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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簽競業禁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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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樓主不會接觸到"營業秘密",簽了也無效
引用:
營業秘密本來就有法律保護,即便沒簽也受該法限制 公司的競業禁止只是把刑事快速轉民事的一種方法而已,公司需要負起舉証責任 另外,競業禁止有很多要件,不是公司怎麼寫都有效,網路上可以找到很多參考資訊,樓主google一下就有很多資訊 很多公司的競業禁止根本就是無效,如上面有人提到,最終只是淪為忠誠度調查而已 |
引用:
第一次聽到禁業條款是這樣用的,以往所知是在任職期間就必須額外給付該項津貼。 離職後不得任職該領域兩年...小弟會要求至少要給1.5-2倍薪,因為人放著生灰兩年後可能已經跟整個產業脫節,變成廢人了! 這約不簽也罷! |
引用:
這條什麼怪怪的 連股票都不能持有? |
引用:
什麼領域?只給70k也要簽這個? 另外給半薪不表示你不能上班 換個領域賺35k回來補也不是難事? 關鍵還是看你從事什麼工作 是小眾還是大眾,是否有高度專業專精性 同質性轉行難度高低與否等等 |
引用:
+1 同樣的制度到了台灣都會歪 雇主+人資都會保留有利的,無視對等的 例如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這種諾貝爾無良獎.... |
還要看領域或競爭對手定義有多廣,
有些協議對競爭對手是采取列舉式, 至少明擺著告訴你哪幾家不能過去, 當然競業禁止的生效條件是有付錢。 |
引用:
錢太少根本不能拿來當競業條款 公司突然要求簽競業條款本來就不合理 應該要有另一種不簽但給資遣的選項 不然留下來 每年考績丙等 留下來也難過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
"有本事"不簽那就不簽囉..
顆顆. 人在屋簷下. 不爽不要簽 . :laugh: 通常, 解除競業條款的只有高階的兼職董事監察人等等... :hungry: |
競業條款其實要針對的, 是那些用不正當手段挾帶商業/技術機密的人, 而不是普遍工作者.
理由很簡單, 多數人花費數年時間熟悉一個工作的內容, 競業如果真能封鎖, 那太恐怖了. 對於技術人員而言更恐怖, 學習任何技能, 專精都是需要更多時間的, 而且隨著時間成長價值. |
先要求公司給你簽了之後的福利
再來是兩年內不加入同性質對手公司, 但是公司會養你 不燃, 就當他放屁 存證信函只是告訴你, 小心一點, 老子在看著你 你如果私人電腦&到另家公司沒有帶有任何前公司機密/帶logo的文件, 你都是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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