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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誰逼迫機車騎士違規 , 習慣違規 , 隨便變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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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那條白線的寬度 , 分成有 10cm 寬 跟 15cm 寬兩種 請看圖片說明 ![]() ![]() 引用:
謝謝你 |
挖靠,
原來還有分10公分和15公分的實線? 但是這樣子駕駛人應該分不出10公分或15公分的線吧? |
引用:
管它白色寬麵還是細麵 在台灣有分別嗎? 紅鞠養生紅線 或是中央分隔島 只要有洞 就是還可以鑽 這樣才能因應國情 充份超限利用道路空間 這是台灣人在超惡劣環境下 學會的道路叢林生存法則 懂嗎? |
引用:
是的 , 由於這兩條線的區分方式太過於接近 , 會讓用路人產生困擾 , 所以他們機車黨的其一訴求就是改變快慢車道分隔線跟路面邊線的設置方式 . |
引用:
用意就是說騎機車的人該死 :tu: |
引用:
第二張圖對於內線車道的定義似乎有點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25 條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標線或號誌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 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規定行駛車道內行進。但行駛於同向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右側車道或右側慢車道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
引用:
124條(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是再說慢車應在慢車道或車道右側行駛 125條(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規定行駛車道內行進。)這應該是說在路上只有單一車道時.要左轉時.應先打方向燈或示意後方來車後再進行左轉. (但行駛於同向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右側車道或右側慢車道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這是規定慢車在二車道以上要二段式左轉的意思. |
引用:
?? 我不是很懂你要表達的意思 ? |
引用:
未劃設慢車道,即表示那兩條車道都是快車道,不然汽車不可以行駛(參考95條) 從124、125條來看,慢車(即腳踏車)是不可以進入第二條車道,也就是快車道行駛。第二條車道,你寫著"不區分快慢車道",問題就在這 另外第二條車道你寫著"禁行機車"?雖然這是桃園縣的違法現況,但還是不要誤導別人好了! |
引用:
漲停大,之前我看了你的文章以後, 我在高雄市騎車,就像你講的那樣, 都騎沒有寫上"禁行機車"的那一條, 以免被路旁的那些不長眼就開車門的白目駕駛人害到, 可是我發現,就像你之前PO過的那段影片那樣, 還是都會被開車的從後方猛按喇叭耶............ :cry: :cry: :c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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