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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直轄市自治條例「禁福食」 行政院:牴觸憲法無效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93682)

oversky. 2022-03-04 08:10 PM

有沒有牴觸憲法,不是行政院說了算的。

豆子 2022-03-04 08:11 PM

搬來中國住吧
目前中國吃不到福島食品
目前中國吃不到美國的萊豬
來吧
中國卡好啦
:D :D :D :D :D :D :D :D :D

davidxyz 2022-03-04 08:13 PM

引用:
作者masksi0119
狂牛病的美牛你敢吃?


有看到新聞,某飲料店拿煮珍珠波霸的鍋子,拿來煮鞋吧!

沒想到一天到晚還是一堆人去飲料店買飲料喝?

masksi0119 2022-03-04 08:16 PM

這有相關嗎?
引用:
作者davidxyz
有看到新聞,某飲料店拿煮珍珠波霸的鍋子,拿來煮鞋吧!

沒想到一天到晚還是一堆人去飲料店買飲料喝?

銀★(砍掉續練) 2022-03-04 08:29 PM

引用:
作者netor
幅食能增進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嗎?
不能
那縣市政府為了保障縣市人民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有錯嗎?
牴觸憲法哪一條呢?


禁福食,不是禁核食.....

縣市政府為了保障縣市人民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那是吃飽太閒沒事幹

oversky. 2022-03-04 08:33 PM

引用:
作者davidxyz
第107條,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第108條,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內容上網找


憲法108條已經被增修條文第九條蓋掉了。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00002
引用:
第九條
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


地方制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40003
引用: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十八條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一項制定之。
地方制度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16 條
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如下:
一、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
二、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三、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
四、對於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享受之權。
五、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
六、其他依法律及自治法規賦予之權利。

healthfirst. 2022-03-04 08:33 PM

引用:
作者豆子
搬來中國住吧
目前中國吃不到福島食品
目前中國吃不到美國的萊豬
來吧
中國卡好啦
:D :D :D :D :D :D :D :D :D

如果大陸為了CPTPP能獲得日本這票
福島食品很有可能會開放
前提是大陸真的想加入CPTPP

davidxyz 2022-03-04 09:06 PM

引用:
作者oversky.
憲法108條已經被增修條文第九條蓋掉了。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00002


地方制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40003


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
對啊!
但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是什麼?
一 省縣自治通則
如果到這為止,也許可以說省縣自治說了算。

但是知道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寫什麼嗎?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意思是說,你可以自治制定單行法規,但不能牴觸"國家法律"(中央法規)

davidxyz 2022-03-04 09:25 PM

引用:
作者masksi0119
這有相關嗎?


你認為美國牛肉有狂牛症,萊劑含量高過標準,
但最少人家還有檢驗。

飲料店同樣也被查出茶葉有農藥,
但是只有在茶葉從國外入關時才有檢驗,
你在店面時拿到的飲料就不會再次檢驗,
誰曉得有沒有人尿在裡面,把腳泡下去,
更何況三不五時有這種新聞出來。

相同比較的話,
如果美國牛肉不能吃,
難道飲料店的飲料就能喝嗎?

滾來滾去 2022-03-04 09:42 PM

引用:
作者davidxyz
假設中央訂上限100,地方訂上限50,
結果實際上驗出75,被地方退,
廠商不爽打官司,
請問法院會依照中央的低標準來判,還是地方的高標準來判?


百分百按照中央的法規,應該說牴觸的那瞬間地方規定就會被中央宣布無效

但是呢,你想那些市長可能放棄掙扎嗎?

按照台灣的政治之路流程 立委>市長>中央 和兩大黨政治

其實更大的問題以前A黨在當市長訂了嚴格的規定,結果後來A黨中央執政反而放棄原本在野的主張,壓著立委說要開放,B黨反之亦然

B黨的市長還能掙扎,A黨的新市長只能以中央馬首是瞻

那A黨的市長怎麼辦? 以瘦肉精舉例,那就只能在營養午餐契約上出力了,比罰則比檢驗次數

學齡的兒童還能用午餐契約規範,實際上更大的漏洞是幼兒食品和孕婦,學齡的兒童管制,反而其他部分只能自求多福?

當然有人說只要標示清楚,消費者就能自己選....

實際上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查一下"標示清楚,消費者自由選擇"這句話是誰先說的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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