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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註冊不用 但是穿了站服的就要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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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人都像你念那麼多書 反應那麼快滴...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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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布施有內財布施,及外財布施. 內財布施就是作義工. 沒錢,也可從 5角,1元作起. :) 如果有人天天都在菜市場拿一個箱子募款, 有一本冊子說明這天募了多少,捐了多少,幫助了什麼人, 每天每天就看到他,不辭風雨, 有一天你也會試著給他一塊錢看看,測試一下, 這樣他就多一塊錢了, 你覺得放心了,可能給他兩塊錢, 他又多一塊錢, 他幫助的人,後來有錢了, 又還他一塊錢,他就又多一塊錢, 別人看到這種情況,知道他是玩真的, 就也給他一塊錢. 他把這些多出來的錢又捐出來, 又會吸引更多人捐錢. 他就從只能捐五角, 到捐兩元三元,到捐十元二十元, 到捐無數錢. 其實各地的慈善組織都是這種模式開始的. 如果他起了貪念, 自然願意捐錢的人變少. 所以願意布施的人,越布施越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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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 人要想成為一個好人. 願意成為一個好人, 宗教的教義是讓他更願意成為一個好人. 所以才有道德. 想成為好人, 自然自己還不是好人, 也會犯錯,也會偷懶. 這點各宗教都是一樣, 電影上很容易看到主角, 小時候常常上教堂,後來就不去了. 佛教稱為 "退心" 退心了,不守教義了, 就與該團體的宗旨不相應. 別人就會由指責這個人,從而指責這個團體. 其實不是這個團體的宗旨有問題, 是人退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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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沒有收錢 慈濟有收過黑心錢,這又應該如何能拿來比較?以前不知,現在知道了捐款是毒害二千多萬同胞得來的,這.....不知算不算很嚴重? 免費論壇,在這裡的會員跟站長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另一位是團體的成員,也是以上人弟子自稱,這裡應該沒有人是站長的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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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敢講:agree: 講別人嫖客算是汙辱嗎 我現在都講日本台灣之光 他應該把我ID記住了,會覺得羞恥還愛在PCDVD發文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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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問....為了做善事而去募款 就算做得再好 這樣算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嗎? :confu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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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是樹大招風,會被人批評不是沒有原因的 要不要出來面對,應該是標準一致,小事面對,大事不回應,這是什麼道理? 替他們辯護其實滿辛苦的:laugh: 在火車上佔兩個位置,比起魏應充做的事應該是微不足道,當事人自己都宣稱身體不適,大家應該體諒 連外界觀感不好,濟慈回應都說要宣導加強行為禮儀 一顆老鼠屎壞一鍋粥!慈濟師姐光腳霸雙人位 稱腰痛不讓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劉姓網友接受電訪表示,當時他買的座位在223次普悠瑪號第1節車廂,但一上車就看到該名婦人光腳橫坐、1人佔據雙人座位。劉提到「看她腳在椅上就讓人不舒服,她不想把位置還我,要求我去坐前面殘障座。」後來買到她鄰座的女乘客也出示車票,但婦人仍不願起身。 事後2人找來列車長處理,婦人卻稱說自己腰痛,堅持要橫坐,劉姓網友到宜蘭羅東站下車,該名婦人都未改變坐姿。事後慈濟回應,初步了解該名年約70歲的婦人事資深委員,家住台北,常搭台鐵到花蓮慈濟醫院當志工。有可能是因為年邁不適,加上又是長途搭車才因此佔位。對此導致社會觀感不佳,未來將會加強宣導志工在外的行為禮儀。 此事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表示「一種米養百樣人!或許慈濟有這樣的人出現,但也不可以抹滅他們對這社會的貢獻...」、另有網友提出「從沒否認他們的貢獻和價值,太多時候的脫序行為應該還是需指點和改進才是。不然受害的是另一群大眾」。 http://news.cts.com.tw/nownews/soci...82114873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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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惱羞成怒的無邏輯栽贓我了, 我前面用邏輯說明過"愛拿合法當藉口的人,往往都是最不道德的人"的邏輯關係, 你要不要用邏輯來說明你所謂"越喜歡公開宣稱打臉的人 往往自己的臉都不知道丟到哪裡去了",你如果提不出合理的邏輯說明其因果關係,那就又更證明你毫無邏輯,且又愛栽贓他人, 不過,如果用你自己的這句話拿來說明你"自己的臉都不知道丟到哪裡去了"倒是很符合事實, 引用:
你有沒有讀過書? 文字上/表面上看起來是在講A, 內涵上/實際上卻是在講B, 謂之"暗諷/隱喻", 再加上前後文的文意,任何人都看得出來是暗諷/隱喻,你如果不認為這是暗諷/隱喻,那就更證明你的邏輯有問題, 當然還有另一種可能,就是你無邏輯的亂扣帽栽贓被我看破後,惱羞成怒的不承認你無邏輯栽贓式的暗諷我,推說"不知情"."無犯意"."是誤會",你這樣就像檢調出示證據證明魏應充知情且指使員工犯罪之後,魏應充還依然堅稱"不知情.無犯意"一樣, 所以這只有以下兩種可能: 1. 你真的不知道這是暗諷,表示你邏輯有問題,且又不讀書 2. 你明知你在暗諷我,但被我以邏輯打破你無邏輯的栽贓我之後,惱羞成怒的不承認你暗諷我,但就像魏應充被檢調出示證據之後還堅不認罪一樣 crabster兄和buzzbee兄也很明顯看出你邏輯的謬誤(就是關於我前述道德/法律之間的關係,及法律的道德漏洞,及很多人利用法律的道德漏洞以合法掩護無德的論述) 你真以為強辯/詭辯,就可以混亂掉所有人的腦袋嗎? |
上面那篇引用了crabster兄和buzzbee兄的言論,
是要用來指出crabster兄和buzzbee兄也看出了"人生開始"兄的謬誤之處, 不是在批crabster兄和buzzbee兄, 因已超過可修改時間,故再發一文說明,以免版友誤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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