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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拿人頭練斧頭?22歲男晚餐吃一半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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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劈的蠻準的,感覺對斧頭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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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斧頭就往腦門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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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今天不要說殺人吧,假設說去賣場砸毀一部電視好了 是不是正常人必須原價賠償? 而精神有病的人可以賠半價、甚至不用賠? 或者是說正常人、但因其砸毀的手段比教溫柔,所以可以賠少一點? 對被殺的人、或是被破壞的東西來說,不管對方精神上有沒有病、對被害的一方所造成的傷害都是一樣的 如果可以把加害方本身的問題當成減刑的理由,對被害的一方是完全不公平的....... |
美國 感覺是一個 治安很差的地方 由其是拜登上台以來 看了不少 怪事
台灣也是 殺人犯的天堂 |
引用:
上次有個照顧妹妹多年的哥哥 後來承受不住壓力 把妹妹頭給砍了 但是親朋好友跟鄰居都幫他說情 說兇手是個好哥哥 照顧妹妹已經十幾年 兄妹感情一直不錯 後來法官也以精神喪失等理由輕判 若一昧把精神疾病減刑的要素移除 其實也不是個好做法 怎麼樣讓精神疾病跟刑法有個比較好的分寸 老實說真的很難 :ase :think: :think: :think: |
應該可以嘗試總統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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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殺人這種事情 要特赦又太過了 你是兇手鄰居 你會樂見兇手殺了妹妹馬上就回到社區嗎? 那個新聞蠻驚悚的 我相信看過他哥哥拿他妹妹頭顱在手裡畫面的鄰居 終其一生都有陰影吧 :think: |
可是此例改用精神喪失就OK沒這毛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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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說這種分寸很難拿捏 到底要法法法 還是要情理法 過與不及都不好 只有神才能給最好的判斷吧 :think: |
法律不周到的地方
再講情 所以後面會看到一個總統特赦 應該就是這種概念 若一開始就講情 法律原意容易就走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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