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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市更新真的就要為了釘子戶而犧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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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看到前面的回應嗎 因為規定只能對價格有異議 所以才會有確定的數字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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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思想就是法治國原則 民主法治國家就是法治國原則 沒有法治國原則就是人治 當然很多人都不知甚麼是人治 :stupefy: 為何惡法亦是法? 〔引用新聞〕 陳沖表示,都更條例施行時,一開始沒人做,有人研究後發現有商機,因此,跟認真研究的人交易,就是不對等;他不敢講資訊不對等,至少是知識不對等。 針對台北市政府處理文林苑都更案,陳(沖)認為,就法律程序而言,台北市政府勝訴,依都更條例,縣市主管機關不得拒絕。101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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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很值得討論的角度.... 關於這個問題, 我舉個例子給你想想, 今天假設你家需要改建, 然後你找了一個建商,約定好1年內可交屋, 結果呢,當你的房子被拆掉後, 建商告訴你,因為你的鄰居房子不給拆..導致你的房子無法繼續施工, 結果拖了1年..2年.. 3年.. 房子一直沒有建好, 你覺的問題在哪裡?你的權力該向誰討? 以林文苑的例子, 我發覺可以參考"電椅大風吹"的內容來解釋, 絕大多數的人,從最初,就不明白去明確的了解自己的權力在哪裡, 絕大多數的人,都服從權威,比如..建商比我懂,所以建商一定會安排好,建商說的算, 從一開始大多數人和建商簽約時,只看到建商在合約書裡提的若工程延宕時..補貼那少少的違約金,而且還有上限...... 但是"住"的這件事,是那少少的違約金可以解決的嗎?(有改建過房子的人就知道了) 所以在這個時候,房子被拆的業主.. 因為手中已經有一份和建商的合約書後,就無法繼續向建商爭取, 便把矛頭轉向不賣房子的鄰居...... 是非對錯自己判斷吧。 從一開始.. 在產權未完全取得的情況下,建商就擅自圈地賣房,可以這樣嗎?(想想若自己是那個鄰居時) 當你在和建商簽約時, 有沒有不小心的因為過度信任了建商(以為建商都做公益的), 而疏忽留意自己可能受損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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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在台灣是建商找不到地蓋房子,只好用都更名義圈地拆房蓋房 然後又不肯給合理的回饋給原住戶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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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黨怎麼可能不知道這個天大的好機會 問題是沒有人會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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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把都市更新相關條例看一遍再來看你現在說的話適不適用在這個案子。這案子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已經核准,被圈進去的王家除了在權利變換的價值上提出異議外已無其他解套方式,使的他們以提出2億的權利變換價值計算來使建商知難而退,不過這僅僅也算困獸之鬥而已,因為權利變換價值計算也不是王家說了算,要經過都更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才算數。委員會不核准,開2000億也沒用。這算是有掐住建商嗎? 如果建商接受這條件,那也算剛好而已,使自己的損失減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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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議員在這次事件,大多是靜悄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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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的積極表示不賣是如何表示,他們家在門口大大的掛上不賣也不搬的兩層樓海報,算不算,建商三次造訪都說不賣,而不是價錢太低,這個建商也是同樣說法,上法院都是為了退出都更,算不算不賣,所有東西都有價是你這種人,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出賣自己的回憶,尤其是在不缺錢的狀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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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沒說就當作不存在 :D :D :D 難怪撐幾天就過去跟消毒水大軍每次都完美達成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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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次事件後 台北市居民會更加"惜售" :sh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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