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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usforce 2013-07-07 11:52 AM

引用:
作者野口隆史
沒有為什麼,就是看你不爽而已
之前我還在542的時候
同連有兵身體不太好
軍醫院都開要求每個禮拜至少回診一次
都還有志願役士官說因為你身體不適
很多粗重的工作不能做
所以這個禮拜要留營
死都不肯讓他去看醫生
我當時是營政戰,這個兵跑來跟我講這件事情
我直接把這件事告訴連長還有營輔導長
這個士官後來被幹的很慘
但他並沒有因此害怕
反而找其他的地方修理該兵還有我...

私刑的話我以前也看過
我比較奇怪的是大家都配合趕著送被害人去禁閉然後做掉他
是這個單位上下都這麼敢阿... :jolin:

帥鐵人 2013-07-07 12:11 PM

國防部要究責了,而且紅旗警戒只有新訓才嚴格管制,下部隊根本沒在看什麼警戒,照樣大太陽下出操 :unbel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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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旗警戒還出操 害死役男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7日 上午6:18

禁閉室幹部有疏失

〔自由時報記者張軒哲、羅添斌/綜合報導〕成功大學畢業的下士班長洪仲丘退伍前枉死,家屬昨質疑案發時戶外氣溫過高,危險係數屬「紅旗警戒」,依規定不能在戶外操課,軍方卻置之不理;面對家屬質疑,軍方昨坦承,當天操課危險係數達41,禁閉室的幹部卻不顧規定,還叫洪仲丘出操,以致他猝死!

官員承認,軍方確有所疏失,會懲處禁閉室失職人員,禁閉室的上級人員也因監督不周,負連帶行政責任;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晚也說,對洪仲丘往生深感遺憾與不捨,對違失者、不法者絕對從嚴究辦。

本應在7月6日退伍的陸軍第6團542旅下士班長洪仲丘,6月23日攜帶有照相功能手機、MP3入營,部隊以違反資訊安全規定,6月28日起關禁閉7天,每天下午進行一小時體能訓練,7月3日下午訓練後暴斃。洪母前天至楊梅高山頂營區,了解禁閉室情況,並觀看監視器畫面,檢方就地召開臨時偵查庭。

洪的姊姊表示,3日這天下午(戶外溫度達攝氏33度),軍方的溫度危險評估表記載,氣溫換算濕度後,危險係數達41,屬最高警戒的「紅旗」(依輕重程度是藍、黃、紅旗),依規定不適合出操,軍方有疏失。

送關禁閉流程被縮短

她指出,依行政程序,關禁閉之前要先體檢,體檢流程至少需一週,弟弟卻在5天內就送禁閉室,顯然有針對他,違反行政程序。

家屬還描述,每間禁閉室約僅容兩人平躺,環境極差,當時洪仲丘與另名同儕幾乎是緊貼著入睡。

國軍是否出操訓練,依溫度、濕度判斷;至於危險係數,是室外溫度(攝氏)與相對濕度乘以0.1的加總。

危險係數41 禁出操

若危險係數小於30,屬「安全」,部隊作息正常;30至35之間,狀態為「注意」,要補充水份;35至40時,狀態為「警戒」,部隊營區要升黃色旗幟,官兵隨時補充水份,幹部要注意官兵身心;一旦達到40以上,即屬紅色的「危險」狀態,須強制補充水份,綿密關注體能狀況,停止戶外操課。

若戶外溫度30度,相對濕度90,危險係數就是39,屬黃色警戒;若戶外溫度34度,相對濕度70,換算後危險係數達41,這時就不能在戶外操課。

BLUESKYVFX- 2013-07-07 12:13 PM

引用:
作者bojone
1X年前的標準做法就是先把屍體燒了,再通知家屬來領。


加個20年吧.

1x 年很少單位敢這樣玩,那時連菜鳥叫老兵學長都不準了. 俯地挺身也只能有30下的基數. :laugh: :laugh: :laugh:

jeff641125 2013-07-07 01:00 PM

引用:
作者野口隆史
沒有為什麼,就是看你不爽而已
之前我還在542的時候
同連有兵身體不太好
軍醫院都開要求每個禮拜至少回診一次
都還有志願役士官說因為你身體不適
很多粗重的工作不能做
所以這個禮拜要留營
死都不肯讓他去看醫生
我當時是營政戰,這個兵跑來跟我講這件事情
我直接把這件事告訴連長還有營輔導長
這個士官後來被幹的很慘
但他並沒有因此害怕
反而找其他的地方修理該兵還有我...


這種士官就是欠奏,沒遇過壞人。

當年我們部隊就發生過志願役士官欺負剛到部新兵的狀況,

當下那位新兵也隱忍不發,撐到放假前 暗中聯絡一些"有力"朋友

那位士官出營門後 一堆黑衣人衝上來把它扁了一頓,

還直接嗆如果敢再動那個新兵,除非他以後都不要出營門,

否則一定會給他死!!!

之後那個志願役士官就乖得跟什麼一樣。

bojone 2013-07-07 01:03 PM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加個20年吧.

1x 年很少單位敢這樣玩,那時連菜鳥叫老兵學長都不準了. 俯地挺身也只能有30下的基數. :laugh: :laugh: :laugh:

應該不用加哪麼多,說1X年的原因是,我退伍那一年還有聽聞。
80年我在馬祖就遇過類似的,軍種是空軍。

excorvoms 2013-07-07 01:14 PM

引用:
作者jeff641125
這種士官就是欠奏,沒遇過壞人。

當年我們部隊就發生過志願役士官欺負剛到部新兵的狀況,

當下那位新兵也隱忍不發,撐到放假前 暗中聯絡一些"有力"朋友

那位士官出營門後 一堆黑衣人衝上來把它扁了一頓,

還直接嗆如果敢再動那個新兵,除非他以後都不要出營門,

否則一定會給他死!!!

之後那個志願役士官就乖得跟什麼一樣。

+1
對於軍中白目軍士官兵
還是用扁的最有效 :D

傲世笑紅塵 2013-07-07 01:14 PM

引用:
作者jeff641125
這種士官就是欠奏,沒遇過壞人。

當年我們部隊就發生過志願役士官欺負剛到部新兵的狀況,

當下那位新兵也隱忍不發,撐到放假前 暗中聯絡一些"有力"朋友

那位士官出營門後 一堆黑衣人衝上來把它扁了一頓,

還直接嗆如果敢再動那個新兵,除非他以後都不要出營門,

否則一定會給他死!!!

之後那個志願役士官就乖得跟什麼一樣。


這種東西聽多了,

真的沒什麼好得意的...

你說這一次是士官吃鱉...

如果遇到有手段的...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就像誰能想得到剩3天退伍還會出事... :think:

何況軍中意外何其多...

chanhsiaohsin 2013-07-07 01:15 PM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加個20年吧.

1x 年很少單位敢這樣玩,那時連菜鳥叫老兵學長都不準了. 俯地挺身也只能有30下的基數. :laugh: :laugh: :laugh:


1996年至今不到20吧!

那時學長學弟制還很兇,改進的是不能打兵。(1995年可打兵)

1997年才有上面要求新兵一基數不得超過25下的規定。(這年上面說要廢學長學弟制)



這次禁閉室包很大,違反現定硬操兵,不知能不能動用44條 :think:

而禁閉程序是否合法也是個問題,若文沒齊,
先送後補,那可是私刑了吧!

波控 2013-07-07 01:22 PM

引用:
作者chanhsiaohsin
最離譜的是,前晚軍方召開偵查庭時,竟要求洪母簽下偵查不公開切結書,洪母痛批:「根本是想要家屬封口遮醜!」

就算沒操死,「悔過書」也是這種玩法,

應該全面禁止悔過書這種遊戲!

幾年前不是有聽說過,監獄裡面65%以上都是一犯再犯的,
可見悔過書這種東西,是一點屁用都沒有,
只針對好人欺負用的,那種35%不會再犯的

chanhsiaohsin 2013-07-07 01:39 PM

引用:
作者波控
就算沒操死,「悔過書」也是這種玩法,

應該全面禁止悔過書這種遊戲!

幾年前不是有聽說過,監獄裡面65%以上都是一犯再犯的,
可見悔過書這種東西,是一點屁用都沒有,
只針對好人欺負用的,那種35%不會再犯的


http://tw.myblog.yahoo.com/marlin-ice/article?mid=5130

酒駕相關懲處規定:

當事人:

酒測值為達0.25毫克者,志願役官、士、兵記過乙次處分;義務役士官、兵禁閉(悔過)7日,再犯者逕送國軍輔導教育中心。

酒測值超過0.25毫克,未達0.55毫克者,志願役官、士、兵記大過乙次處分;義務役士官、兵禁閉(悔過)15日。

酒測值超過0.55毫克,或未達0.55毫克卻肇事者,除移送法辦外,志願役官、士、兵記大過兩次處分;義務役軍官檢束30日、義務役士官、兵逕送國軍輔導教育中心。


志願役連悔過都沒,倒楣的是義務役要被送禁閉室,還有被操死的可能。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加個20年吧.

1x 年很少單位敢這樣玩,那時連菜鳥叫老兵學長都不準了. 俯地挺身也只能有30下的基數. :laugh: :laugh: :laugh:


前面回應超過編輯時間了,
十幾年前,士兵身故,軍隊的確不能把屍體先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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