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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gdr 2017-08-08 06:58 PM

引用:
作者usher67
感謝網兄們的回應,甚至有網兄幫我估狗,衷心感謝。
我家人口簡單又有共識,大家生活都過得去,銀行現金就由老媽繼承。
其餘就沒有其他財產了。
上面有網兄提供的資料說到:自往生日起戶頭內金錢就不能提領。
我的想法是:辦喪事急需現金而去提領所需金額,
申報時將已提領的金額一併申報,
這是變通辦法,家屬沒意見,政府應該通融一下才對,
況且不是大金額提領,沒必要為難我們才對。
現在的問題就是:家屬都沒問題,就怕政府追究。
目前我一時也拿不出這麼多錢,不然也不必這麼麻煩了!


樓上版友的連結有說20萬以下免申報

標題 存款20萬元以下之繼承,免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可先行提領
內容 高雄市林園區陳先生來電詢問,因母親過世,為支付喪葬費用,急需動用其母親所遺留之銀行存款18萬元,可否逕提領存款?
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被繼承人在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公司之存款餘額在新臺幣20萬元以下,繼承人辦理該項存款之繼承或提領時,可免檢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但該項存款仍應依法列入被繼承人之遺產申報遺產稅,所以陳先生並不須先完成遺產稅申報即可逕提該筆存款。
該分局又說,存款餘額在20萬元以下之繼承移轉免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之規定,係考量繼承人急用現金之需要,申報遺產稅時,仍應將該項存款併入遺產申報,以免因短漏報而受罰。【#200】
新聞稿提供單位:鳳山分局 職稱:稅務員 姓名:陳秋雪
聯絡電話:(07)7404001 分機:5913

phking 2017-08-08 07:47 PM

其實可以領啦~~~

申報遺產時,存款部分需影印封面及有死亡日前後存款的那一頁,
或是到金融機構申請死亡日的存款餘額證明)。
存款金額就是死亡前最近一筆存款餘額。

遺產稅的申報,會先去申請國稅局財產歸戶清單及收入清單,以確定國稅局掌握了那些財產,
通常是地、房、存款、車、證券。
其中存款、證券,
國稅局是透過每年的利息、股利收入的扣繳資料,來得知有存款、證券財產的存在。

申報遺產就把財產清單上的東西照填就行,但
房:得到當地市縣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房屋評定價值」證明。
地:得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謄本。
存款:照上面所說的影印或是申請餘額證明。
車:有時財產清單會遺漏(原因不明),反正照實報,如不需繳遺產稅時,車價就隨便填。
證券:沒有就不說明了。

大致一般案件就是這樣。

Iantsai 2017-08-08 08:06 PM

我二月才經歷過,給你一些建議
銀行錢全部用提款卡領出來先用
但是報稅時用往生日當天的金額報稅
不到繳稅門檻沒人管你啥時領怎麼用
會在意的只有繼承者們,所以要記好帳
就算有到繳稅門檻,只要有繳稅也沒人管你啥時領怎麼用
超過門檻部份也可以拿喪葬費收據扣

如果沒有房子土地就不用找代書了
把銀行錢領光光就好
我當初自己跑銀行辦的時候行員也叫我領光就好
一付不想辦的態度,因為繼承人有10個XD



引用:
作者usher67
家父日前往生現正辦理喪事,目前腦袋一片空白。
有些關於遺產問題想請教有經驗的網兄們。

因為辦喪事需要現金,現金初估含塔位需要40萬,
老媽同意從家父銀行存款中支付。
但,還沒申報遺產前可動用這筆錢嗎?
老媽有老爸銀行存摺,印鑑,金融卡密碼,
這時提款應急算不算違法?
家父在世前已清查所有財產就是銀行存款300萬元左右,
經查詢還不到徵稅的額度,應該不會為難我們先提款應急再報稅吧!

腦袋一片混亂,初步估狗沒找到需要資料,就先請教網友們了。

qingalen 2017-08-08 08:52 PM

辦完後事別忘了向勞保、公保之類的申請喪葬補助

每種保類只能領一人份(EX.公保有兩人,只有一人能領)

誰的保額高就由誰領,金額是跟保額連動的

usher67 2017-08-08 09:20 PM

由衷感激各位網兄的幫忙!
現在只覺頭昏眼花很難思考,還好有各位網兄適時的訊息,
讓我稍能喘口氣,pcdvd真是好地方。

話說殯儀館真是混亂,靈位多到都排到走道旁了。
誦經的,告別式的,引靈的,運送大體的,致哀的全混雜在一起,
天氣又熱心情又差,整天頭昏眼花。
不時要搶板凳,搶風扇。我想,地獄不過如此。

有了這經驗讓我更堅定,如我倒下立刻火化樹葬,不要選日子。
人倒下,就不要為難還活著的人了。

剛討論好了,除了我媽外全部拋棄繼承,老媽繼承所有遺產(只有現金)
過一陣子老媽想分給誰再用贈與的方式處理。
這樣,就不怕突然跑出的債主或尚未知曉的作保。
這樣應該可以吧!

oversky. 2017-08-08 09:22 PM

之前有寫過一篇你參考看看。

http://pcdvd.com.tw/showpost.php?p=...474&postcount=8
http://pcdvd.com.tw/showpost.php?p=...58&postcount=13

R.I.P.

E.A.G.Y.O.O 2017-08-08 10:34 PM

引用:
作者qingalen
辦完後事別忘了向勞保、公保之類的申請喪葬補助

每種保類只能領一人份(EX.公保有兩人,只有一人能領)

誰的保額高就由誰領,金額是跟保額連動的



狗民年金也可以補助9萬,雖然很多人沒繳半毛。

自己算看看合不合,去繳年金。

不過樓主老爸年紀應該不用繳吧。

Crazy Dog 2017-08-08 10:45 PM

引用:
作者usher67
…恕刪…

剛討論好了,除了我媽外全部拋棄繼承,老媽繼承所有遺產(只有現金)
過一陣子老媽想分給誰再用贈與的方式處理。
這樣,就不怕突然跑出的債主或尚未知曉的作保。
這樣應該可以吧!


月前家父過世,本也想兄弟姐妹們全部拋棄繼承,讓家母繼承所有遺產
但國稅局人員告知,依民法第1138條1144條
如果往生者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往生者的兒女)全部拋棄繼承的話,
配偶就必須依序與往生者的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共分遺產

所以如果您尚有姑姑叔伯,而又不想讓他們繼承到遺產的話
那兄弟姐妹們就不能全部拋棄繼承

moonshade 2017-08-08 11:18 PM

引用:
作者usher67
由衷感激各位網兄的幫忙!
現在只覺頭昏眼花很難思考,還好有各位網兄適時的訊息,
讓我稍能喘口氣,pcdvd真是好地方。

話說殯儀館真是混亂,靈位多到都排到走道旁了。
誦經的,告別式的,引靈的,運送大體的,致哀的全混雜在一起,
天氣又熱心情又差,整天頭昏眼花。
不時要搶板凳,搶風扇。我想,地獄不過如此。

有了這經驗讓我更堅定,如我倒下立刻火化樹葬,不要選日子。
人倒下,就不要為難還活著的人了。

剛討論好了,除了我媽外全部拋棄繼承,老媽繼承所有遺產(只有現金)
過一陣子老媽想分給誰再用贈與的方式處理。
這樣,就不怕突然跑出的債主或尚未知曉的作保。
這樣應該可以吧!


我爸剛過世快一年,我辦的繼承,跟您交流一下,繼承順位從(1)配偶子女,(2)孫子女,(3)祖父母到最後的(4)兄弟姊妹,如果要避免其他意外,而且樓主家人感情好,能溝通,其實說好用遺產分割協議書,取得方式那欄一律寫 由令堂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全數蓋印鑑章,然後附上其他必須文件去跑繼承流程就好。
一般來說,遺產繼承免稅額至少都有1000~2000萬間,免稅案件其實承辦人也不會太過苛刻,不用太過擔心。

anson033 2017-08-08 11:59 PM

引用:
作者usher67
感謝網兄們的回應,甚至有網兄幫我估狗,衷心感謝。
我家人口簡單又有共識,大家生活都過得去,銀行現金就由老媽繼承。
其餘就沒有其他財產了。

上面有網兄提供的資料說到:自往生日起戶頭內金錢就不能提領。

我的想法是:辦喪事急需現金而去提領所需金額,
申報時將已提領的金額一併申報,
這是變通辦法,家屬沒意見,政府應該通融一下才對,
況且不是大金額提領,沒必要為難我們才對。

現在的問題就是:家屬都沒問題,就怕政府追究。
目前我一時也拿不出這麼多錢,不然也不必這麼麻煩了!

家屬都沒問題,那就沒問題了!

錢先領出來,後續問題少很多!

政府不會追究,除非有家屬出來告!

所以錢不要自己領! 請你媽去領出來,避免之後有人後悔反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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