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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黃牌重機可以行駛在機車專用道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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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理後面的 工業區每天大小車禍一大堆 (今天一大早就看到某公司老闆賓士休旅車要進自家公司被摩托撞~在自家公司門前等警察) 後面的根本不在意前車死活 過彎可以先往前打方向但絕對不要跟直行車搶車頭 以當前路權至上大家都不肯讓的情況下自保是絕對的 就是看太多車禍了所以寧可慢個幾十秒也不用搶快 特別對象是摩托更小心 超多案例都是撞摩托比撞車還貴~因為體傷協商時對方都是一開口幾十萬起跳的 (ex最近新聞那個外勞與婦人相撞逃回國的~婦人家屬一喊就50w/去年這邊一個老婦人與送便當的撞也是喊30w~30w是不含保險理賠要對方另外給的) |
引用:
真的... 法規就是如此, 有權驗傷, 錯多少倒是再看看, 所以我也都是讓摩托車. (他們自己撞上路邊那就是另一回事, 我並不會很同情, 但別碰到我的車) - 保險要保. 讓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處理. |
迴龍、龜山間這段路(萬壽路跟東萬壽路)幾乎每天走,
只能說騎在這段路上的機車駕駛,很多都是不要命的。 |
引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MDaTvfzP18 那裡聽來超速會不影嚮肇責 |
引用:
很有意義的判決 該案直行車沒有嚴重超速的話 是可以避免車禍發生的 雙方反應是需要時間的 |
引用:
看比例吧, 可能100個超速車禍中會有一個被拿出來考量而且還不是機車, 是汽車對汽車. 我教你一個最簡單的邏輯, 你看路上車種的行為方式, 就會知道如果出事情, 他們最不怕啥. (車種最擅長的-出事情責任最低的=最常做的行為) |
引用:
在實務上你要這麼顯著的證明對方嚴重超速並不容易 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和第7款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叉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若是無號誌路口,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所以「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是本案例運用到的路權規定,也是很重要的基本觀念。這時候讀者可能有一個疑問,如果轉彎車已經通過路口中間或更多才被撞呢?在95年修法前的條文確實有例外的規定,即「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但因為實務上難以判定,更可能因此造成雙方爭先搶道發生事故,所以現在已經修法刪除了但書的規定。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x?NID=187549.00 早已經修法了 不要再拿舊例子賭命了 :jolin: |
引用:
有但書的102條舊法是在95年就修法了 https://www.995.tw/car2/04.htm 但該車禍是在2016年發生 判決的新聞影片是在3年前發佈(算2020年) 表示法官是在新法實施後,做出的判決 直行車全責 超速的直行車,不該0肇責,不然飇車還有法律撐腰,助長飇仔氣焔 不該看到直行車,就一刀切,永遠是對的 打瞌睡,滑手機....的直行車,撞到轉彎車,0肇責嗎? 當然這要舉證有困難就是 |
引用:
當然不會有人覺得應當讓直行車無敵合理 但事實就是你要在法律上判贏直行車極難 公司就遇過貨車出路口被撞 司機認為對方很快應該超速~調路口監視器 對面商家監視器 看起來是很快且經路口毫無減速 但不好意思初判就是認為速度與肇責無關就是要讓直行車不服請花錢去鑑定 因為無人受傷只有車損也不嚴重當然就算了 比較扯的就是鄰居左轉遇到闖紅燈的直行機車撞擊一樣是他輸(路口無左轉燈) 而且還要慘賠醫藥費因為對方肩膀骨折另賠20w (早就在路口打左等車流等到黃燈剛結束看沒車駛出才轉被右切出逆向繞過前車超車後的摩托車撞) 你要跟已經修成簡化到"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的法條拚真的非常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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