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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 2018-01-17 10:30 AM

引用:
作者type100
這邊我要說一點
現行法對於酒駕車輛得否沒收,是有法律可以運作的
但是司法在實務有實務的考量,我前面也提到一些理由
既然司法有自己的主張跟作法
老是讓立法去介入,是否已經違反三權分立的原則
這幾年臺灣立法已經不斷把手伸入行政跟司法
行政比如NCC就長期有爭議
而酒駕前次修法,將吐氣中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測試超過0.05%)
的標準直接予以明文規定
使司法無從於個案中去裁量,到底飲酒後駕車,是否真的達到刑法上有意義的危險程度
以同法第1條第3款規定來看,可以知道,比酒精可能更危險的毒品
於服用後的駕駛行為,反而要去以客觀證據判斷是否達到不能駕駛的程度
舉例來說,甲服用愷他命後行車上路,為警方查緝追捕,期間有超速、蛇行等躲避
追緝之駕駛行為,但反因為駕駛如此良好的駕駛狀況,認為未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
而予以無罪之宣告
這點會不會很多民眾無法認同...



現在是改下限不是改上限阿......雖說民粹,但是大家對於酒駕零容忍應該是共識吧?
還是說版上哪位對於喝點小酒上路可以接受的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服用藥物上路的問題 不只包含K/H等等藥�**晱]含了比林等等類型在藥包上已經加註須注意,那又是另外一種問題..

台灣還沒有規範四肢傷患上路問題吧?路上還是偶爾可見腳上打石膏上身三角巾的用路人

回歸正題,對於酒駕的處罰/判罰,我們一般民眾,吃瓜民眾,走在路上的路人,騎車/開車的用路人,到底可以接受到哪個程度呢

blair 2018-01-17 10:33 AM

引用:
作者sakuraman
民怨就會迫使政府去改變
雖然有些議題往往會不了了之
但這就是民主政治的常態

美國也有槍枝氾濫還有警察針對黑人亂開槍的問題
一直被討論到爛掉卻又無能為力

不然看看對岸中國的做法也好啊
中國網民都說沒什麼酒駕的問題
哪像台灣還要顧什麼假人權

這時候通常會有人出來嗆說中國有「我是李X的兒子」這種問題 :laugh:
我只想說這個世界沒有可以100%執行的法律
但是我在中國看到的就是只要當局下令嚴打
一般人民就是不敢
特權階級?就是占少數才是特權階級
老是在那邊糾結那種東西是到底要怎樣 :laugh:

Snorlax 2018-01-17 10:35 AM

引用:
作者type100
但像這種政客不瞻前不顧後,暨無理想更忽視現實,在選舉前拋出來的假議題...
真是覺得夠了


。。。

立法將法律規定完善,如果這樣是干預司法,那司法自己定法律就好,愛怎麼判就怎麼判,東廠西廠之類的馬上重現?立法的立法是干預司法?這種見解非常奇耙。

大家都知道政客有很多種,但有一種最被民眾看不起的就是只有一張嘴,什麼都沒做到,但看到別人有作為,或想做事時,馬上跳出來嚷嚷爭焦點, 經典有之前的『任內三度想拆』,最近有『我早在2012提過』,但語出是2018。。。等等。

其實這個想法最早提出的是一個已卸任總統在十幾年前提出的,但人去卻進度零什麼都沒有。

垃圾很多種,比垃圾還糟糕的不知道怎麼形容?

Parten 2018-01-17 10:44 AM

引用:
作者tacowave
現在是改下限不是改上限阿......雖說民粹,但是大家對於酒駕零容忍應該是共識吧?
還是說版上哪位對於喝點小酒上路可以接受的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服用藥物上路的問題 不只包含K/H等等藥�**晱]含了比林等等類型在藥包上已經加註須注意,那又是另外一種問題..

台灣還沒有規範四肢傷患上路問題吧?路上還是偶爾可見腳上打石膏上身三角巾的用路人

回歸正題,對於酒駕的處罰/判罰,我們一般民眾,吃瓜民眾,走在路上的路人,騎車/開車的用路人,到底可以接受到哪個程度呢
我個人是反對酒駕,不過台灣酒駕的人那麼多,加上也規勸不了他們的親屬,你的這種假設值可能有點問題

簡單講,眾志可以成城,如果台灣真的有那麼多人在乎酒駕,政客就會想辦法嚴打,就像反核或太陽花運動白衫軍運動能造成風潮,政府也不能不低頭一樣。擺明了反酒駕的人最多只是網路上講講,什麼也不想做。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引用:
作者Snorlax
。。。

立法將法律規定完善,如果這樣是干預司法,那司法自己定法律就好,愛怎麼判就怎麼判,東廠西廠之類的馬上重現?立法的立法是干預司法?這種見解非常奇耙。

大家都知道政客有很多種,但有一種最被民眾看不起的就是只有一張嘴,什麼都沒做到,但看到別人有作為,或想做事時,馬上跳出來嚷嚷爭焦點, 經典有之前的『任內三度想拆』,最近有『我早在2012提過』,但語出是2018。。。等等。

其實這個想法最早提出的是一個已卸任總統在十幾年前提出的,但人去卻進度零什麼都沒有。

垃圾很多種,比垃圾還糟糕的不知道怎麼形容?
:laugh: :laugh: :laugh:

sclee 2018-01-17 10:47 AM

酒駕零容忍 可是每次要建議更嚴格的罰則修法

必然是法律人跳出來反對 這個不合理 哪個違憲..

然後呢? 還是天天看看到酒駕撞死人的報導

在這裡怎麼罵...沒有任何改變


鄉民們只能自嘲...唯一自力救濟的就是"不要做孝子"
被酒駕撞死的幾乎都是孝子

gdrgdr 2018-01-17 10:57 AM

引用:
作者type100
這邊我要說一點
現行法對於酒駕車輛得否沒收,是有法律可以運作的
但是司法在實務有實務的考量,我前面也提到一些理由
既然司法有自己的主張跟作法
老是讓立法去介入,是否已經違反三權分立的原則
...


世界上沒有覺得對與錯,所以法律是民意和習俗的延伸
而立法就代表了民主國家除了公投以外的最大民意
如果連立法制定的規則,司法都不願意執行
這司法是否過於自大,侵害了全國人民的民意

type100 2018-01-17 11:01 AM

引用:
作者Snorlax
立法將法律規定完善,如果這樣是干預司法,那司法自己定法律就好,愛怎麼判就怎麼判,東廠西廠之類的馬上重現?


嗯...
首先,酒駕是可能產生危險,這個在舊法時代就有大量引用類似的研究
作為判決的基礎,用來作為司法上認為行為人達到刑法上的危險程度
而應該接受刑事處罰
不然你很難去認定,怎樣是達到所謂的危險
所以還是有例外方式可以排除,不是酒測值多少就一定有危險
這個案裁量,正是司法上的一個核心價值
不然直接法司法院廢掉,以後通通用電腦判決就好了

但是當立法規定0.25以上這個標準時
就完全無視個案裁量,測出來有超標,就直接移送處理

那回頭來說,怎樣叫做完善?
完善?嗯?完善?...嗯...完善???
我並不是要嗆你,而是在我腦袋裡面沒有這二個字
舉例來說,公然侮辱罪、侮辱公署(公務員)、通姦(相**)罪
你覺得該不該除罪?
有人覺得該除罪,有人覺得不應該
如同酒駕
如同tacowave認為就該酒駕零容忍(我猜想應該是指每個用路人酒測值都是0,
甚至包含自行車騎士或是行人)
有人如同我就覺得某種程度飲酒駕車還不到刑事處罰的程度
那怎樣叫做完善呢
好了,硬梆梆的東西嘴了這些,我的嘴砲愉悅邊際效益也快到了

我個人的冷感也包含這個部分
就算我講了一堆,反正也不會有什麼人真的在意
其實我對法律你要怎麼修改
是無力,也漸漸不敢興趣,你一言我一語的改了一堆(或想改哪些)
但結果並沒有往好的方向發展
酒駕185之3修法之後,酒照喝、車照開
而至於人民對期望什麼的,還有振興司法威望什麼的
那是司法院老頭們看著報表數據在奢望的事情
只是給了許多...一些從中...嗯...的機會

我只認為司改是一種緩慢的潛移默化過程
不管對司法實務還是對人民都是
司法相關人員(不管是公務還是民間)
對於自己在司法界對國家的影響、對個案當事人的影響
有沒有真確的體認並且致力去做
不要一嘴法律就是怎樣,立法的問題,而該有一個中心思想
知道自己是擔任影響利多重大的職務

至於人民...嗯...
或許司法界自己默默把事情做好了,人民也會變好、對司法也會改觀吧,哈哈
強求這個真的是沒意義

type100 2018-01-17 11:04 AM

引用:
作者gdrgdr
世界上沒有覺得對與錯,所以法律是民意和習俗的延伸
而立法就代表了民主國家除了公投以外的最大民意
如果連立法制定的規則,司法都不願意執行
這司法是否過於自大,侵害了全國人民的民意


法律比民主更早...
在人類歷史也比民主運作的更長時間得多
而司法獨立在講什麼
三權分立在講什麼
有興趣可以再去瞭解,我懂得有限幫不了你

sclee 2018-01-17 11:13 AM

引用:
作者type100
法律比民主更早...
在人類歷史也比民主運作的更長時間得多
而司法獨立在講什麼
三權分立在講什麼
有興趣可以再去瞭解,我懂得有限幫不了你

民意不等同民主 你搞錯了

樓上版友說的是"民意"

Snorlax 2018-01-17 11:13 AM

引用:
作者type100
我個人的冷感也包含這個部分


喔,收起主觀的意識言論,變客觀是好事。

所以你也同意垃圾很多種對吧?(冷感)好奇想請問一下比垃圾還糟糕的,你會如何去形容? :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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