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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eAndWolf 2014-06-17 10:59 AM

這不是單純罵髒話了
妨礙名譽除罪
代表的就是可以對著人家用惡劣 下三濫的語詞去罵人
例如罵 你這婊子 妓女 破麻等等

kazama 2014-06-17 11:04 AM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這不是單純罵髒話了
妨礙名譽除罪
代表的就是可以對著人家用惡劣 下三濫的語詞去罵人
例如罵 你這婊子 妓女 破麻等等

刑法除罪化,可不代表沒事 :jolin:

iamowl 2014-06-17 11:08 AM

個人的理解是除罪化才可以避免原告以刑逼民事賠償
以往只看有沒有辱罵的事實發生來作為能不能定罪依據
在事證明確下,就算可能只是微罪
有前科這個壓力在被告往往都只能屈伏和解賠錢

如果是純民事官司
就變成原告要拿出名譽受損後身心財產實質被損害的證據
例如在網路上被罵了一句XXX,造成失眠注意力不集中需要看精神科醫師
這是就需要醫療收據診斷證明等來要求被告賠償...
原告要花比較多的時間精力去提出證明
而且這種的在台灣反而討不到什麼錢
也就間接遏止網路訴棍的討戰行為

watchdog 2014-06-17 11:22 AM

XXX
 
引用:
作者iamowl
個人的理解是除罪化才可以避免原告以刑逼民事賠償
以往只看有沒有辱罵的事實發生來作為能不能定罪依據
在事證明確下,就算可能只是微罪
有前科這個壓力在被告往往都只能屈伏和解賠錢

如果是純民事官司
就變成原告要拿出名譽受損後身心財產實質被損害的證據
例如在網路上被罵了一句XXX,造成失眠注意力不集中需要看精神科醫師
這是就需要醫療收據診斷證明等來要求被告賠償...
原告要花比較多的時間精力去提出證明
而且這種的在台灣反而討不到什麼錢
也就間接遏止網路訴棍的討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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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那天被人罵了XXX, 我們還得花時間找心理醫生證明我們的身心受創@@ 才能告他 :jolin:

那麼我一定選擇開罵, 反正開罵XXX不花時間又不花錢~~
你要告我先去看心理醫生再說~~
:laugh: :laugh: :laugh:

rainwens 2014-06-17 11:39 AM

引用:
作者JXL
我是認為應該把民事求償的部分拿掉

把"有利可圖"的部分拿掉 一些訟棍無利可圖 自然就不會有這類為錢興訟的案件

如果認為罵髒話是一種"不良的行為"
妨害風化不也是?
有訟棍專找人提妨害風化的官司嗎?

因為沒錢拿 ....

說實在的"罵人"這回事 私下去喬一喬就好
開調解庭 跑地方法院
這些事都很麻煩
只有一種人不怕麻煩

法律人

我個人是覺得應該反過來,刑事拿掉,民事留著,真的在意就找律師提告,
但刑事的話檢察官就要花時間去處理這些小事,浪費司法資源。

mycello28 2014-06-17 11:51 AM

怎麼會有這麼多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現在是訟棍多 還是網路上沒品的人多

居然還嫌網路不夠亂

我甚至覺得網路應該推實名制才對 自己說的話都要有所本 有所源 敢講就要負責

網路興起的時間太短了 大多數國家沒有一個真正的觀念去管制他

真的太粗魯草率 這以後一定會造成大問題

各種沒品的侮辱 謾罵 下三濫的人身攻擊都解禁 居然有人覺得這樣很好!?

我覺得台灣太多偏激自由主義者 自以為言論自由大於一切 沒關係 等著看吧

民事部分上面有網友舉例說得很好 有可能要自己舉證受了什麼精神損害

但那太難了 所以一定演變成大多數人被罵就懶得提告 乾脆當場罵回去

唉 這國家真的有很多妖孽 垃圾

不外乎就那些 喜歡用人名字諧音罵人 看人外表來諷刺人 的人會支持這種政策

台灣是有一群這種人的

carloschen 2014-06-17 12:27 PM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這不是單純罵髒話了
妨礙名譽除罪
代表的就是可以對著人家用惡劣 下三濫的語詞去罵人
例如罵 你這婊子 妓女 破麻等等

還有公然侮辱罪啊。
http://www.law110.com.tw/topic/04/a04.html

酷鐵人 2014-06-17 12:31 PM

國外動不動就罵人也沒看過濫用法律去告人

kazama 2014-06-17 12:53 PM

引用:
作者carloschen
還有公然侮辱罪啊。
http://www.law110.com.tw/topic/04/a04.html

引用:
蕭美琴辦公室指出,許多詞句只是民眾慣用語,沒有侮辱他人的意思,
卻動輒挨告,甚至留下前科,也浪費不少司法資源,因而提案刪除
《刑法》第309到312條有關「公然侮辱」與「誹謗」的法條。

現在立委提案要刪除的也包括這一條 :ase

JXL 2014-06-17 01:29 PM

引用:
作者watch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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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那天被人罵了XXX, 我們還得花時間找心理醫生證明我們的身心受創@@ 才能告他 :jolin:

那麼我一定選擇開罵, 反正開罵XXX不花時間又不花錢~~
你要告我先去看心理醫生再說~~
:laugh: :laugh: :laugh:

所以搂~ 事實上 被罵xxx 那就罵回去xxx xxx 多還他一次就好.... :laugh:

兩個人相罵 我才不相信甚麼精神受創
甚麼才算精神受創? 媒體在圍剿一個人的時候 那叫做精神受創
而且幾乎都是被壓著打
媒體有電視 報紙 電台作為媒介
一般人 被媒體騷擾 哪能有辦法反抗

坦白說 我也覺得 真正的身心受創 也真的要心理醫師提出證明
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不是也要有所事證?
有的事情 本來是不夠嚴謹 有的話 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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