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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愛路的「村祥貿易」是家會坑人的店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17219)

tdnj 2011-01-17 05:15 PM

引用:
作者wyf640127
我寫的每個字都是事實
如果村祥來告我
我會在網路上把法庭紀實全PO出來
想要看熱鬧的先買好爆米花


那爆米花可以要買大包的,因為要看很久... :flash:

88888888 2011-01-17 05:17 PM

[QUOTE=wyf640127]謝謝大大的提醒
我只是責怪自己蠢啦
這部分我沒否認,但是這和村祥這種坑殺客人的態度是兩回事。
QUOTE]

感謝樓主

分享這痛苦的經驗

讓大家知道這家好店

FD3STYPER 2011-01-17 05:19 PM

引用:
作者wyf640127
謝謝大大的提醒
我只是責怪自己蠢啦
這部分我沒否認,但是這和村祥這種坑殺客人的態度是兩回事。

我只能說,做生意原本是件互通有無,買賣雙方賓主盡歡的事,業者如果有付出勞力,也應該給他們合理的利潤,我們不會要求業者賠錢賣或跳樓大拍賣,因為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

但是如果生意人滿腦子只有錢,不把經營買方和賣方的關係當一回事,只要有機會就坑殺,把消費者當成是帶鈔票來給他們的肥羊,是「盼仔」,只要是想講一點價格,或是電話詢價,讓他要多提供服務的客人,就是「澳客」,一點都不顧慮消費者心理的感受,這種商人,我覺得心態真的是很可議。

俗話說「買賣不成仁義在」,做生意是要做長長久久,我今天錢也被坑了,東西也沒買到,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這裡,把事實告訴大家,告訴我的親朋好友不要到這裡消費。


坦白說,

目前買啥高價產品, 會做功課是必然不是偶然, 除非沒差那一點錢.

甚至會去找開箱文.

你有沒有站在店家立場想過, 我開5000你也買, 也不議價,
拿回去以後才去查.

這樣, 你是店家你會怎麼看這個客人?
好, 別說差1500, 就說差200, 因為200塊找你退貨,
因為客戶就認定買貴了你就是奸商.

自己檢討一下吧!

BTW,

沒有人規定生意要長久, 搞不好人家幹一票就退場, Who knows?!

geminiprince 2011-01-17 05:19 PM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去找水果報啦....

這裡不是取暖的好所在... :laugh: :laugh: :laugh:

Doubla A 2011-01-17 05:23 PM

前天去nova買2顆wd 2tb

問第一家沒貨只剩黑標

第二家開價3200準備掏錢時說他只剩1顆

問第三家2950現貨2顆

那第二家跟第三家2顆差價就500了也算是黑店囉 :shock:

Quaker2002 2011-01-17 05:23 PM

這就跟去中華電信門市買記憶卡一樣,比較貴是一定的,而且上法院你搞不好會輸,
因為對方沒有任何不法,只是價格比較貴幾成而已,如果買貴可以退貨那很多公司都
不用經營了,因為賣給不同客戶價格都會有差異。

wyf640127 2011-01-17 05:23 PM

這不是暴利,那什麼才是暴利
 
引用:
作者FD3STYPER

自己檢討一下吧!

BTW,

沒有人規定生意要長久, 搞不好人家幹一票就退場, Who knows?!


我願意檢討我自己
但是這樣把錯全部歸給消費者是對的嗎
做生意將本求利
有句生意經說「賺錢賺三分利」,意思就是你要賺個3%、5%,那是生意人的合理利潤,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如果超過這個範圍,就有點太超過囉。

當然,如果覺得自己服務比較好的,也許在提升利潤到10%,那也就算了,今天村祥賣給我的商品,比起外面一般市價,是多出多少,不知大家有算過嗎?3350元的商品賣5000元,在假設其它店家都用成本價賣的情形下,是49%喔!這還不算暴利,那什麼是暴利?

各位朋友評評理,這是合理的利潤嗎?這種賺取暴利的店家,不該公開給大家知道,避免有人再被騙嗎?

changbsd 2011-01-17 05:25 PM

引用:
作者tdnj
那爆米花可以要買大包的,因為要看很久... :flash:


天冷來份熱滷味 :hungry:

wyf640127 2011-01-17 05:26 PM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這就跟去中華電信門市買記憶卡一樣,比較貴是一定的。


還好ㄝ
村祥基本上是博愛路很大間賣攝錄影器材的店
錄影器材和指向麥克風的關係

和中華電信與記憶卡不一樣吧

ben_chien 2011-01-17 05:28 PM

我只是在提醒樓主
告與不告是店家的權力
這年頭不是有裡就可以了
法理情
他用法來打你...
以下橘字為假設,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就算他明知道告不過你
也可以去想辦法...
"商譽"比官司費用還要貴


我也要雞排
不過我要配金門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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