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衛福部將限縮「停保制」,未來僅失蹤人口、因公駐外、遠洋漁船人員可停保...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38088)
|
---|
我覺得cys070講得很正確, 這跟以前的研究報告有符合其中一個項目:
"一些小病小名目的根本就應該要讓民眾自己負責, 很多還不必吃藥只需休息." 這是當初在加拿大就學的資料, 並不符合台灣. 台灣要做整套的, 先嚴格執行勞基法, 再來談上述研究才有可能. 這幾年下來, 抱病趕快吃藥後上班或上班中吃藥然後繼續加班的情況太多. PS. 不全然是公司問題, 很多人"有強烈自我意願要這樣子來傳達某種辛勞的訊息!" 勞基法罰公司, 公司再強迫員工去休息, 我覺得這才是真實情況. 很多勞工哭么其實也是演戲, 只是為了爭取更多錢, 卻沒誠實講自己工作是怎麼做. 不過這種誠實話講出來可能會被揍成豬頭, 惡性循環造就劣幣驅逐良幣. 離題了~ 小病小名目就不要納入健保了! 真的是浪費錢也浪費資源. 不然就要限制, 我贊成7歲以下兒童可以無限制看任何不適狀況, 檢定後不須補費. 而成年人如果經由檢定其實只是感冒, 麻煩(至少)藥品要自費去隔壁藥房買! 我真的在帶長輩就醫的時候聽到旁邊有人說看病拿藥又不一定要吃. 然後每周都看到那一位, 就是固定去看病拿藥不吃, 如果不是拿去賣錢, 我無法理解用意. |
引用:
我沒講反.....是你根本沒弄懂重點 就因為目前可以停保是不合理的 所以今天才會被提出限縮停保 而你正因為是目前不合理作法下的既得利益者 所以你才會跳出來反對 這是強制納保 生活在台灣,卻沒有選擇納不納保的權利 反而自己選擇居住在國外,卻還享有選擇納不納保的權利 這是合理的嗎? 這並不是旅居國外朋友的錯,因為規定不是你們訂的 但很明顯是不合理的,那修正這不合理的規定,有嘗不可? |
引用:
癥結就像前面的人講的,停保以後復保的條件要變更嚴苛,別讓一些僑胞佔便宜,你如果嫌健保爛不愛用,就停掉別復保,規定怎麼改變都影響不到你 |
對了,萬一哪人有天不幸要回到台灣來就業,就是復保條件要變嚴苛,以住台灣的納稅人立場,我贊成越嚴苛越好,只是身為台灣人心腸都很軟,到頭來通過的規定還是不可能太嚴不合情理吧
|
說到強制保險美國參議院共和黨人正試圖通過一項包括廢除歐記健保強制保險規定的稅改法案.
如果廢除通過歐記健保可能會面臨崩潰。 |
引用:
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105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70歲(民35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40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45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47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55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60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69年出生) |
引用:
絕大多數都是網路預約 網路預約有限人數,滿了怎麼辦? 有人就是病到等不及,又想找某特定醫生 寧願請假也要去排現場 看診三分鐘有沒有,我也有啊 不嚴重的病看3分鐘又如何? 在加拿大可能是0分鐘,大部份的人都硬扛吧 名醫有2種 一種是看很多病人、又看很快的 有另一種,是態度很親切、說明很詳細的 有些人反正聽不懂,重點是早點把病治好才是最重要的,這些人找第一種 我是想知道細節、想知道多一種的那種人,所以我都是第2種 重點是我有選擇權 在台灣看病始終有選擇 在加拿大總是沒有選擇 不然你就拿出你實際的經歷出來 從病發去找家醫到看完專科醫生,到最後病好總共多久時間 看看很多人說的加拿大看專科醫生要排幾個月是否只是特例 ========================= 順便提一下 最近台灣醫療界在說一種觀念 醫療不是服務業,醫療就是醫療業 也許有些醫療是讓病人覺得舒服 但,醫療就是把病快點治好這才是最優先的 |
引用:
其實要說爛政策,也不一定 只是實務上沒運作,不知會有人很懂得鑽 當初設定是給哪些出國唸書 出國工作 駐外公務員 僑胞是搭到便車,沒想到濫用的是搭便車的人 一路討論下來,有人提出為何對允許雙重國籍不檢討? 沒想到還涉及兵役問題,役男出國念書後取得外國國籍,只要入境台灣還有兵役問題 我記得多年前這個問題有討論到,國防部的說法是有本事閃到除役才回來 不過現在取消了義務役,雙重國籍的問題應該可以提出來重新調整,要不要修法不承認? 其實還不只這個 國民年金實施出了大漏洞,後來很快就修正 國保上路後才驚覺有雙重國籍的僑胞,年齡還沒到65 大慨是60以上 趕快回台灣辦國保繳保費再辦個轉帳繳費 繳個一兩年保費就等著每月領三千六領到死為止,沒兩年就回本了 |
引用:
Life expectancy 的定義和解釋還有相關解釋的數字蠻多的... 有些跟老病死有關,有些無關... 所以我說的那部分還是沒有問題。 如果你覺得這是固執的話,可以請看一下 HALE 的 projection,就可以看得出來一個國家的衛福制度如何... 也就是我們在討論的部份... 我記得也有另外一個數據可以參考,是疾病纏繞時間... 引用:
因為你講的好像現在不能停保然後我們在要求要能停保一樣... 所以我才會說你搞反了... 不能停保的不合理地方在於... 就跟為什麼台灣開始跟其他國家簽約要避免雙重課稅一樣... 就是我已經有一個醫療保險可以 Cover 我不管是在台灣還是國外的支出,為何我必須花錢去 Cover 另外一個? 如果今天我長時間回台灣,那我能理解,我也會付錢。你們說要補前一年的我也認同,我也 ok 三∼六個月後生效,在這之間我會自己去自費健康保險。 但是不能停保? 我覺得是你沒搞懂重點在哪... 引用:
我跳進來的原因是因為這篇在寫「衛福部將限縮停保制,未來僅失蹤人口、因公駐外、遠洋漁船人員可以停保」。 我不認同這種方式。 而看你發言是顯然站在支持的一方。 既然你站在支持的一方,為何又會說我可以「停掉別復保」... ? 如果妳支持我可以停掉別復保,妳就應該是反對這篇主題對吧? 引用:
我對於台灣加拿大健保認知最大的改變是 之前眼睛感染時我正好在台灣... 那時我沒停保... 國民年金和健保都在繳錢,所以先去台大,先排一次掛號,要繳掛號費... 醫生看了一下說沒什麼開給我眼藥水的藥... 然後藥要一點錢... 沒好... 還要錢... 回去加拿大後找 walk in,walk in 約 5 天後看專科,5 天後專科給免費藥直接說我接下來每個禮拜都要去看一次,每次去看就由她來幫我滴滴下去蠻痛的藥,看了她三次最後一次開輕微藥的藥單給我使用... OHIP Cover 所有非藥物部分,工作健保 Cover 藥物,付錢:$0。 處理完我就決定停保了。 更重要的是幾個禮拜後收到信,要我頭兩年每年回去檢查... 最後被告之不能再戴隱形眼鏡... 再更之前我因為頭痛去拍 MRI,也是蠻快就排到了... 但是我聽說非急救開刀要等很久... 現在暫時還沒發生非急救開刀的情況... 不過不管怎樣,要是發生了我應該要在這邊處理吧... 搭飛機回台灣要先請足夠的假,然後訂機票訂旅館,回去後復保還有復籍還要擔心兵役科來問... 一切都搞完後才去醫院檢查才安排開刀... 這不是搞死自己是什麼? 更不用講 16 小時經濟艙加上非急救開刀的病情... 回台灣我大概早就剩半條命了... 所以,即便台灣的醫療制度好到一個不行,我還是找不到放棄加拿大醫院回去就醫的理由。 我老婆倒是一直都繳錢... 因為她一直以來都會固定安排一些「醫療」(尤其在台灣工作時排更多) 所以她覺得台灣健保超划算... 而我根本就覺得沒病找醫生根本就是浪費健保資源... ... |
引用:
我認知的不能停保,以為是針對會再復保的人,像學生或黃安那類,沒想到還有因為兵役問題不能除籍者,這樣是有點麻煩,因為有各式不同的狀況。 不過這個討論串開頭的連結是這樣寫的 引用: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837404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11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