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茶湯會歧視聽障!?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29193)

blackleo 2017-05-22 02:57 PM

這位先生

把自身優勢

發揮的淋漓盡致

真讓人佩服 :D



有人還記得幾年前的

玻璃娃娃嗎? :D

ioung 2017-05-22 02:59 PM

引用:
作者W3940673
不雇用身障人士,只有罰款的規定,並沒有停工的規定。

人定的隨時可改
改罰款財團多罰幾個億
罰到你不要不要的

小事都改不了的話政府無能無誤

memory 2017-05-22 03:34 PM

引用:
作者sclee
鄉民的正義?

是否要等雙方的說詞以及提供證據才來砲?

不要第一時間就相信單方說詞

我記得新聞出來時,員工指責已告知店家自己有聽障,接電話恐怕有問題

結果還是因為沒法接電話要他走路

可是對話內容,連在現場客人直接點飲料,對他來說也有困難

現在奧客何其多,客人講幾次聽不清楚或是出錯了不是客人點的

客人會找店長算帳

如果這是事實,已經超過服務業能接受的程度

PS:法律系,曾任國會助理實習.....原來不算是弱勢


其實這新聞出了很久了
相關訊息其實網路都有,這段時間看下來,我倒覺得老闆有犯錯,只是他遇到的是聽障者
所以就被放大了

另外聽障者本身的FB 可以去看看
我只能說這傢伙真的不簡單,知道自己的優勢在哪邊

FLYFLY3 2017-05-22 03:37 PM

引用:
作者ioung
人定的隨時可改
改罰款財團多罰幾個億
罰到你不要不要的

小事都改不了的話政府無能無誤


我也覺得政府無能,為什麼不對棄養、以及未對寵物施打晶片、以及餵食流浪動物的寵物主,以刑法伺候呢?

FLYFLY3 2017-05-22 04:00 PM

這裡倒是有一則十一年前的聽障工作者成功經驗的新聞:

聽障字體設計師 創造中文字型風靡世界
http://longanspec.pixnet.net/blog/p...中憒r型風靡世界

所以還是要看工作內容屬性和本職學能吧?

Eater2013 2017-05-22 04:59 PM

相關新聞

2005年 奇美電是最不配合的前三名
http://see.pts.org.tw/news/301-350/news-331.htm

2012年變成最配合的第一名
http://blog.udn.com/baogon/6811541

神奇啊.....

誰不重要 2017-05-22 05:09 PM

引用:
作者sclee
鄉民的正義?

是否要等雙方的說詞以及提供證據才來砲?

不要第一時間就相信單方說詞

我記得新聞出來時,員工指責已告知店家自己有聽障,接電話恐怕有問題

結果還是因為沒法接電話要他走路

可是對話內容,連在現場客人直接點飲料,對他來說也有困難

現在奧客何其多,客人講幾次聽不清楚或是出錯了不是客人點的

客人會找店長算帳

如果這是事實,已經超過服務業能接受的程度

PS:法律系,曾任國會助理實習.....原來不算是弱勢


找一兩件特例出來扭曲放大
一堆鄉民就跟著指揮捧起舞
怪不得有人這麼喜歡當發文機械人了

FLYFLY3 2017-05-22 05:17 PM

引用:
作者Eater2013
相關新聞

2005年 奇美電是最不配合的前三名
http://see.pts.org.tw/news/301-350/news-331.htm

2012年變成最配合的第一名
http://blog.udn.com/baogon/6811541

神奇啊.....



2012年也已經是五年前的版本了。

n_akemi 2017-05-22 05:19 PM

  1. 身障人士有很多種障礙類別,有肢體、視覺、器官...該職位不見得適合聽障。
  2. 我相信面試時一定有提醒過應試者,若無法達成基本要求將無法繼續任用。
  3. 茶湯會其實有分前後臺才對,同一間分店常常看到固定站櫃檯的總是那幾個,而後面的也不會到前面來。
  4. 如果該職位是固定站前台需接聽電話與接待消費者,不適用也只能說抱歉...
但是,新聞中該員工指證歷歷說要求他取下助聽器云云...我覺得真的滿扯的~~~ :jolin:

不過因為一直沒有看到雙方完整的說詞,所以我個人持保留態度...

引用:
作者sclee
我記得新聞出來時,員工指責已告知店家自己有聽障,接電話恐怕有問題
結果還是因為沒法接電話要他走路
站在僱主的立場,開這個職位只是應付檢查?
或者,雖然不想聘用聽障人士,但好歹還是給應試者一個機會試試?

雖不乏有很多是前者,但這種通常不會真的把人找進來才對...
所以我個人比較傾向是後者。

n_akemi 2017-05-22 07:54 PM

翻了這幾天新聞,我的感想是...

該員工臨場應對大概有點勉強,話筒聽音可能不太行...
簡單的說,店家在他任職幾天後覺得不適任,所以就惡搞他,讓他離開。

該員工覺得自己表現很好沒有錯,被人辭退為惡意歧視,所以就恐嚇雇主。

==============

第一、勞動基準法是特別法,沒有強制力。
第二、任職才三天哪來十天預告期的限制?
第三、以正常人標準來看,該員確實不適任職務。 (障礙人士是否應放寬標準則有待商榷)

本起事件跟歧視沒有太大關係。

事實上,以慣老闆們在職場的要求來看,大部分人在他們眼中大概跟障礙人士差不多...
都可以歸類為:工作能力障礙。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1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