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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 搏命救人反被告 3義工判刑4月..... 實在是挺誇張的法官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30164)

chanhsiaohsin 2011-05-20 08:17 PM

引用:
作者chaotommy
其實遇到這樣的家屬
就是沒去救也會被告
見死不救


沒有見死不救這法條吧?

只能伸請國賠試試看.

雷火豐 2011-05-20 08:41 PM

看了一下判決書,這個法官該查的大都查了
既然大多數人不看
我來節錄一段大家看看

如果那兩個死者堅持不穿救生衣
只能說他們咎由自取
可是口供不是如此
事實上口供說,
上船後僅有一人告訴死者,有救生衣可以穿
之後到底有沒有穿,沒有一個人注意
都說他們太忙了


當次救難人員10數人,據大部分受救者供詞
一上船就有人拿救生衣給他們穿,而且船上每個人都穿

法官行文給救難協會,詢問救難人員的義務範圍
查到的是
--------------------------------------------------------
救災人員執行勤務時,於團體裝備部
分,應有救生圈、救生衣或魚雷浮標等助浮裝備,以供
受災者使用;救起受災者後,應提供前開裝備,並勸
導受災者使用、穿著;如災民拒絕者,救災人員應儘
速離開災害現場前往安全處,無須強制受災者使用、穿
著安全設備。

--------------------------------------------------------
法官再去查受訓時各種災害的SOP,行文內政部消防署
其中沒有一個提到,在救難艇上必須穿著救生衣

但是法官還是認為,救生員有勸導受災者穿著救生衣的義務


再下來反駁被告的答辯
1.沒穿救生衣,不一定就會死
2.穿上救生衣,可能也是死
3.可能死者穿上了救生衣,因為水流強大,把救生衣沖走了
4.消防人員沒有告知受災者穿上救生衣的義務


看完有很深的感觸
原來台灣的救生艇是自助式
要自己上船找救生衣來穿
消防人員不需要管你死活的?


還好海軍中的SOP要求穿上救生衣
還好美國救難電影都主動幫上艇的人穿上救生衣

還好大多數的義工有見識,懂得主動拿救生衣給船上的人穿

雷火豐 2011-05-20 08:49 PM

引用:
作者老柏(第三)
ㄟ.......
那三個義工不是差點掛了嗎?這樣應該也算緊急避難吧,他們三個也是被沖到水中也是身處危險之中,沒救到人應該不算什麼過失致死吧

這個事件有時間上的先後關係

救人上船時,並沒有緊急狀況
也就是說,不需急著開走,有時間讓上船的穿救生衣
可是該船載人上船後急著開走
才遇到翻船
這點法官已經確認

lih0309 2011-05-20 08:52 PM

我想不管法官判決的答案
家屬心態比較可議吧
義工救母不成,被告關四個月就算了

還追加要求民事賠償600萬。 :jolin:


我覺得整個案子,求償這一部分最讓人倒彈.....
就算家屬/法官要給義工一個警惕,都已關4個月了,還求償600萬......這只讓人看到貪婪的人心

lih0309 2011-05-20 09:01 PM

引用:
作者雷火豐
法官再去查受訓時各種災害的SOP,行文內政部消防署
其中沒有一個提到,在救難艇上必須穿著救生衣

但是法官還是認為,救生員有勸導受災者穿著救生衣的義務


再下來反駁被告的答辯
1.沒穿救生衣,不一定就會死
2.穿上救生衣,可能也是死
3.可能死者穿上了救生衣,因為水流強大,把救生衣沖走了
4.消防人員沒有告知受災者穿上救生衣的義務

...


法官再去查受訓時各種災害的SOP,行文內政部消防署
其中沒有一個提到,在救難艇上必須穿著救生衣
照法官的認知,救生員有勸導受災者穿救生衣的義務????
那是依據哪一條SOP??還是法官可以自創SOP???那麼有真知灼見,就先判內政部消防署瀆職啊,去監察院提起糾正也可以啊,只敢對義工開刀....
:flash:


學習法官反駁被告的答辯方式
下次災難發生時要求支援的單位求援時,可以回覆我想去救人是我的權利但我沒有支援救援的義務,
若真有需求前去支援,請受災戶先錄音或白紙黑字切結是否接受救援,若有發生意外不得異議!
:unbelief:

雷火豐 2011-05-20 09:19 PM

引用:
作者lih0309
法官再去查受訓時各種災害的SOP,行文內政部消防署
其中沒有一個提到,在救難艇上必須穿著救生衣
照法官的認知,救生員有勸導受災者穿救生衣的義務????
那是依據哪一條SOP??還是法官可以自創SOP???那麼有真知灼見,就先判內政部消防署瀆職啊,去監察院提起糾正也可以啊,只敢對義工開刀....:flash:


學習法官反駁被告的答辯方式
下次災難發生時要求支援的單位求援時,可以回覆:我想去救人是我的權利但我沒有支援救援的義務,
若真有需求前去支援,請受災戶先錄音或白紙黑字切結是否接受救援,若有發生意外不得異議! :unbelief:

這一點是法官在論法上的弱點
他在判決書上引用一個間接的條文(更高階,但是不明確)來佐證"他認為有勸導穿上,並教導如何穿的義務"



可是,如我前面所說
如果救生艇配備救生衣,卻沒有一個教材或SOP說,
一定要教上艇的人員穿上

難道台灣的救生艇是自助式?

這個法官這個判例,
民法上看來是對義消不利

背後也指出從消防局到消防署SOP的不合理

如果他判了義消無罪
不就也同意,義消不用教導上艇者穿上救生衣?

JustinLin 2011-05-20 09:26 PM

引用:
作者雷火豐

如果他判了義消無罪
不就也同意,義消不用教導上艇者穿上救生衣?


可以改判
社區服務四個月 以平息眾怒 :think:

VF-19 2011-05-20 10:15 PM

引用:
作者JustinLin
剛剛看了新聞...

1. 為何危險的都要義消下水?

2. 該名男子面對媒體採訪為何要戴帽子& 口罩?

3. 為何不提索賠600萬一事?


是啊!我剛剛也看到了......很誇張!!
這下它紅了~

p.s:
從這次事件後我已經打消念頭當救護志工~
以後打算只救父母即可...當初考照花錢又跟救護車的訓練
如今看來真的對這個制度很失望~

==============判決書內文之一========================
然本院衡諸上情,實不忍深
責,更不願因本判決而使民間救難人員產生「寒蟬效應」,
致執行救難勤務時有所猶疑;且被告3人素行均稱良好,經
此審判程序,信已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所宣
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乃均併予諭知緩刑2年,以勵自
新。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xxxxxxtsai 2011-05-20 10:24 PM

引用:
乃均併予諭知緩刑2年,以勵自新。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nomad 2011-05-20 10:28 PM

引用:
作者VF-19
,乃均併予諭知緩刑2年,以勵自
新。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回家自新一下
下次不要當好人了

殺人放火金腰帶
修橋補路無屍骸

回家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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