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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知道為什麼司改會強烈反對鞭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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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以提案罷免嗎:laugh:
還是需要人去報更多料:laugh: |
酒駕連坐
同車人員視為共同正犯~ |
有沒有鞭刑我覺得不重要,
到是什麼時候,法條改成,酒駕傷人依殺人未遂,撞死人依殺人罪等論處時,累犯一定馬上減少 然後把罰款改掉吧?這是給有錢人巧門,全改成超標需拘留三天,每再犯一次加一倍無上限,會有很多人戒酒的。 |
引用:
理由呢? 鞭刑是屬於戕害身體的酷刑,世界各國都已經紛紛禁止酷刑存在,臺灣也早已沒有酷刑,為何要恢復?? 要跑在世界先端,當然應該是在先進方面領先才值得覺得驕傲,在落後方面領先有什麼好光彩的?比別的國家落後好意思拿出來講?? 全世界並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已經禁絕了酒駕的行為,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以鞭刑禁絕了任何一種犯罪行為,憑什麼認為臺灣可以施行鞭刑以禁絕酒駕?理由為何? |
引用:
以前犯罪學家涂爾幹說過 一定的社會就會有一定的犯罪率 所以應該沒有人能認為鞭刑可以完全禁止酒駕 只是說真的啦 台灣對酒駕太過寬容 在下數年前住家樓下被酒駕女賺爛十幾台車還有水龍頭 我跟她索賠十六萬 調解委員看她哭窮就幫他砍一半還給分期 分一期就人間蒸發 這是我媽去談的 哀 婦人之心 所以在台灣酒駕跟沒事一樣爽得很 你可以繼續開車只要是車別人名字(像這個金錢豹妹) 我都覺得會酒駕應該都可能酒精成癮 只要使用交通工具應發布訊息告知大眾(惡蟲大一定會認為侵害人權法益甚鉅) |
引用:
你說的是民事部份,刑事上她的刑期並不一定,並不是沒事,只是你不見得知道而已。 另外交通法規記得是酒駕二次就吊銷駕照了,致人死傷一次就吊銷,所以不是政府容忍他們繼續開車或騎車,而是能夠無視酒駕的人,基本上也不會因為無照就不會駕駛交通工具上路了,這部份如果有比較好的禁止方法,都是可以討論的,像有人提倡吹氣才能開車,如果科技可以做到,是可以考慮的。 |
引用:
被酒駕撞的該算是哪一種刑,我看至少比鞭刑痛,而且還不只一個人痛、有可能是一家人痛,甚至心靈上的痛、或許比肉體上的痛還要更痛 不是政府所制訂的罰則對酒駕的人沒有用,而是因為那些人根本不害怕這些罰則,除非有出現了真正會令那些人感到害怕的罰則 而真相是,會令那些人害怕的那種罰則、現在的社會是永遠也訂不出來的 所以,對付酒駕者的正義、早已經離我們越來越遠了.......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_XwPPCmCW0
[YOUTUBE]5_XwPPCmCW0[/YOUTUBE]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
引用:
講一句噁心的話 她要關多久是否進去撿肥皂都跟我沒關係 甚至她要繳十萬給政府也不關我的事 我要的只是她可以把撞壞我的東西賠給我就好 所以說政府感受跟民眾感受是有差距的 :cry: 而且現行酒駕保險公司一句犯罪行為不賠 然後政府也不介入處理 所以很多人都被害慘了 聽說現在要立法酒駕強制險拉高 可是拉高也不賠你那不是爽到保險公司和政府? 被害的民眾呢? |
引用:
這確實開錯了 沒酒測,不能開罰 但是可以開罰其他的法條,開罰到9萬一樣做得到 只能說,民主國家的法律是保護懂得使用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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