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剛剛看到的林淑芬質詢頂新餿水油...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61132)
|
---|
不是立委的問題
難道是沒權限的單位? 還八成是行政院提的 那立委不就更廢更垃圾了 是負責去鼓掌拍手的嗎 立委真有那麼乖 王金平會搞不下來? 想法真天真 講白了 立委不想得罪業主 又只想做秀 還搞不清楚情況 問題在於台灣法規規定就是這樣 所以香港跟越南的公證機關造假文件 後來也是越南代表處找越南的權責機關說明才穿幫的 "食藥署12日表示,按照現行規定,所有150公斤以上的油品都必須附上出口國的官方證明文件,或是民間公證行的證明文件,證明該批油品可供人食用,之後再向海關申報報驗,報驗並抽檢合格後,才會核發進口許可證明。 不過,在強冠劣質豬油事件發生後,食藥署發現香港的公證行有問題,並請駐外單位一併協查其他國家進口油有沒有類似問題,結果9日正式得到外交部駐越南經濟辦事處轉來越南工商部的譯稿,指出這家越南油品製造商叫DAI HANH PHU,生產的是飼料油,明顯和越南公證行出具的內容不符。食藥署除了在9日當天立即關閉越南大慶公司的報關,對越南油品也開始進行管制。" 沒弄清楚真相 就先隨推責任的立委起舞 真有心 會修不好法案? 講白了 強冠迄今 除了我在這邊說以外 就只有台聯有提過要修法 國 親 新 民 綠 憂國憂民的學運人士等等 那些有提過 罰的輕 一罪不能兩罰 不能強制執行等等 這些都可以靠修法來解決的 例如法條明定如何強制執行 比照假釋犯管制 每天定時報到 並且明定除民事與刑事刑責外 併處以行政裁罰 而非或.... 大統案行政裁罰被撤銷就是因此 "衛生福利部法規會訴願組長表示,大統同時觸犯刑事法律、違反行政法,衛福部基於一罪不兩罰的原則,才撤銷罰鍰,但附註如法院判決大統免罰、高振利無罪,衛政單位仍可裁罰。" |
引用:
應該不是得罪人的問題 而是你所說的主因都太複雜了,台灣人根本沒有辦法理解 台灣近年第一次社運串連成功就是洪仲丘事件 就是因為訴求很簡單,而且男人當過兵的都可以理解 其他像是都更、關廠工人、護樹、古蹟這些 只要沒有辦法在十秒鐘之內解釋完的東西,台灣人都沒有興趣知道 這也是為什麼政客抹黑的時候就是一直跳針 因為他們很清楚,解釋再多的道理對台灣人都是耳邊風 大量的不斷洗腦對台灣人才有效 :stupefy: |
引用:
唉,選你正解 |
要是有去了解上次食管法的修法過程,
就可以了解這個政府和執政黨是多麼的可惡, 但最可悲的是還有一大堆人要挺這個無良的〞人民團體〞 (珍惜老帳號所以用低調語法..... :agree: ) |
引用:
記得看過一篇在述說立法真正的運作過程 差不多就真的是這樣 |
引用:
大多數法案是行政院提案是合理的 畢竟一個法案從產生需求到通過需要很多的調查,研究,評估等等的過程 單獨一個立法委員很難有這麼多的資源可以做的週全 感覺要解決這麼多紛亂的問題,可能降低公投,罷免,複決的門檻到可以真正實行的的門檻或許可以慢慢改善 立法委員跟總統頭上要懸一把刀,讓他們隨時戒慎恐懼不敢亂搞,真的亂搞就會被弄下來 這樣才有用吧 |
引用:
所以看到全教會爆怒要抵制頂薪 我心理在冷笑 之前某些職業為了特權福利挺某人民團體 現在害到自己了吧! |
引用:
是呀, 誰在監督誰都搞不清楚了 反正沒什麼話題性的議題只要在休會前一晚通過就行啦 有交換條件的法條就關起門來協商 外界質疑就說都已經看過沒什麼問題 呵呵, 結果問題都要等到出包時才來修 有沒有用心看就知道 :jolin: 如果不管什麼議題每位立委"都要出席"認真討論 至少出包時對人民還有得交代 官員被質詢時底下無關之人也比較不敢看書嘛 :jolin: |
引用:
又是神秘的訴願委員會,這不就和ETC一樣? 衛福部怎麼不罰下去,讓大統去找法院來告, 就像關廠工人還有大埔等案子, 反正政府告輸了也不必有人出來負責。 318 學運號召到的300個義務律師,還有中研院黃國昌研究員, 這些法學界精英難道沒有一個可以從法律的專業角度辨贏訴願委員會中的「法界專家」? |
引用:
拿追殺MG149一半的精神來辦假油案早就將他們一網打盡了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33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