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小弟健保費欠了2萬2千~被法院執行處通知召見?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61991)

weak 2007-12-10 04:58 PM

這就是要反萬惡健保的原因:「不合理」!

全民「強制」健保根本就是不恤民情想出來的點子,其他的完全是配合作秀!

自以為通過法案就幹了好事!

xx145 2007-12-10 07:24 PM

我會建議您,直接跟朋友先借這筆錢
支付健保的費用
您並非無償還能力,我想這樣會比較省事

Toluba 2007-12-10 08:06 PM

引用:
作者weak
這就是要反萬惡健保的原因:「不合理」!

全民「強制」健保根本就是不恤民情想出來的點子,其他的完全是配合作秀!

自以為通過法案就幹了好事!

如果你周遭親友都沒使用健保資源
你再來大聲講不合理 :flash:

年輕沒病很正常
等你老了再來大聲喊你不需要健保 :rolleyes:

duck78803139 2007-12-10 08:29 PM

富人繳的健保費也沒多少錢...
但是對窮人來說可是一筆不小的經濟壓力...
若是窮人還有一家人要養的話...
那筆健保金額對窮人而言~會讓他們喝西北風...

現在我不知道辦健保的真正用意為何...
以前健保沒漲價時...我知道健保給人民的真正用意...

但是現在健保直直漲...用藥品質持續下滑...
口說健保虧損...年終照樣大分紅...

從以上的諸多觀點...我是真的蠻懷疑健保的實用性...
真正窮的人不要說健保費繳不起...
他們連下一餐何時會出現都還不知道勒...

套句我女友說的...以前的國外藥廠的panadol止疼痛快又有效...
現在國內藥廠的panadol不僅藥效慢.效果還沒國外藥廠來的好...
正所謂一分錢一分貨...

健保沒漲時...很多平常用藥都是國外藥廠的...
現在健保漲不停...結果大部分藥品幾乎都被健保局統一使用國內藥廠的藥...

難道是國內藥廠的藥比較貴嗎~~~不然健保漲好玩的嗎...
還是調漲健保費來發他們的年終獎金...

avles 2007-12-10 08:32 PM

有收到傳票嗎?如果有!!!
不管民/刑事的最好都要去,沒去也請個假
沒收到也要打個招呼

不管如何,除了跟地下錢莊借之外早早還清健保費
人總會生病的,不能不看醫生吧?

Toluba 2007-12-10 10:24 PM

引用:
作者duck78803139
富人繳的健保費也沒多少錢...
但是對窮人來說可是一筆不小的經濟壓力...
若是窮人還有一家人要養的話...
那筆健保金額對窮人而言~會讓他們喝西北風...

現在我不知道辦健保的真正用意為何...
以前健保沒漲價時...我知道健保給人民的真正用意...

但是現在健保直直漲...用藥品質持續下滑...
口說健保虧損...年終照樣大分紅...

從以上的諸多觀點...我是真的蠻懷疑健保的實用性...
真正窮的人不要說健保費繳不起...
他們連下一餐何時會出現都還不知道勒...

套句我女友說的...以前的國外藥廠的panadol止疼痛快又有效...
現在國內藥廠的panadol不僅藥效慢.效果還沒國外藥廠來的好...
正所謂一分錢一分貨...

健保沒漲時...很多平常用藥都是國外藥廠的...
現在健保漲不停...結果大部分藥品幾乎都被健保局統一使用國內藥廠的藥...

難道是國內藥廠的藥比較貴嗎~~~不然健保漲好玩的嗎...
還...

漲價的原因大概跟濫用醫療資源有關吧
人口年齡逐漸老化
相對負擔會越重
你去各大醫院看看門診有多少人就可以略之一二了
用國內藥廠應該是要減輕藥費...
但是,藥商請醫師渡假也不是請假的...
所以... :think:

不過我也不了解健保局年終獎金發這麼多的原因是?
難怪大家看了眼紅
畢竟是自己納稅的錢 :jolin:

peter5 2007-12-10 10:59 PM

引用:
所以明天的法務執行處...我也不打算去了(我還要開店賺錢還債務...哪能休連假?)

還是建議您一定要去
把您有誠意還及您的困難說出來
(他是要結案,不是要為難您)
曾替同事去辦過一次
記得可分10期繳納

r0105mk2 2007-12-10 11:04 PM

如果真的短時間真的無法還 態度好一點的話執行官應該不會太為難你

但如果就是一副我不還你拿我怎樣的態度......

管收最多可以關你六個月 六個月出來一毛錢都扺不了 還是得要還

黃任中就是這麼被玩掛的

nbalive2k4 2007-12-10 11:26 PM

行政執行法

第 19 條

法院為拘提之裁定後,應將拘票交由行政執行處派執行員執行拘提。
拘提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應即釋放義務人:
一、義務已全部履行。
二、義務人就義務之履行已提供相當擔保。
三、不符合聲請管收之要件。
法院為管收之裁定後,應將管收票交由行政執行處派執行員將被管收人送
交管收所;法院核發管收票時義務人不在場者,行政執行處得派執行員持
管收票強制義務人同行並送交管收所。
管收期限,自管收之日起算,不得逾三個月。有管收新原因發生或停止管
收原因消滅時,行政執行處仍得聲請該管法院裁定再行管收。但以一次為
限。
義務人所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不因管收而免除。

ccl5988 2007-12-10 11:49 PM

不用去
放心好了
他不會來拘提你
真要拘提
全台灣警察光是這些沒繳健保費欠稅的就抓不完了
如果真的要去
請帶錢去
不管你說什麼
那個檢察官會叫你先繳一期
信不信由你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13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