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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騎車闖禍五成是年輕人,落實絕對路權聲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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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國不是想 而是實際上已經在做了 但是也是重點城市 例如上海 不是不讓你買機車 而是要掛牌的話 跟車價差不多 甚至比車價還貴 而管制並非禁止 而是有效的管理數量以及使用方法 |
引用:
還要加上年輕人(18~29)擁有(騎乘)機車的比例來判斷才準吧 年輕人事業剛起步,絕大多數的人都是騎機車,假設肇事的機率是1%, 年輕人持有的機車數是50000,其他人則是10000, 年輕人的肇事數=50000*0.01=500,其他人的肇事數=10000*0.01=100 年輕人肇事率=500/(100+500)=0.833=83.3% 於是...我們得到年輕人容易肇事的結論:laugh: 但事實呢? 是每個人發生事故的機率都是1%(原始假設) 當然這樣的算法非常草率,每個人發生事故的機率也不同,所以要判斷事故發生原因,還有交通局人員的統計學功力~ 有些民調的結果和事實不符,就是功力太差的關係(亂取樣之類的) ========================================= 從年輕人肇事率去延伸到其他考照,甚至絕對路權之類的,我覺得似乎關聯性不大 :ase 當然要改是沒問題啦,只是理由似乎不夠充分 ;) |
年青人不論是騎車、開車,都是新手上路
經驗不足,本就容易出事 考照制度真的有必要好好的檢討 開車還要去駕訓班上課,機車直接去考即可 問題點沒官想的那麼簡單 |
引用:
官 -- 並非長期騎機車, 甚至從沒騎機車過的! 要他們理解管理機車的交通概念... 有得等了. |
很矛盾的議員,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
第93條第1項第2款「車輛行經無號誌化路口應減速慢行」 第94條第3項「未注意車前狀況」 這兩條違背絕對路權觀念,當然該廢止, 第102條第1項第2款「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這條卻是判斷路權歸屬的基礎,怎能廢止? |
是落實絕對路權,又不是落實汽車絕對路權,這法案看來只是類似人車分道的概念,減少彼此的衝突,為何直接解釋成汽車路權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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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重點是 把這些法條移掉
對減少肇事率這點好像一點幫助都沒有 :jolin: 想立這些法到底是有沒有想減少發生機率 還是覺得這些年輕人就是該死 |
年輕人比較容易肇事??
那是因為車子買不起,只好買摩托車來騎.. 老人家都不會肇事...那以後開車的都讓老人來開好了... :unbelief: |
汽車有絕對路權,相對的機車也有阿
以後還可以拿來對付那些愛開車霸佔機車道的垃圾駕駛 :mad: 把絕對路權解釋成汽車霸權會不會太被害妄想症了 :rolleyes: |
關鍵點:
1. 搶中線(誰先搶到道路中間地段誰就擁有路權) ... 現行法規被逼在最外側車道的「直行機車」敢跟「硬要右轉不讓」的汽車卡位嗎? 2. 最內車道的「禁行機車」造成汽車的路權,機車的優先道/專用道卻仍保留汽車臨停或右彎時可以侵入...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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