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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駕男判賠3550萬 挨撞4口之家控:他正在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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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是只有有錢人脫產, 普通人也會脫產好嗎, 有資產不想賠就會脫了.
以比例而言, 有錢人脫產來逃避說不定還沒有普通人多, 有興趣可以去查證看看. 當然, 有錢人脫產似乎更可恨; 普通人脫產, 情有可原. 擁房, 天天去上班,卻沒有繳稅, 出事情沒得賠的人, 其實很多. 一開始名下就什麼都沒掛了. |
引用:
感覺現在兩大黨就是在玩 這四年(或八年)換你執政 過四年(或八年)再換我執政 大家都有得輪流執政 |
引用:
這種神邏輯,你如果不是領錢的側翼,那就是腦殘。 選票會說明這一切。 |
引用:
見樹不見林的護航~~ 少量個案可以透過法條或配套機制防範! 現在的制度是脫產以後,法律對犯法的人無法有效懲治,去外役監上個幾年班,就能回家開心數鈔票,受害者或辛苦工作的人像白癡 而且絕大多數實例皆是如此,法律的精神是要追求公平正義,而非讓法匠展現辯功、賺錢,搞得多是違法者有利! 扯什麼通用性,避而不談比例原則,唉~~ 難怪絕多數人都認為司法已死 |
引用:
你把人家撞死了再來扯自己還有公司要養? 那被撞死的該怎麼辦? |
引用:
這話說得沒錯, 所以我才說只要探討人性自私, 但不要過度追究不同個案. 再說了, 我前面寫的那個, 家母在警局當義工非常多年, 其實多數有錢人都盡快賠一賠. 這純粹只是新聞性而言, 有錢人不想賠比較聳動, 如果日常, 普通人不想賠而脫產更多. (不論是比例, 還是數量, 都是更多) 為什麼? 我說實話雖然刺耳, 真的有錢人賺錢(錢流入)速度快, 他們不想花時間被限制. 會花時間去搞小動作如脫產, 大概就是預計日後流入收入已經不看好, 或是資產是死資產. 所以! 普通人更多, 資產是死資產, 流動性不大資產. === 不想公司被搞死, 就趕快賠一賠, 非常合乎邏輯. |
垃圾橫行,司法不彰。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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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有錢人有錢也不會賠給你 在下曾被酒駕的撞 對方開的車非常新 聽說是跟家兄借的 把我家撞得一蹋糊塗後我索賠16萬 調解前他哥就叫10幾個黑衣人來家裡談判讓我爸媽心生畏懼 調解期間哭窮結果委員給他分期 一期就人間蒸發 有錢人有錢他也不會賠給你啦 ![]() ![]() 如果他今天欠的是政府錢 欠10幾萬政府就去抵押他千萬廠房 人民呢? 吃屎吧 ![]() |
引用:
所以我上面最後一句寫得很直接: 就讓他痛苦, 公司營運卡住, 就會趕快賠了. (他不賠, 他家人跟公司相關人也會逼著他賠, 別懷疑, 這套路我用過類似的) 沒有人喜歡賠錢出去, 但我必須實話實說(雖然不討喜). 有錢人賠錢的問題在於, 他們有錢還不太想賠. 但其實普通人也不太想賠, 不論有"多少錢." (但同樣都不想) 僅此而已. 你說的完全沒錯, 所以我之前說過, 廠房最討厭公務人員來散步, 安全理由要停機. 幾次就受不了了, 不論對錯原由, 如果金額不是吃不消, 繳一繳了事, 真的! 所以不討喜, 但更實話實說: 那是因為沒有能量讓公務人員去動作... 不過喔, 我說另一個更G8的實話, 一旦規定嚴格且確切執行後, 對普通人也會變嚴格. 到時候就是通殺. PS. 但我還是贊成你的說法, 酒駕了真的沒甚麼好說的. |
引用:
中文不太好喔? 我說的是二個不同案子,這也能扯在一起? 樓主貼的案例我也同情被害者,希望他們能得到應有賠償。 而第二個反例,在商業上也不少見,惡意併購常會玩這招,假扣押可是能用在很多地方。 回文只是想表達,別因為特定案子,就直覺認定這法規不恰當,多思考其他面相可能。 法律要通案考量,不太可能面面俱到,多少會有漏洞。 可以補當然要補,但也有無法兼顧的情況,就需要找額外的協助。 像是這案例,後面網友也有表達,可以找法扶協助。(法扶有接受政府捐助補助) 其實很多情況,並不是沒有辦法,而是一般民眾不知道如何尋求協助。 這才是難以處理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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