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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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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總統會同法務部自己要生效個鬼,不關聯合國的事! |
引用:
總統會同法務部拿國外的法自己關門簽,也不管別人甩不甩你,自爽就對了 :laugh: (聯合國當你沒簽) 想一想台灣這不被承認是國家的地方也挺慘的 |
日本對死刑條款保留後,也加入兩公約。親日的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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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不一定。 以前捕鯨是合法的,現在用條約規定不准或條件下許可, 這就是特別法(條約)優於一般法(慣習法)的原則。 以前死刑OK,現在以國際條約的方式規定不准, 有加入的國家自行遵守即可,有保留的國家可以跳過, 條約沒有生效的地區如TW根本不會形成任何拘束力, 不要自欺欺人。 |
引用:
公約主張只有最嚴重罪刑才能判死,且不得援引本條的任何部分來 推遲或阻止死刑的廢除 :think: |
老實說,這些隨機殺人又稱有精神疾病的人
確實是真的有精神病,而且積極治療是可以痊癒的 積極治療的方式是... 送他3顆子彈,下輩子就自己好了。 |
兩公約又沒說不能執行死刑
是法官自己沒XX |
引用:
沒有這個也可以用其他理由,又不是唯一死刑, 不判死完全合法...... |
引用:
要拍馬屁升官保職,寧可沒XX... |
所以群情激憤不要用錯地方,有千千萬萬個危害別人的毒蟲、精神病患,我們只針對一個太浪費力氣,還被說是在報復、是在做無助於降低犯罪率的蠢事
冤有頭債有主,這些官員、法官、立委才是始作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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