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在公共場所遇見警察時,眼神要怎樣才不可疑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25007)

Quaker2013 2017-03-23 04:59 PM

引用:
作者AndyCandy
有什麼好不能理解的,就您認知的人權標準比較低而已。
戒嚴時代跑出來衝撞體制的,社會也是很多人認為大逆不道啊!

媒體有報導,工人比較容易被盤查,
幸好台灣工運不發達,不然這涉及到歧視也都有得吵的...


各國也都有臨檢,臨檢的原由也是由警察自由心證,除非有另一套更好的方法,不
然權衡之下,我支持警察臨檢,能有效預防犯罪,侵犯人權的程度也不會太嚴重,
光是遏止酒駕就有一定程度的助益。

bird2005 2017-03-23 05:00 PM

各位鄉民遇到警察臨檢
還是乖乖配合才是上上策
要看身分證就拿給他
警察會小電腦按一按
不是通緝犯就會放你走

千萬不要挑釁警察
也不要被警察激怒
你口出諱言或身體碰到警察
你就會被警察移送妨礙公務

小老百姓弄不好會被壓制帶回警局
移送妨礙公務

要看身分證我就拿給你看
清清白白

Quaker2013 2017-03-23 05:02 PM

引用:
作者Fabio Lin
別想說服他啦
他的程度就是那樣

有人不斷秀自己偏頗的下限
搞不好還真的有人戒嚴比較好 :laugh:


出現只是為了攻擊而攻擊,沒有任何理性討論,你的程度好高阿。

然後下面又拿戒嚴的極端例子,支持臨檢=支持戒嚴!? 真沒說服力

GXroots 2017-03-23 05:06 PM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甚麼是非法甚麼是合法? 法務部長已經出面解釋,員警作為合法,但是技巧要再加強。

拒絕盤查當然是民眾權利,但是別忘了,如果警察真的覺得很可疑,有必要的話可以帶
回警局做進一步偵訊,這些都是合理且合法的,不然以後罪犯都不帶證件不配合臨檢,
只要不是現行犯,警察都拿他們沒轍。


法務部長決定合不合法? 那我們還需要憲法/大法官嗎?

行政部門用這些維護治安這種理由侵害我們的權利...

只因為今天你不是被臨檢的那個人 所以說得如此輕鬆 忘了你有權利不被懷疑為罪犯嗎?

警察要抓罪犯用的是證據 不是懷疑...

我的確認為除非現行犯 不然沒有理由逮捕...

DWEOOT103 2017-03-23 05:07 PM

引用:
作者bird2005
各位鄉民遇到警察臨檢
還是乖乖配合才是上上策
要看身分證就拿給他
警察會小電腦按一按
不是通緝犯就會放你走

千萬不要挑釁警察
也不要被警察激怒
你口出諱言或身體碰到警察
你就會被警察移送妨礙公務

小老百姓弄不好會被壓制帶回警局
移送妨礙公務

要看身分證我就拿給你看
清清白白

如果今天拿身份證給警察看的理由

是怕不給警察看會被惡整

那就真的成為了警察國家了

幸好這次事件中

警察最後選擇直接放人離開

所以台灣是不是警察國家?

這論點我們可以再觀察看看

Quaker2013 2017-03-23 05:17 PM

引用:
作者GXroots
法務部長決定合不合法? 那我們還需要憲法/大法官嗎?

行政部門用這些維護治安這種理由侵害我們的權利...

只因為今天你不是被臨檢的那個人 所以說得如此輕鬆 忘了你有權利不被懷疑為罪犯嗎?

警察要抓罪犯用的是證據 不是懷疑...

我的確認為除非現行犯 不然沒有理由逮捕...


往上申訴也是民眾權利,反正最後由法官判斷。

臨檢也不是直接銬起來,釐清身份而已,到哪個國家都是這樣。

很多人都有被臨檢的經驗吧,我前幾天才遇到。

bird2005 2017-03-23 05:18 PM

引用:
作者DWEOOT103
如果今天拿身份證給警察看的理由

是怕不給警察看會被惡整

那就真的成為了警察國家了

幸好這次事件中

警察最後選擇直接放人離開

所以台灣是不是警察國家?

這論點我們可以再觀察看看



如果不給他看
無法確認你身份
會被帶回警局查驗身份

你執意要離開
過程中會發生拉扯
最後變成被壓制帶回警局
多加一條妨礙公務


上次開車遇到警察鳴警笛
我馬上靠右停車熄火開車窗
警察說我開的太慢
要我報身份證號碼
我就報給他
警察小電腦按一按就離開了

我也不是傻子
這樣對我是最省事的

這十年間只遇到一次開車被臨檢
原因說我開太慢了

Quaker2013 2017-03-23 05:20 PM

引用:
作者DWEOOT103
如果今天拿身份證給警察看的理由

是怕不給警察看會被惡整

那就真的成為了警察國家了

幸好這次事件中

警察最後選擇直接放人離開

所以台灣是不是警察國家?

這論點我們可以再觀察看看


只是要釐清身份而已,惡整甚麼?

hoba 2017-03-23 05:25 PM

引用:
作者GXroots
法務部長決定合不合法? 那我們還需要憲法/大法官嗎?

行政部門用這些維護治安這種理由侵害我們的權利...

只因為今天你不是被臨檢的那個人 所以說得如此輕鬆 忘了你有權利不被懷疑為罪犯嗎?

警察要抓罪犯用的是證據 不是懷疑...

我的確認為除非現行犯 不然沒有理由逮捕...

法務部長講了什麼鬼我不關心,但如果你對現行的法律有疑問或疑慮的話你也可以聲請釋憲
既然釋535後催生了警察職權執行法,那你對警察執勤法源有疑問,你大可以去試著推翻它

盤問跟逮捕本來就是天差地遠,不知道你在講哪一出?你以為鴿子可以隨便拉人?

就算你不服盤問聲明異議,在沒有正當理由下鴿子也不能隨意拉你進局子裡喝茶

當然啦,你要小心鴿子拿臉去撞你的手說你襲警啦 :laugh:

OscarShih 2017-03-23 05:27 PM

二分法又正常運作中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0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