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嚴懲酒駕 林佳龍提議沒收車輛!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40767)

type100 2018-01-17 11:26 AM

引用:
作者Snorlax
喔,收起主觀的意識言論,變客觀是好事。

所以你也同意垃圾很多種對吧?(冷感)好奇想請問一下比垃圾還糟糕的,你會如何去形容? :rolleyes:


每個意見都是主觀的啊
我講一堆還不都是我自己的主觀意見

我不是讀語文...你這個問題我答不上來(認真的)

@sclee
我解讀認為gdrgdr講述的是部分民主制度下
立法的權力是以民意為基礎(類似比如民選總統的民意基礎跟立法的民意基礎衝突)
所以既然立法委員民選,立法委員之於法律備民意基礎
那司法就該依據該法律而為執法

而我只是大概籠統知道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去了解
,而提出可以再多研究不要這麼輕易下結論
畢竟我對於政治學、行政學以及相關的歷史還有其他認知有限

sclee 2018-01-17 12:13 PM

引用:
作者type100
@sclee
我解讀認為gdrgdr講述的是部分民主制度下
立法的權力是以民意為基礎(類似比如民選總統的民意基礎跟立法的民意基礎衝突)
所以既然立法委員民選,立法委員之於法律備民意基礎
那司法就該依據該法律而為執法

而我只是大概籠統知道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去了解
,而提出可以再多研究不要這麼輕易下結論
畢竟我對於政治學、行政學以及相關的歷史還有其他認知有限


版友第一句是說法律是民意和習俗的延伸

他是先引用歷史的見解 法律的由來不也就是基於民意嗎?

才有後來的民主國家...

你既然回應要講歷史說法律早於民主制度

顯然你是誤解了他的意思

~陽光∼ 2018-01-17 04:56 PM

引用:
作者type100
李進榮,犯罪物品之第三人沒收
司法新聲第123期

有興趣的都去載來看吧
不要隨便一句話就自己認定帶過

況且實務上沒收不沒收常常只是法院的一念之間
不然你去查實務對於犯罪工具的實質支配說
還有共犯的共同責任說
都是在舊法就已經沒收第三人之物了

那篇文章探討的態樣,跟現在討論的無辜第三人是不一樣
就像朋友喝完酒跟你借車開與朋友跟你借車去買東西,結果是去喝酒又酒駕是不一樣的。


大概看了整串討論,有些人的法律知識真的需要加強,"刑法"與"民法"是不一樣的,一個是公法一個是私法,不能混為一談。惡蟲大所說"沒收"是公法,公法不能對無辜的人(第三人)處罰,這是很重要的一個觀念,不然就回到帝王時代的誅連九族一樣,試想今天如果你朋友殺了人被判死刑而你也因誅連九族被判死刑,這樣合理嗎?這意思就是不能對第三人"沒收"一樣,只是死刑跟沒收刑度差很多,所以有些人會覺得沒收可以接受,但依刑法的罪刑法定主義跟目前沒收的條款,是不能沒收無辜第三人的東西。

EAC212 2018-01-17 05:03 PM

引用:
作者~陽光∼
那篇文章探討的態樣,跟現在討論的無辜第三人是不一樣
就像朋友喝完酒跟你借車開與朋友跟你借車去買東西,結果是去喝酒又酒駕是不一樣的。


大概看了整串討論,有些人的法律知識真的需要加強,"刑法"與"民法"是不一樣的,一個是公法一個是私法,不能混為一談。惡蟲大所說"沒收"是公法,公法不能對無辜的人(第三人)處罰,這是很重要的一個觀念,不然就回到帝王時代的誅連九族一樣,試想今天如果你朋友殺了人被判死刑而你也因誅連九族被判死刑,這樣合理嗎?這意思就是不能對第三人"沒收"一樣,只是死刑跟沒收刑度差很多,所以有些人會覺得沒收可以接受,但依刑法的罪刑法定主義跟目前沒收的條款,是不能沒收無辜第三人的東西。

真無辜第三人?
那篇裡有提到
不能證明你不知道你朋友借oo後會不會xx.
所以沒收你車算小了,
還沒把你當作共犯~

~陽光∼ 2018-01-17 05:21 PM

引用:
作者EAC212
真無辜第三人?
那篇裡有提到
不能證明你不知道你朋友借oo後會不會xx.
所以沒收你車算小了,
還沒把你當作共犯~


我會說需要加強法律常識不是沒有理由,刑事訴訟法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無罪推論
連這些觀念都不懂,只會用鄉民的角度來說理,上了法院誰會理你,然後再說司法不公、恐龍法官,到底是愚民還是刁民!?

gdrgdr 2018-01-17 05:28 PM

引用:
作者~陽光∼
惡蟲大所說"沒收"是公法,公法不能對無辜的人(第三人)處罰,這是很重要的一個觀念


這又不是公理定義,啥公法私法,都法律人定義的,不合用就改,改了還可以有例外
法律是依照民意產生的,即使是最古早的法典也代表的是當時的民意
當一件事情沒辦法滿足最基本的需求時,其他講再多都是多的

type100 2018-01-17 05:33 PM

引用:
作者gdrgdr
這又不是公理定義,啥公法私法,都法律人定義的,不合用就改,改了還可以有例外
法律是依照民意產生的,即使是最古早的法典也代表的是當時的民意
當一件事情沒辦法滿足最基本的需求時,其他講再多都是多的


原來誅連九族是民意?

blair 2018-01-17 05:34 PM

引用:
作者~陽光∼
我會說需要加強法律常識不是沒有理由,刑事訴訟法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無罪推論
連這些觀念都不懂,只會用鄉民的角度來說理,上了法院誰會理你,然後再說司法不公、恐龍法官,到底是愚民還是刁民!?

無罪推論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抱歉我沒有吐槽你的意思
只是在笑現在的司法界

傳說 2018-01-17 05:41 PM

什麼時候說只討論「無辜第三人」了?

如果明知借車人曾酒駕
甚至因酒駕被吊銷駕照
還是把車借出去
結果又酒駕被逮
不知道借出人算不算幫助犯?

引用:
作者~陽光∼
那篇文章探討的態樣,跟現在討論的無辜第三人是不一樣
就像朋友喝完酒跟你借車開與朋友跟你借車去買東西,結果是去喝酒又酒駕是不一樣的。


大概看了整串討論,有些人的法律知識真的需要加強,"刑法"與"民法"是不一樣的,一個是公法一個是私法,不能混為一談。惡蟲大所說"沒收"是公法,公法不能對無辜的人(第三人)處罰,這是很重要的一個觀念,不然就回到帝王時代的誅連九族一樣,試想今天如果你朋友殺了人被判死刑而你也因誅連九族被判死刑,這樣合理嗎?這意思就是不能對第三人"沒收"一樣,只是死刑跟沒收刑度差很多,所以有些人會覺得沒收可以接受,但依刑法的罪刑法定主義跟目前沒收的條款,是不能沒收無辜第三人的東西。

teraflare 2018-01-17 05:42 PM

就改一個字就好了...


凡酒駕肇事

[不]得易科罰金...


其他法條不用費心改 :think: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48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