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法官這樣,良心就過得去?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75418)
|
|---|
引用:
那不然你貼的新聞又憑什麼質疑不公 XD 於法有據就夠了 ? 真要這樣不會連續這麼多起殺人案件引起爭議了 , 輕判、無期和死刑的法官哪個不是於法有據 , 讀得都是同一部法律 , 要用哪一法條卻是因人而異 :think: |
引用:
你應該去跟目前立法委員過半的民進黨說吧,那些綠色立法委員才有權力修改法條,靠北法官沒用啊 :rolleyes: :rolleyes: |
警察:我們一直努力抓壞人.
法官:我們一直拼命放壞人. |
引用:
法官判案到底.."情"."理"."法"哪個優先? 如果只是看法條其實只要機器來判定,有需要法官嗎? |
引用:
我已經說了 怎麼判都會有人不滿意 就算用同一個法條 6∼12個月 誰6?誰12 3∼7年 誰3?誰7? 引用:
當然要以法優先 情優先不就回到人治 我不反對交給機器判案 |
就像美國黑人那個案件
第一次驗屍說非死於窒息 第二次說確實死於窒息 將來不管法官怎麼判 都會有不滿意的人提出相反的說法 如何讓人人滿意? |
引用:
那無罪是怎樣~~ :unbelief: :unbelief: |
法律人尤其支持吠死那一派都有一個最根本的邏輯謬誤
我們不能以未來未發生的事情,判一個人有罪 卻可以用未來"可能 也許 大概 希望啦" 可教化,來讓一個嫌犯脫罪 從而不用為他"已經做出的事" 付出代價。 |
PTT在討論
當初大家為何會為了洪仲丘上街頭 殺警無罪 大家看不下去 也可以去遊行 逼行政院提出新版本法案 |
引用:
法官推翻醫學報告一大堆好嗎∼不採信的隨便找一大堆 車禍鑑定報告不甩的也是多到翻掉 ps.那個醫生的診斷報告是跟犯人聊不到1天,花2天寫出來的。你ok? :shock: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42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