以日期應該會變成當天喔 :D

skap0091 2025-06-06 10:46 AM

引用:
作者惡蟲
前面講過了,法律是以勘驗原物為原則。
請不要與白粉們一起瞎起哄。

對啊,勘驗原物

但是電子檔直接開啟是不是就能編輯?

那不就等同凶器勘驗直接用手拿,都不用管指紋跑上去??

如果勘驗原物會戴手套避免指紋汙染

那勘驗電子檔透過IMAGE印象檔去避免更動原始數據都不懂嗎?

LDSKINGII 2025-06-06 10:53 AM

引用:
作者skap0091
抓貪污圖利居然不是事先掌握證據

抓到人之後再去搜索

打開不知道哪裡的電子檔出現1500就厚~~~抓到了

要當事人交代這1500是什麼..廢文43
抓到嫌犯再到嫌犯家中搜索很正常

連煙毒犯都這樣,在外面抓到咖啡包再去家中看有沒有製毒吸毒工具或其他毒品贓物

況且檢廉是直接到假老二家搜索,再帶回廉政署問訊送北檢複訊聲押送北院開雞押庭

哪來先抓人再搜索,叫你別亂看亂七八糟的政論節目你不聽盡唬爛一堆搞笑


惡蟲 2025-06-06 10:55 AM

引用:
作者skap0091
對啊,勘驗原物

但是電子檔直接開啟是不是就能編輯?

那不就等同凶器勘驗直接用手拿,都不用管指紋跑上去??

如果勘驗原物會戴手套避免指紋汙染

那勘驗電子檔透過IMAGE印象檔去避免更動原始數據都不懂嗎?


法院提示證物時,不一定都會有塑膠袋包覆,所以要採集指紋,當然是在進入法院的勘驗程序前就要完成的,不是說到法院都要提示證物了,才在那爭執指紋的問題。

同樣的,電子檔如果要查最後存檔的紀錄,也應該是之前就完成。
現在在吵這個,其實都是辯方的訴訟策略之一,懂的人都懂,不懂的人就只能被帶風向。

skap0091 2025-06-06 11:02 AM

引用:
作者LDSKINGII
抓到嫌犯再到嫌犯家中搜索很正常

連煙毒犯都這樣,在外面抓到咖啡包再去家中看有沒有製毒吸毒工具或其他毒品贓物

那也要先抓到咖啡包

可以隨時隨便進到你家去看看有沒有任何違法物品嗎?

搜索票你不知道嗎?大聰明

怎樣才會開搜索票?我可以拒絕開門嗎?
https://laws010.com/blog/criminal-o...al-procedure-06

搜索票是由法院審查核發,為了兼顧人民權利及犯罪的偵查而存在。根據刑法第122條所述,當 「有必要」或是有「相當理由」時,檢警可以進入家門進行搜索,並沒收「找到的犯罪證據」或是其他搜索者認為與犯罪相關的物品。

無令搜索的情況:

1.附帶搜索
附帶搜索是指,檢警在執行拘提或逮捕時,如果要搜索犯罪嫌疑人的身體、隨身包包,或是被逮捕時的交通工具,如汽車或摩托車,則不需要搜索票。

之所以會有「附帶搜索」不用搜索票,是為了保護執法人員的安全,避免犯罪嫌疑人因為抗拒逮捕,而用偷藏的兇器攻擊檢警;但如果不是這個範圍的搜索,比如到被告的辦公室或是公寓搜索,就要搜索票。

2.逕行搜索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2項規定,在逮捕或拘役時,如果有足夠事實認定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在裡面;或是追捕現行犯或逮捕脫逃的人時,有明確事實認定要找的人在裡面;或是有明顯事實證明其中有人犯罪,而且情況急迫時,都符合「逕行搜索」的條件,此時不需要搜索票就能進行搜索。

3.緊急搜索
如果今天執法人員認為有相當理由的急迫,比如「證據」可能會在24小時內銷毀、偽造或是改變時,便符合「緊急搜索」的情況。但「緊急搜索」後還是要記得請法院補發搜索票,以免最後因為被法官認為不符合「緊急搜索」的要件,而讓緊急搜索時的證據不能使用,落得一場空。

4.同意搜索
同意搜索的意思其實就如字面上意思,如果檢警出示證件說要搜索時,被搜索者欣然接受的話,便不用搜索票。不過律師還是建議,如果遇上有人號稱是檢警要進行搜索,記得請執法人員出示證件,確認無誤後再答應,較為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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