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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T 2011-12-27 11:46 AM

引用:
作者foxtm
那請容小弟請問。

有沒有發生直接噴水趕遊民的事情?沒有證據,我也不覺得條伯或清潔人員敢這樣做。
遊民的衛生狀況或主動協助清掃的情況好嗎?我印象是完全沒有,但也許你願意提供有力的大量證據。
公園是公有的地方,由政府出錢主動打掃不對嗎?

請問一下,程序不正義在哪裡?
版友或是議員的意見,又變成實際執行的政策了嗎?

應曉薇主張朝遊民噴水可以領獎金
已經承認失言這就夠了,不用等到實際發生∼

引用創世基金會:
引用:
街友的形成,以經濟層面為最大主因,伴隨著個人、家庭和社會因素,因經濟結構的改變、都市不斷更新、大量外籍勞工引進和景氣的持續低迷,導致失業率居高不下,加上家庭功能的瓦解、社會福利體制的不健全及個人的能力不足與生理、心理缺陷,造成街友日漸增多。

研究指出個人之所以會變成遊民的動力應是源自鉅視結構的不利經濟環境,以致失業過久後無法返回主流的勞動力市場,又遇到個人不適應的因素與家庭關係薄弱無所依靠,最後只好流落街頭生活。(遊民問題調查、分析與對策研究,鄭麗珍, 2004 )

許多街友苦於無工作機會和一技之長可發揮,但大眾對於街友通常會貼上負面標籤,帶有歧視的眼光,認為街友散發出邋遢、骯髒、頹廢的氣息,破壞城市面容;生活上亦是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不積極向上的次等階級代表,依靠社會補助及資源來生活。

沒有人願意成為街友,街友的背後都是許多內再和外在因素所累積而成的。社會上,也無給予平等對待及協助。因此,應賦予街友基本人權,協助他們找回信心,重返社會。


暗角遊民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8IEFxafoqI

相信各位都是有為的青年
不需要靠攻擊社會邊緣人來彰顯自己的成功

黑暗騎士 2011-12-27 11:48 AM

引用:
作者yiyikikikoko
請問你家那邊的公園OK了嗎??小弟不是想催您,而是板上有些人都願意把遊民送去您那邊。

最後對您的好心說聲多謝,請到時記得出面接一下遊民,也感謝您這麼力挺。 :)

我覺得你對流浪貓狗的態度跟遊民差很多耶

同樣的邏輯流浪貓狗都要送去您那邊了嗎?:eek:

foxtm 2011-12-27 11:48 AM

引用:
作者瀟湘夜雨
行政程序法第七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明明白天可以潑水打掃,偏偏選在深夜遊民睡覺的時候,害遊民睡在更不利健康的地方
已經違背:「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也違背:「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我不大知道你那邊的公園使用時刻及狀況,但公園又不是只有遊民要用。
更別提遊民的夜宿並非公園容許的(當然你可以凹過12點才算,或睡滿八個鐘頭之類的才算,無訪)
挑一般民眾鮮少使用的半夜時刻打掃,減少磁磚濕滑之類的。
不也是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還是24小時進駐的遊民才是人民,一般民眾不算了?

至於為什麼要掃那麼頻繁之類的,
你是不是該去問問那些製造髒亂的老鼠屎,不管是沒公德心的民眾還是遊民?

EAC212 2011-12-27 11:52 AM

引用:
作者瀟湘夜雨
只要你敢在你家附近的公園,具名公佈本公園不歡迎遊民,並留下聯絡方式
我也敢在我家附近的公園照做


奇怪.
我忘了前面好像是12頁 #120 有一位說
『要不要,一句話?
我可以』
的人跑哪去了???

yiyikikikoko 2011-12-27 11:53 AM

引用:
作者瀟湘夜雨

遊民住我家附近公園好不好?
要不要,一句話?
我可以


引用:
作者瀟湘夜雨
引用:
作者yiyikikikoko
請問你家那邊的公園OK了嗎??小弟不是想催您,而是板上有些人都願意把遊民送去您那邊。

最後對您的好心說聲多謝,請到時記得出面接一下遊民,也感謝您這麼力挺。



只要你敢在你家附近的公園,具名公佈本公園不歡迎遊民,並留下聯絡方式

我也敢在我家附近的公園照做


我家附近政府沒蓋公園耶。而且怎麼本來一句話,變成要有附加條件呢? :confused:

而且你的照做是指:「在你家附近的公園,具名公佈本公園不歡迎遊民,並留下聯絡方式」這樣嗎?

不知您是被盜帳號了嗎?

AndyCandy 2011-12-27 11:53 AM

引用:
作者weirock
機會是限量的沒錯~

但有些機會就算給他們~他們也不願意~好嗎?

我們這邊一堆勞動工作~你肯做~一年內升到4萬沒問題~

學歷?國中就ok~識字就好...體力不夠?慢慢操就有

我就去打工過...去時體力也很不好~每天都過的很痛苦(身體上)

那些遊民願意做嗎?

你們不去了解多數好手好腳的遊民的心態~

只在談論社會給他們不夠...有用、有意義嗎?

再來一定扯年齡...年紀還在20-40的~你不讓他們自願去工作~

他們當然變成40UP的遊民~到時他們靠自己生存的能力當然越低啊...

當一個人好手好腳卻不願意去工作,放棄對人生一切美好的渴求去當遊民,
我認為基本上就是身心不健全,病了,生存意志已經垮了。

如果您有秘方可以讓這樣的人自願去工作,請不吝分享。

lien701 2011-12-27 11:54 AM

看影片

明明就是政府出錢,幫遊民清理家裡(公園)

這有什麼問題嗎?

這樣也可以曲解喔

yiyikikikoko 2011-12-27 11:56 AM

引用:
作者黑暗騎士
我覺得你對流浪貓狗的態度跟遊民差很多耶

同樣的邏輯流浪貓狗都要送去您那邊了嗎?:eek:


他要收遊民,送去當然好啊。

我要是撿到沒母貓照顧,還不能自力更生的小貓,也會出錢送去流浪動物之家啊。

而且我喜歡貓,我沒說喜歡遊民啊,您可能要再讀一次我的發言囉,我並非兼善天下那種人。 :shy:

ps.流浪狗請找工程師

黑暗騎士 2011-12-27 12:00 PM

引用:
作者yiyikikikoko
他要收遊民,送去當然好啊。

我要是撿到沒母貓照顧,還不能自力更生的小貓,也會出錢送去流浪動物之家啊。

而且我喜歡貓,我沒說喜歡遊民啊,您可能要再讀一次我的發言囉,我並非兼善天下那種人。 :shy:

嗯我也是並非兼善天下

所以主張流浪動物都不該出現在城市

應該要全送收容所

既然有干擾到別人的生活,就不該要別人吞下去

可惜現在北市竟然在搞貓的TNR,真討厭 :nonono:

comics 2011-12-27 12:03 PM

引用:
作者瀟湘夜雨
人間異語:阮是人 卻被當垃圾對待

Q:為什麼哭得這麼傷心?
A:我今年53歲,嘸厝,在艋舺流浪,沒地方睡,就睡在龍山公園,可是自從花博開始,每天早晚3次就有人用強力水柱噴水、洗地板,害阮都嘸法度睡。聽說是因為龍山寺外國觀光客很多,怕外國人看到歹看;也有議員嫌我們髒亂,要甲阮趕。現在天寒,又落雨,鋪個睡袋或紙板,睡都睡不暖,每次睡到正燒(台語:暖和),警察就甲你挖起來:「起來,不能在這裡睡!」有人就開始噴水。有些街友跑到水池那邊睡,可是那裡更冷,結果大家都感冒。每天都不能好好睡覺,很痛苦。他們把我們當成垃圾,要清掉,實在有夠心酸。

公園可以占用睡覺嗎??
開罰單...這些人會去交罰款嗎?沒交罰款..可以抓去關嗎?

引用:
作者瀟湘夜雨
Q:為什麼你沒有家?
A:我是雲林虎尾人,厝內很貧窮,我六個兄弟姊妹,父母根本飼不起,所以小學讀嘸畢業,我就出來流浪。我靠幫人掃地、洗廁所過日子,後來在一家電子廠上班,後來工廠說要去大陸,我被裁員,從此找工作就很困難。

每天睡地上一身病
阮父母都過世了,想要返去,厝是阿兄耶,阿嫂會趕,兄弟姊妹都有家庭,我也歹勢去拜託他們。

不知是哪位說龍山寺的遊民都是台北人..這段剛好打他一大個巴掌...
希望這巴掌不是打到您臉上...

引用:
作者瀟湘夜雨
Q:妳沒有結婚?
A:頭路不穩定,日子艱苦,我不敢嫁;也嘸人敢娶我。
嘸頭路,我也沒辦法租厝;每天,救世軍跟社會局有在萬華供餐,我吃飯就靠他們。周六日沒有供餐,我就自己去舉牌賺錢,一天750塊,這麼低的收入是要安呢租厝?每次去幫賣厝的舉牌,從早上9點舉到下午5點,即使下大雨,也不能馬上穿雨衣,要等到每小時10分鐘的休息時間才能穿,否則建設公司的人會罵。每次都感覺,自己跟那些買房子的人比,是天跟地的差別,他們就像住在天頂上,而我們住在地下。
我們經常能找的工作都是很粗重,沒人要做的,有些實在太粗重,我們真的沒辦法做,因為每天睡地上,我們都睡得身體風濕、全身關節疼痛,身體越睡越糟;加上現在又睡不好,隔天根本沒辦法工作。

週六日舉牌..2天可以賺1500...一個月6000元,
其他日子..沒牌舉..找些零工做..不要多...賺個10K不過份吧?
一個月一萬6000元..拿6000元租個可擋風避雨的地方辦不到嗎??
剩下一萬元不要說吃飽吃好...至少餓不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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