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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位委員全數通過!NCC決定: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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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什麼笑話,就算是總統做事也受法律約束。受法律約束,就會有被法院審判的時候, 怎麼會有行政機關不受司法機關的約束? 請問你沒聽過三權分立或五權分立嗎? |
引用:
我看到NAZI, 以及他的觀點後, 笑了出來, 很好很貼切. |
引用:
你沒看到他的名稱嗎? Nazi? 他認為NCC是納粹宣傳部呢。 獨立機關「納粹黨衛隊」說:「我們的元首,阿道夫希特勒已經遭暗殺了」,不用負法律責任的呢?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laugh: :laugh: :laugh: 又說:「我們的元首阿道夫希特勒論文是假的,我們依照緊急狀態賦予黨衛隊的『獨立機關權限』,現在啟動帝國緊急狀態,全體國民,德意志全體武裝力量,必須接受納粹黨衛隊的指揮,逮捕並槍斃希特勒,隨後向盟軍投降」 感覺有人的法治觀念薄弱到,希特勒再世也會一槍斃了。 |
不管好笑不好笑 , 也到了該換掉NCC 這一批的渾蛋的時候了 !! :tu: :tu: :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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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看下一屆誰上
如果還是綠營上,現在這一批用得不是挺開心的嗎 如果藍營上了,那人家自然會換上另一批他們專用的 像促轉會這種單位也應該再拿來用 不同的陣營在用、應該會有不同的用法....... |
引用:
不會吧。 法條就直接限制適用時期。 不過既然民進黨開了回溯既往的先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30296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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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某些條例改掉或取消就好啦
反正像這種東西、誰上誰都可以改....... |
誹謗中天「付收看費綁小吃店」 作家刑事有罪定讞、民事也敗訴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及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駁回中天的請求,經中天提上訴, 最高法院判決將原判決廢棄,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 洪博學指稱小吃店播放特定新聞台,有受訓學生向內政部長檢舉, 但他未曾提供該小吃店之店名或具體位置等資料,以證明他的論述。 更一審認定,洪博學未能提出任何查證資料,即難認他的言論所述事實為真實, 洪博學公開發表編號的言論,已貶損社會對中天之評價,致其名譽受損,構成侵權行為。 更一審判決,洪及民報文化藝術基金會,須在將登載於民報網路平台 「無知是通往奴役的道路」網頁文章中的內容移除, 另洪博學應將本案確定判決後的判決意旨,在民報首頁刊登3天。 |
法院認證?
中天電視不滿羅文嘉指紅媒 求償1元二審敗訴
羅文嘉指稱中天電視是「紅媒」遭中天控告加重誹謗獲不起訴。中天另提民事訴訟, 求償1元。二審今天維持一審認定,羅文嘉就可受公評之事意見表達,仍判中天敗訴。 全案可上訴。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指出,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製作新聞、戲劇等節目,並公開播送, 對公眾認知影響深遠,經營結構與資金來源自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 羅文嘉既未使用偏激不堪的言詞用語,應屬合理評論,而難認有侵害中天名譽、 商譽權的不法性,駁回中天上訴,全案還可上訴。 |
認為是紅媒
不是大多數人民都認證過了 還需要法官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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