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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座車撞成廢鐵!立委蔡易餘車禍出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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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15年的車有好好繫安全帶根本不可能甩出來 大多數是因為司機安全帶繫假的(人不在車上就先扣下去, 上車後只拉斜的) 我出差時派車的司機一堆這樣幹... |
引用:
網路上一堆繫安全帶還是噴出來的影片 我們這樣爭論有意義嗎? 你我都不在現場 不需要用你過往經驗來證明甚麼 因為你我甚麼都證明不了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
引用:
我個人是有點懷疑, 當然你要去比極端案例, 車翻180度轉3圈的, 還是撞的稀巴爛變成 2,3 節的 當然還是會有人繫安全帶還飛出來的. 但這個案例撞的雖然大力, 但司機和乘客都很幸運還活著 車體也還算完整, 很難說服我這有繫安全帶. 朋友在快速道路時速100出車禍, 車子都撞爛了變2節, 人躺在醫院幾個月, 人還是在車上沒飛出去. 之後他跟我說一句話, 什麼安全氣囊都沒安全帶有用, 叫我開車切記繫安全帶 |
引用:
我不是說這個案例 而是說台灣人的心態 書上規範寫的都是參考用 像是水泥預拌車把安全防護裝置拆除 只為了增快速度 冷氣室外機外窗安裝作業不綁安全繩 都是為了方便 結果都因為這樣死過人 汽車不禮讓行人 也是為了自己方便 有很多規則到台灣 在人民投機取巧的心態下 「參考用」的比例不低...... |
引用:
法律是說這七種狀況不減速要罰錢,不要任意擴大解釋為通過路口都要減速。 另外,除了鐵路平交道有寫出15km/h之外,其他的情況只要減1km/h都算減速。 |
引用:
交通部74.10.14.交路字第21990號函 要 旨: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肇事致人死亡,應如何處罰 乙案 本 文: 查汽車行經有號誌之交岔路口,應依號誌之指示通行,如車流狀況許可 ,則尚無減速慢行之需要,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規定行經有號 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者之處罰?本案汽車肇事致人死亡,如查無其 他違反交通規則之情事,依刑法過失責任論處即可,無須再課以行政罰 應該引用這個函文才對 綠燈時前方車況順暢 不用減速通過路口 |
引用:
我引用就是要說明法律沒有規定經過有號誌的路口必須要減速 沒這麼難懂吧 :jolin: |
引用:
無過失就是無過失,不應該再以過失責任論處,不過有這種概念的法官還是不多。 |
引用:
你下面只有說美國不可以減速,會讓人誤以為台灣要減速。 |
引用:
這應該是你的問題吧,怎麼會怪我呢 :jolin: 都把法條列出來了還要怎樣 我提美國是因為台灣考駕照根本就沒有注意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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