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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駕要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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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次還是托女消防員的福才修法,蘋果報説的. |
這樣有修改?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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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要不要順便改一改?像是食品衛生法是不是應該最高處以死刑,罰金則是除了罰款以外,針對惡性的還有所謂的懲罰性罰款,類似這種針對企業的,是不是也應該相對提高罰款,可以罰到上百億元,否則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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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勒我才回完一個可悲的新聞,又來一個悲哀的新聞了,
國父孫女因意外死亡,好,後座強制要上安全帶, 這次消防女失去一條腿,好,修法,...... 現在修法都是要靠人命來修喔???...我還以為要靠立法委員來修a... 那選立法委員幹嘛???... 講難聽一點,多幾條人命,法規才能修的更好?...現在邏輯好像是這樣走了= = 實在悲哀... |
改成只要有喝酒超過0.55
沒肇事,比照殺人未遂 有肇事....厄....中華民國的法律有哪幾條可以判死刑的 :rolleyes: 超過0.55就不用五四三了 請當庭處決謝謝 |
引用:
一個好的政策本來就是用人命換來的,不只台灣,世界各國皆然 |
台南警察都很Nice 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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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酒駕...就當場沒收車輛(給你的袋子收私人物品)......
這樣就夠嚇阻一堆人酒駕了... 如果刑罰有裁量的空間...那就有關說的機會..... 那警察縱放怎麼辦? 只要抓到就整組人開除...(通常臨檢都2~4人一組....) 檢舉者除外 反正不缺人去考警察......... 酒駕撞死撞傷人怎麼辦? 現有法律已經能處理了..不需另立新法條特別處理 |
最低刑責應該改成兩年以上 , 這樣就真的有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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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一年~7年;把人撞重傷 5個月~5年
最高刑責我沒意見,最低刑責會不會太輕了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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