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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對廢死刑 白冰冰將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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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面的網兄提到的
廢死刑除了避免冤獄可能產生的無辜受害者之外 就目前來說, 最大的意義還是形式上的象徵意義 代表對刑罰的觀念已從報復轉變成為付出代價或贖罪 而且像這種由人來執行神的工作的責任, 對法官來說也太沉重了 如我前面提到的, 廢除死刑不代表對罪犯寬容 只是讓不幸蒙受不白之冤的人有機會平反, 也讓重刑犯對所犯罪行有所體悟 重點是在於刑責的合理化、檢討假釋制度, 以及嚴格執行法律的規定 取消刑期上限, 讓犯下的罪行都會反應到罪犯的刑責上不是更有意義 而在假釋方面, 也應視初犯、累犯、案由、情節輕重而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這樣才能有效達到刑罰本身的意義 另外, 有人說在台灣沒聽到什麼冤獄, 除了沒有報導或統計大家不知道外 在台灣的社會中, 死刑犯的家屬大概躲都來不及了, 還會去大聲疾呼蒙冤嗎? 而且死刑一旦執行, 會再去找出新的證據為冤枉的人平反的機會也很少吧! 在這裡還要提出一個問題 如果交通部為了減少超速造成的意外, 提議每台車都要裝設車速監控裝置 我想大概很多人都會站出來大喊擾民, 大喊過度限制人民自由 但在這個討論串, 卻有不少人認為, 為了維護治安, 嚴刑峻法與婨牲一點自由是可以的 實在難以理解 |
《犯罪問題焦點》死刑存廢與民眾對死刑與刑罰之看法
法務部上個月更新的資料,大家看看。 倒數第三段: 引用: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可以用在這裡嗎? 最後一段: 引用:
反對死刑者可能會有些失望,教育不是一天兩天能成的。 |
引用:
壞人就是不能決定別人的生死 所以他才會被殺呀... 你也想想吧 [當你家人遭受冤獄 再來爭取死刑的廢除 也是為時已晚了] 傲慢的回答, 憑什麼這些贊成廢除死刑的, 一定要假設反對廢除死刑的人都有可能犯罪面臨死刑的問題, 有可能有冤獄, 所以要設身處地想想. 憑什麼以我的家人作假設,你的家人不行嗎? 上限就是生命, 您是上帝嗎? 憑什麼上限由反對死刑的人決定, 大家決定廢除刑法, 改用民法或者弱肉強食, 處死死刑犯不行嗎? 比國數有意義嗎? 兩大強權美國中國都沒廢除, 再以全球人口數來看, 比得過嗎? |
陳定南是反對死刑的
但記得有一次有一個重大的刑案 記者訪問身為法務部長的他要如何處理 他的回答也是:加重刑罰 必要也是處以死刑之類的話 他的內心還是以死刑為最有效的嚇阻方法 |
引用:
你的立場好亂啊, 一下子講得好像不能廢死刑, 一下子又好像廢了也可以 1.為什麼是以"你"的家人作例子? 如果講"我"的家人, 你可能站在相同立場來想嗎? 2.既然你說上限就生命, 人不是上帝, 那為何可以由贊成死刑的人決定一個人死, 難道一群人就可以等同於上帝嗎? 3.由民法跟弱肉強食處死死刑犯?? 這是什麼邏輯? 如果刑法可以以民法形式處理, 那就有得瞧了; 又, 如果弱肉強食的話, 那也不必要有刑罰的規定了. 4.有人列出國數要顯示目前的國際趨勢, 代表有多少政府是這樣子做的, 如果要比人數, 那贊成死刑的總人數也未必比較多. 一個國家法治與人權進不進步並不是由國力強不強來看的, 在中國就是這樣, 這樣舉例不恰當. 美國也不是並沒廢除死刑, 而是各州有各自的做法. |
引用:
陳定南一個人並不能代表支持廢除死刑的人的立場 身為法務部長的陳定南出現兩種不同立場的發言並不恰當 這樣的發言可能有兩種原因: 1.陳定南本身並不真的是一個反對死刑的人 2.當時發生重大刑案, 這樣的發言 "符合社會期望" 好, 那再回到這個議題來說, 反對死刑的人提出的理由有: 1. 避免誤判造成冤死而無法補救 2. 死刑的存在並不比其他刑罰能降低犯罪率 (前面有人提出研究報告內容) 3. 死刑的廢除是象徵意義的, 在於改變刑罰的本質 4. 死刑廢除後可用其他刑罰來代替, 並不是因此而寬容犯罪者 支持死刑的人除了針對發言回應之外, 理由大致上是: 1. 死刑的執行的確能降低犯罪率 (前面也有人提出研究報告內容) 2. 這些人該死, 根本不能稱之為人, 這是他的報應 那麼, 請問支持死刑的人, 除了第1點外 有沒有比較具體, 而非情緒性或基於感覺上的想法? |
引用:
1. 你怎麼知道我不會 2. 民主國家多數決就等於上帝 3. 我還覺得廢除死刑才有得瞧,你要不要詢問大家的意見,而不是自己的主見 4. 號稱人權的國家如英國,在發動伊拉克戰爭時有沒有毫無理由就殺害了無數人,你可以找到解釋的理由嗎? |
引用:
1. 你會不會我不知道, 那是你的問題, 就不做爭辯了. 2. 你這樣的說法, 就是所謂的 "多數暴力", 民主法治國的原則請你再多參詳參詳. 3. 你知道刑法對於犯罪的規定非常嚴格嗎?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 "罪刑法定" 與 "禁止類推", 如果要像民法那樣有解釋、類推的空間, 那可能會有會被以 "A對B恨之入骨, 且A當時在B住處出𤰉 ==> A有足夠犯意與事實, 殺人罪成立", 我才會說很有得瞧. 4. 戰時的情況不能與平時相提並論, 況且發起戰爭是政治決定, 並不是司法的範疇, 況且戰時也不是完全沒有法律規定. 如果你願意不分平時戰時, 政治可以領導司法, 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另外, 你這裡似乎又模糊焦點了. |
引用:
其餘的我不爭辯了, 要說服你們就如同要教化死刑犯不要再殺人一樣困難 但講到英國等國家, 你們以為是人權立國似乎比較文明的國家, 在遇到侵略或被侵略時同樣是殺害許多人, 你們所謂的上限有分平時跟戰時嗎? 人權只是自欺欺人吧了! |
笑話...自以為如此公平,拯救生命?
吐納之間,感冒治病,多少生命就殘害在你手裡? 你為何感冒要醫病?可以消滅的病毒便行消滅,抑制得了的病毒,你卻要一直付出成本 來抑制,而為何殺死病毒?因為他有害於你。對於一個大人體(大社會)而言,罪有 應得而被判死刑的人,是不是一種病毒?你要抑制他?那麼請先付出抑制的成本,這是 特殊疾病,而且帶菌量太多,沒有健保給付。 你把納稅人當健保局? 台灣死刑率夠低了,可知有多少該死沒死的人繼續犯罪? 既然死刑率低,不如廢除?既然多少禁止核武條例,為何喊最大聲的擁有最多核武與毀滅性 武器?它是一種警示,重點是,難保哪天就會用到。 對於如同飆仔砍人一般重大現行犯執行死刑,可有誤判? 整天說會誤判死刑,又可知有多少因誤判而獲得新生的犯罪者繼續犯罪? 尚有死刑社會就惡化至此,人民法治道德觀念有到廢除死刑後,也不會有人犯下 滔天大罪的水準嗎? 為何無任何受刑人人權團體為受難者、受難者家屬、因人權而重獲自由而繼續犯罪的 犯罪者而成為受害者來發聲? 你們為可能被誤判的少數人發聲,我們為深受其害、可能深受其害的眾人,甚至是自身 發聲,這叫做多數暴力?嗜血?你們看著該死不死而繼續犯罪的罪犯、看著接著的受害者 而默默不語,是不是嗜血? 救多數人叫做嗜血,救少數人叫做人權? 民族性不同!如日本般謹守法治的國家,都有九成國民不願廢除死刑,就是因為人會有 嚴重危害社會,造成社會傷害與不安的份子存在。 廢除了死刑,要以無期徒刑代替,終生無期徒刑?假釋條例?你能保證之後的受刑人 不會在監獄裡頭犯罪?假釋出來以後不會繼續犯罪?人權團體為罪犯擔保,為何不對 重獲自由的罪犯行為擔保?為何不對所有人民擔保?這是司法機關的責任?誤判是司法 機關的責任?那為何獨不讓執行死刑為司法機關的責任?你們尊重生命,尊重犯罪者, 卻不尊重可能被危害的生命,再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人情你們做,責任丟給司法機關 與人民承擔? 刑罰再重,對於絕大部分守法人士是沒什麼影響的,我們要做的是維持嚴刑峻罰、整治 司法制度、強化人民法治道德觀念,極力確保人人都能不受非法的侵犯,等到人民道德 法治已到了烏托邦的理想境界,死刑自然用不到。 支持死刑有很多理由,只是你選擇性看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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