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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收9天千萬欠稅全繳清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61003)

chengjer 2019-04-24 04:27 PM

引用:
作者跳海人
+1

一天到晚看到高中同學在Line上PO不公不義的好笑說詞
也只能苦笑一下....稅改的確是有必要,但真正迫切需要改革的是司法....

要改革的是政治,台灣現在所有的單位都是在替政治服務,

上頭說要加稅就加稅,要減稅就減稅,要死刑就死刑,要廢死就廢死,

一個核四可翻來覆去完全看政治人物的臉色.

pets 2019-04-24 04:45 PM

引用:
作者EAC212
司法改革牛步是新聞嗎?
其實無所謂,你當然可以去跟著對那個所謂逃稅的丟石頭,這你的自由,
只是我覺得不見得是事實。
但你說該聯盟動機可議...
你言下之意是稅改沒有不合理,而是該聯盟故意找事?
那你第一句又說不合理可以改.沒人說不能改?
這我就聽不懂了。

你說人家不想繳稅.
但新聞裡也有一段是這樣講
新北分署表示,溫男2005年陸續收到稅單,只補繳841萬餘元稅金,其他部分申請復查、
訴願及提起行政訴訟,卻在法院宣判前,將名下台北市萬華區3戶房屋以2350萬元價格賣
出、以80萬元出售名下股票、向人壽公司保單質借200萬餘元、賣掉債券得款1027萬餘元
,甚至將銀行存款260萬元提領一空,隱匿資產3917萬元。


卻在法院宣判前,將名下台北市萬華區3戶房屋以2350萬元價格賣
出、以80萬元出售名下股票、向人壽公司保單質借200萬餘元、賣掉債券得款1027萬餘元
,甚至將銀行存款260萬元提領一空,隱匿資產3917萬元。


幫你上色這段
誰不是想少繳就少繳點, 這是人性 沒否定過這點
做壞事被抓包. 就乖乖繳就好
再逃啊...

h1010000 2019-04-24 04:47 PM

引用:
作者EAC212
新聞裡看的到的數字是這樣..
98年到02年..五年..賣肉羹、魚丸、火鍋料賺 1億6647萬...
真的..大家都來賣賣肉羹、魚丸、火鍋料吧......

2018/12
根據火鍋料製造業內人士對於包裝火鍋料產值的保守統計,火鍋餃類一年約10億、日式火鍋料約40億,因此火鍋料加起來就有50億!而丸類產品雖然用途不僅限於火鍋,但整體就有70∼80億元!

五年,1億6647萬
平均一年3仟多萬
以盤商來說,不知道是不是合理值?

況且...
溫男2005年捲入病死豬案,王姓豬肉商將病死豬賣給食品加工或營養午餐業者,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刑8年;購買病死豬加工製成肉羹的溫男,因認罪獲判徒刑1年2月、緩刑5年。

因此合理懷疑,之前也是用病死豬
成本更是低... :rolleyes:

燒餅油條 2019-04-24 05:20 PM

早就說了

有錢人什麼都不怕 就只怕坐牢

酒駕也一併適用

小肥羊 2019-04-24 06:53 PM

引用:
作者EAC212
是呀.上千萬耶....你注意.是稅就上千萬了.
那實際營業額和收益是多少?!!
我質疑的是這個.真的有辦法賺到那麼多?!

9天就可以榨出千萬,真的有全部查到嗎??
應該貼鹿鼎記查封敖拜家產那一段的圖

itsture 2019-04-24 07:03 PM

沒看過擺攤的買房子?
尤其那種真正做到盤商級的食品業者
那真的恐怖,朋友的前女友
在某銀行上班當理專,離環南市場不遠
每兩三個月,就可以看到某個穿得有夠邋遢的大叔,拿個4-500萬來放
她好奇問了他一下做什麼的,賣豬肉的...

EAC212 2019-04-24 07:41 PM

引用:
作者小肥羊
9天就可以榨出千萬,真的有全部查到嗎??
應該貼鹿鼎記查封敖拜家產那一段的圖

講的好像人家的錢全都一定是非法所得一樣?
所以你認為.如果有人被討税時.. 應該被完全搾乾嗎?
人家或許是本來就有錢,或許親友借的?
就換作是你好了,你每年繳完所得稅之後就身無分文了嗎?

EAC212 2019-04-24 07:51 PM

之前看過一段影片,
大意是 苦主就一個帳戶,所有和客戶往來的資金以及所有要付給別人的貨款全都經過那個帳戶,
但是國稅局就把所有的存入金額全都當作是他的年度所得,因此認定他逃漏稅,他好像也有提起行政訴訟..後面記不太清楚。
我不知道本論串裡的其他人有沒有曾經也覺得繳稅繳的很不爽,然後抱怨過很不想繳給這個爛政府,
但在本論串很明顯的看到,欠稅戶被追討然後繳清後竟然人人稱道.. 真是有趣的人性。

小肥羊 2019-04-24 08:41 PM

引用:
作者EAC212
講的好像人家的錢全都一定是非法所得一樣?
所以你認為.如果有人被討税時.. 應該被完全搾乾嗎?
人家或許是本來就有錢,或許親友借的?
就換作是你好了,你每年繳完所得稅之後就身無分文了嗎?

實在不想打你的臉:

新聞不就寫到:這次管收的所補繳的稅
但1998年度營業稅罰鍰及2000至2002年
營利事業所得稅共約1189萬元,仍不願繳納。案件移送至新北分署時,溫男欠稅加上利息
已達1251萬多元。

營利事業所得稅基本上就是公司申報財務資料,發票、單據是一清二楚的資料,公司賺錢繳稅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除非你是關係人,不然在不高興什麼

:tu:

gdrgdr 2019-04-24 09:02 PM

引用:
作者EAC212
之前看過一段影片,
大意是 苦主就一個帳戶,所有和客戶往來的資金以及所有要付給別人的貨款全都經過那個帳戶,
但是國稅局就把所有的存入金額全都當作是他的年度所得,因此認定他逃漏稅,他好像也有提起行政訴訟..後面記不太清楚。
我不知道本論串裡的其他人有沒有曾經也覺得繳稅繳的很不爽,然後抱怨過很不想繳給這個爛政府,
但在本論串很明顯的看到,欠稅戶被追討然後繳清後竟然人人稱道.. 真是有趣的人性。


公司本來就要有公司法人的帳戶,用私人帳戶經營公司,本來就該自行提出證據給國稅局
要不然國稅局還要幫你查該帳戶所有轉出的帳目的實際目的嗎?
一般人錢進私人帳戶就是所得,所得要繳所得稅很正常
這案例很明顯應該就是沒去申請營業登記或商業登記,自己瞎搞,我猜公司也沒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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