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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頂新案檢辯審三方心裡不敢講出口的真心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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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飼料油是方便的說法. 因為前面有人說,大幸福出產的是飼料油,不是食用油. 今天又冒出一篇: ------- http://www.nownews.com/n/2015/12/02/1905217 這世界上只有一種油,就是「原料油」,而頂新從越南進口的「原料油」沒問題,無罪判決當然有理。 要釐清此案案情,必須先清楚一個前提事實:「頂新進口的是檢驗合格的豬油原料油,為了加工成為食用油,所以依法繳交20%食用級關稅從越南進口,再精煉加工成為市面流通之合格油品」。因為頂新過程一切合法、成品也合格,檢察官也並未能充分舉證起訴的越南源頭有問題,因此法院依法判決無罪。 此外,為了釐清豬油來源是否可能是病死豬,審理時也有一份越南工商部發給台灣衛福部的函文指出,頂新製油的越南上游大幸福公司,其豬油的豬隻來源都有獸醫檢疫合格證明。也曾有台糖公司越南廠總經理胡大光出庭擔任證人,說明越南政府對養豬業的管理及檢驗相當嚴格,對於豬隻健康或飼料安全性都會不定期到廠檢驗。病死豬都必須焚毀,不可能流入市面,他也從未聽過當地會有收購病死豬另作他用的情形。 從法院提示的證據清單顯示,對於大幸福提供給頂新的豬油原油,全都經過越南官方認可的Vinacontrol檢驗公司檢驗,通過重金屬汙染及食品添加物等五項檢驗標準,符合fit for human use(符合人體食用)的標準,檢察官到越南調查時也表示認同該檢驗公司的公信力。頂新每批油品以食品等級名義報關進口的資料也呈現在法庭證據之中,每批進口油品都有繳納20%食用級關稅的收據,以及食藥署頒發的合法輸入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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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樣子頂新學到了,從網路下手,出招了,只是這招式太低估了鄉民。騙騙小嬰兒也許可以,因為只要看看正義豬油是如何戳破的,就知道他是在模糊焦點,除非回收油是可當做食用原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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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種不具名的文章看看就好 :D :D :D 人家前面都貼出照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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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我比較想知道, 如果文章所說的那些文件都是真的, 院檢雙方都無異議, 那網友應該怎麼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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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檢方都要再上訴了,哪來的無異議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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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很奇怪, 檢察官在一審開庭時不反對文件的證據力. 卻要二審上訴才反對? 這應該是我法律劇看太少的關係吧, 才會覺得檢察官既然不同意文件的證據力, 就應該當庭反對法官列為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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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 現在的風潮都是要反頂新, 所以我也應該加一句 "我反對任何不安全的食品,不管它是否符合當時的法律" 四平八穩. :agr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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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果如他所言 那有人可以回我這個疑問嗎? Q:既然一開始就是檢察官專業不足的烏龍鬧劇,那為什麼魏家在事發時要虛心搞一些有的沒的,為什麼不出來說我有黑心就被車撞死,來上法院論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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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你在講什麼跟什麼$%*I^.. 那是不是魏家出來說我有黑心就被車撞死, 法院就可以據此判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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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你能不能先看完一樓的完整內容後再來回我? 因為我實在看不懂你的中文內容跟邏輯,跟我寫得有什麼關係? :stupef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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