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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便宜的正版WinXP Professional入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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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量授權版的Windows只能裝在原本就有OEM版Windows的電腦上喔。(OEM版本不限) |
未啟用的序號貼紙 是正版
例如:華碩筆電的序號貼紙 貼到任何型號筆電都一樣 就算只剩下"殼" 華碩也沒附安裝光碟 |
引用:
一般來說, OEM 是只能綁在一台電腦上, 而且跟著電腦一起賣 如果這台電腦報銷, 那OEM 理論上就不能用了 零售版的則可以一直用下去, 甚至你孫子都可以用(如果 M$ 還有提供支援與協助的話...) 不果這有個漏洞... 你怎麼知道是不是跟電腦一起賣? 為了刺激銷售, 很多電腦店都自己放寬標準, 變成只要買重要零件: CPU, 主機板... etc 就可以買 OEM 版 OS |
真的要"查"的話.
全部都不算"合法正版" 如果是"家庭"在用,算是爭一隻眼,閉一隻眼. 只是買個線上更新"合法不會出問題"而以. 真正的"目前XP"要合法只有 新機,品牌電腦,已含有合法版權,已目前可合法降級的是VISTA BUS跟VISTA極致版,所以可以合法降級至XP使用(其他的就是如同EEE PC等,這是微軟目前提供"低階電腦"可直接配XP出售),另外在合法降級的部份,今年6月30號後,原廠也不能提供"幫你降級"了(目前有的品牌電腦,你買附VISTA BUS或VISTA 極致版,皆還會給你 XP的 還原光碟等),皆需自行降級. 新機,DIY電腦,跟隨電腦主機一起買OEM隨機版,且能提供"來源證明"(如發票是有寫電腦主機跟XP軟體一起開立的). 舊機無XP版權的話,想要合法買版權,只能跟微軟談"授權"(或是只能買盒裝XP版,但現在已經沒在賣了,其他的另外買隨機版等,這都不合法) 名義上的合法(使用正版可上網更新),跟真正的合法,是有距離的. 隨機版為何叫做"隨機版",也是因為只能"隨機器(指的是電腦)"出售.(這裡有很多亂象產生,不過真正的定義是如此),另外無法"轉移版權",也就是只能"一台電腦使用",就算這台電腦掛了,不是把貼紙拿去貼另一台, 另一台就一樣是"合法版權"了. PS:自己每年至少二次以上都會參加有微軟人員參加的說明會,微軟人員,都會親自"教導商機",要如何做.. (個人用,家庭用,名義用的算了,但如果是公司用的,還是注意一點比較好,真的被查以後,才發現原來還不算是合法的,只是白花錢而以) |
引用:
教育版和一般零售版有分別嗎? 因為價格差蠻多的... |
以目前舊機,單台,想要變合法XP,只有兩個方法(其他的基本上都算"不合法"了).
1.找到盒裝版XP來買(已經停產好陣子了),只能拍賣找看看了. 2.GGK方案. 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ggk/details.htm 多台可以使用 GGWA方案或是其他"簽約方案",當然買多個GGK也是可以. 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ggk/ |
引用:
軟體是沒差的. 但是要符合"教育使用者"定義,才是合法使用. 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edu...12/edu_user.htm |
引用:
Q 企業可以購買「陽春電腦 (Naked PC;未安裝任何作業系統的電腦)」之後,再透過大量授權方案取得作業系統授權嗎? A 不可以,完整版 Windows 作業系統授權無法透過大量授權方案提供。 雖然大量授權合約提供有作業系統升級版本的採購,但企業仍然必須先為電腦購買隨機版或彩盒零售版的完整版本作業系統。接下來,才能使用大量授權所提供的升級版本。大量授權所提供的升級版本,不得安裝在「陽春電腦」上 (Naked PC;未安裝任何作業系統的電腦)。 ======================================================== 依據微軟授權100問的說法,另外購買隨機版是可以的。 不過,這條EULA面對中信局自動失效 :laugh: |
引用:
其實這裡有很多"但書"存在,只是沒寫出來.. 大量授權方案有區分很多種,以現在那條來看,是錯的說法了. 因為已經跟目前"最新的說法"不同了. 也才會有微軟人員在跟數百個"電腦同業"說明時,一堆電腦同業也是, 真的還是假的,這樣的情形出現...(一堆做幾十年電腦的人都不懂了,還想要"使用者"懂,老實說,很難) PS:另外我講的"授權"這種說法也不太對,可能會是"簽約"比較對,唉~講這種定義真是煩死了,很討厭玩文字遊戲. (而且等下次在推出新方案時,以前講的又"不算了",還是以新的作法為主,當然了,他們會有一套說辭,區分"不同的地方") |
引用:
所以,台灣微軟真的上法院時常常輸啊 :laugh: 最大的一條是有一家公司為了維護電腦方便,全部電腦都用同一組Windows OEM序號,被台灣微軟告上法院,結果法官認為該公司Windows OEM組數與電腦數相符,已符合著作權法規定,所以判微軟敗訴。 另外更重要的一點,台灣微軟以前常告公司行號使用電腦的預載的OEM家用版Windows,結果每告必敗,最後只敢說強烈建議公司行號使用商業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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