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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心銀行櫃台行員詐騙你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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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又讓我上了一課: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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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家真的要小心謹慎 ! 亂七八糟的社會 .... 什麼鳥事都有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 ~ 我本來不想 PO 的 ~ 可是 .... 這種事情如果哪一天又發生在哪一個地方 .... 又真的有哪一個倒霉鬼的積蓄被不肖行員輕鬆入袋 .... 厚 ~~~ :mad: |
各位好!我也是坐櫃檯的,在這提供另一個想法給各位參考
今天出狀況的是支票,大家都知道,支票有票號,交易過程中,票從哪來,錢往哪去,一清二楚,如果這位行員有心詐騙,不會好心建議他改用支票 如果今天狀況是支票不小心夾在什麼地方一時找不到,晚上結帳時來個黃埔大地震,終於找了出來,而這位行員可能受不了主管責罵憤而離職,那又如何 |
引用: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但是民間有很多借貸公司(地下錢莊),這張票要拿去先週轉一下也不是不行,只要對方照會沒問題就可以撥錢了。 還好當事人當場就先強硬的處理才沒有後續發生。 |
引用:
那只能說那個行員太迷糊了,而且還不是普通的迷糊 一張27萬元的支票都會在現場搞丟,而且還堅持已經交給客戶(這才是令人火大的地方) 如果並非有意欺騙,在事發當時大家趕快找一找或許就不會這樣了,你說是吧!? |
這個故事的敘述有一點點奇怪....
這張支票的發票人是誰呢?照文章看來,支票的發票人應該是銀行 ,因為存戶是要領現金,行員認為拿著現金在路上走危險,所以以銀行開立的本行支票代替。 也就是說,27萬元開成支票時,已經從存款人的存款餘額中扣除,27萬元視同現金。 依銀行慣例,本行支票一定要開抬頭,在這個例子的抬頭應該是存款人的名字。 有可能是櫃員要A這27萬元,更有可能是這張支票夾在傳票裡頭,櫃員以為交給存款人了! 我說怪怪的,是指這個時候的緊急應變措施中,凍結存款 是沒有用的,因為27萬元已經由存款中扣除,應該要求銀行查出那張支票的資料,將那張支票圈存止付。 至於對銀行不爽,只要發個mail給金融局,檢舉說他們的監視器照不到某個櫃台,就夠那家分行受的了...:D |
引用:
這招真是妙啊 |
引用:
這個方法絕對有用 銀行什麼都不怕 只怕金融局 我以前被盜領一次 報案過了,也調閱過錄影帶了 確定是被盜領 但是銀行打死都不理賠,還是襄理出來說的 拖了一年多 直到寫mail給金融局投訴後 沒多久銀行就打電話通知說願意理賠了 銀行是說接到金融局的公文 說要無條件理賠 如不理賠,要銀行說明不理賠的理由,才可不理賠 就這樣,拖了一年多,才把我被盜領的錢拿了回來 銀行怎麼黑,行員就一樣黑 行員是銀行教育出來的 |
我的意思是如果這位行員真有心要吞了這筆錢,他會建議客戶用開支票的方式嗎?因
為追本溯源應一定會查到他身上的,好不容易考進銀行,為這點小錢丟飯碗,也太不 值得了,你說是吧? 另外,並不是每一件事都適用強硬手段,這件事之所以搞得這麼僵,或許是因為雙方 的立場都太強硬也說不定 |
引用:
沒錯 所以行員付出了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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