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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強者我朋友
如果你是當事人就好好把事情交代清楚,網友還能多少出點意見 如果真的是你朋友,且實情有做保留的話那勸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引用:
3%月息合理,17%橋件費很高。你可以據此提告重利罪,重利罪包含高額的手續費,違約金等其他因借貸而衍生出的費用。 但是,不要以為超收費用就會違反重利罪,曾經有過年息超收75%的重利案件,法官宣判金主不構成重利罪,宣判理由是借貸時程經歷兩個多月,借貸人並非在急迫狀況下而無法深思權衡輕重,並且借貸人也不是完全沒經驗的借貸新手。 不提那些靠暴力手段討債的金主,敢拿錢出來放貸的金主一定會有自己的法律顧問,你如果覺得鬥得過他們,那就提告討回公道,要不然只能當做花錢買經驗。 |
我覺的 你應該 讓你朋友 痛一次 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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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很難成立的 你要舉證他是乘你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其中之一 急迫:快,沒這筆錢馬上就要死人了 輕率:沒給你考慮時間,沒告知你利率、費用等細節 無經驗:你沒借過錢 難以求助:你行動不便找不到別人求助 你看看多難 我不建議借 因為你借了其實你本金很難還清 利息滾下來我看也去了了 不借的話你欠的錢頂多也就這17% (不過實際上還是要看合約怎麼寫) |
跟民間借本來就非常不合理
然後別想動法就擺平 民間借貸的能立足100%是既有黑道相挺又有法律專業加盟 像我有兩個員工遇到過 一個是錢莊老闆本身就是律師而合夥人就是龍蛇雜處 另一個是議員親戚跟代書的組合 最後都只能找人去說情 只是你這個才1x萬連找人說的價值也沒有 是不是算一下真的借出來直接還掉比較划算? |
引用:
前面就說過這個解法 在真的沒辦法解決 又不想憑空損失或是惹上麻煩 真的借出來還清完成交易是最簡單的方法 就算要走法律途徑 也得先有交易紀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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