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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攜肉挨罰20萬太超過?葉毓蘭為陸配喊冤:濫用脆弱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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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太多
自絕於世 不去接觸 後果自負 |
引用:
不懂, 哪有什麼技巧? 你們也是假設陸配都講不聽, 要重罰才會怕 否決他們也許真的不知道的情形 |
一樣
一直幫自己找合理化的理由 哈哈 |
出國帶肉回來很會
為自己找理由開脫很會 延途看個或聽個公告... 喔, 超難的 你欺負弱勢 |
應該加強宣導
如果不能確定物品是否需申報就走紅色通道以避免受高額罰款 養成好習慣 如果回自己國家都會犯規 在別國入境時犯規的機會一定更大 在豬瘟新聞前 違規應該都只會被告誡加丟棄 菸酒則可以加稅攜入 非洲豬瘟也不是最近才有 是因為新聞加強報導對岸豬瘟的新聞 所以造成違規罰則更改? 這也是很奇妙阿 |
法條原本是只罰3000-15000
套句A網友的話 他們不會害怕 隨疫情升溫 才修到1萬~100萬 會不會怕 ? 看他們的反應就知道了 怕才更會爭相走告 一石二鳥 |
引用:
不是因為新聞加強報導對岸豬瘟的新聞所以提高罰則 而是因為中國豬瘟疫情擴大,相對地從中國能夠取得的豬肉製品帶病毒的機率提高 當然要提高罰則以抑止心存僥倖的人攜帶中國肉製品進入台灣 |
引用:
不是我度量大,充分宣導過還違規,基本上就是自己的責任 都已經宣導成這樣,還不知道,就是自己不注意,完全是自身責任。 都已經傳簡訊到大家的手機了,葉大教授說沒有宣導你就信? 你怎麼不相信大家的個人經驗 不能帶國外農產品、肉製品回國是行之有年的規定 要再糾結20萬罰則嗎?新聞跟簡訊都有提到最高可以罰100萬~ 自己不去聽不去了解,被罰完全剛好而已。 照你的邏輯這次20萬果然罰太輕,應該直接罰最高100萬才對,修法過後宣導都是會罰100萬。 你更應該支持讓被罰的求仁得仁 要說幾次都可以,規定在那理,宣導也很全面,自己不注意不去了解,還去違反,就是低劣! |
引用:
是習慣性開車違規,還是無意中開車違規啊..... 出國時,盡量別帶動植物/農畜肉產品,不是很基本的嗎??? 是出國,不是跨省旅遊,買伴手禮耶...... 引用:
葉XX:政府侵犯人權!!!禁止人道入境收屍!!! 引用: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本日最好笑。 |
引用:
但台灣人自己本身知法犯法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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