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疑難雜症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34)
- - 老爸車禍了,兩台機車的車禍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71887)
|
---|
我想樓上說的是指您講的這幾句話!
引用:
您怎麼會認為把事情丟給別人做,別人就會做好給您呢? 無論肇責在誰身上,相關程序就算不是自己辦,最好至少都要參與到! 可以的話就自己跑程序,或是雙方一起處理! 總之和解是現在最重要的事情! 至於您的雙親年紀...就沒啥好提的, 只是會讓他人認為您要拿年紀問題來推卸責任(雖然您沒有這樣想) 另外駕照在75歲之後會自動失效,您的雙親有辦理換照了嗎? |
引用:
我也想知道... 撞擊點是在我們家那排騎樓 有間汽車音響店 店門口有斜坡 下去 正前方(正中)&車道(大約也是正中) 怎麼撞倒的 就不曉得. 對方 離路口約10來米,剎車痕跡約3米. 所以才需要路口監視器 & 問對方有沒有行車記錄記啊. 喔~對了 對方媽媽說 兒子說撞側面, 我老爸筆錄說撞後面. 捷運正對面的路口 應該照的到吧? 希望對方能有行車記錄器 能幫助釐清部份事實. 引用:
我這樣說好了, 載我爸去筆錄時 我跟警察先生說 我不在現場 (筆錄中我也沒下甚麼指導棋) 對方媽媽打過來時 我就直接講我老爸三寶了. 其實我有打另一篇更長 (有沒有修飾我就懶得看了) 但是自己都看得累... 所以我copy到notepad++ 因為考慮太後面 我會累垮, 所以換打一篇短的貼上來. |
車損.工作損失.看護.就醫......這些實體可以拿出証明的真的上法院就看肇責判斷去賠償
(有時候,車損還只是小條的) 依我的認知應該如下(如有錯誤,還請鞭小力一點) 比如,你家的損失總額是 10,000 對方是30,000, 而肇責是你3對方7 對方要賠你10000*0.7,你要賠對方30000*0.3 至於無法拿出憑証証明的,就看判官怎麼裁判了 如果上調解,原則上就看肇責責任誰較大,喊一喊賠償多少.... 不要想一次調解就能解決 另,對方有受傷,您父親沒受傷,即便肇事責任再少,真的告了也是會有過失傷害的問題 過失傷害6個月以下.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判個1個月,易科罰金3萬元吧 |
引用:
我上一個回文指得就是網友幫忙回答的部份 忘了引文 SORRY 路口到你家門口十來公尺 看似很遠 但其實以車子來說很近 時速轉秒速 時速40KM就等於秒速11公尺了 40KM不快吧? 如果一右轉就看到有車出來 (還要視野無阻礙) 又前進好幾公尺了 才會剎車 十來公尺真的不遠 而且您父親是從路邊滑出來吧 因為是斜坡 有先停下來看車再進到道路嗎? 不然如果是直接滑出 如果是我騎車 要先注意到有車滑出 本能小剎一下車 觀察對方會不會乖乖停下 如果對方不怕死 自己才能決定急剎或閃過去 要閃還要先看一下後方狀況如何 不然死的是自己 個人認為 路邊車要進入道路 本身就是低路權的 |
話說我自己在看的情況是,
有些機車騎士從無紅綠燈的巷口出來切到道路上是完全不減速的, 而且還能漂亮的來個90度轉彎,好像很厲害的樣子。 每次看到都覺得他們的運氣真好。 引用:
|
引用:
好吧, 關鍵字出來了... 那談和解時請記得, "和解是雙方同意"即可, 與肇責無關. 和解的時候以"你兒子撞倒我家80老父沒關係, 不用你賠, 各自處理"去談, 成功機會應該不低. |
引用:
誤區 強制險只負責對方的體傷,無論雙方有肇責,都可以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 第三責任險有附險,大都是補足強制險不足的地方。要細看,基本上機車所有人"都不會"主動加保第三人任險。 引用:
別太心急,車禍事故要結案,基本上都要半年以上,在這段時間內 除非肇事方急著談和解。不然都是要拖很久的。 30天後就可以申請初判表,沒設麼意外,雙方都會去申請初判表以釐清肇責,若是不同意初判表,就要申請事故鑑定。 若是同意初判表就可以進入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這個時候就由委員調解雙方賠償金額多寡。(喊多喊少就在這裡,搓湯圓也在這裡) 認同,就簽下和解書,結案(依據調解書雙方賠償金額以及賠償方式) 不認同,可以過幾天後再次調解或者是直接進入司法程序。 引用:
用來以備不時之需。我是對方騎士一定會告"過失傷害",這是車禍必備的。 引用:
這裡?? 按照你第一篇敘述,找到這裡 (撫遠街還是平遠街) 如果是您父親下斜坡進入車道,而對方又是右轉進入學府路,基本上你父親的肇責較大。 反過來能夠證明對方闖紅燈或是車速過快,就換對方責任較大。 這邊可以參考 請問直行車和路邊停車起步擦撞 |
看起來問題點就是撞擊時前車的位置了..前車若是要出來.或是衝出來..那就變主因了...而且側撞後撞(看起來有一邊不老實呀)差滿多的..是側撞那出車道的就是主因...後撞.若前車是衝出來的..還是主
因...... 另外那路口設計的黃網線到底是那個人才劃的.... |
對方一打來 雙方噓寒問暖 關心對方傷勢後,
我就直接問 要各自處理或是要談賠償? 對方要談,雙方就約了兩次去分局問進度。 上周六(當初筆錄承辦人員不在)&本周一(直接推諉要我們線上申辦), 協同對方一起去分局,查看進度未果...... 可以接受流程圖中(警方不得介入民事和解), 但是對查詢進度未果感到有些無奈&麻煩。(線上申辦貌似需要自然人憑證/不確定) 明明 "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 第二點提到: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可於交通事故現場處理完畢七日後,在辦公時間內 前往淡水分局(或原處理單位)查詢事故處理情形,並可申請閱覽或核 發現場圖、現場相片;另於事故發生後,可前往淡水分局交通分隊申 請初判表,或本局服務網線上申辦 上面這段有省略文字,但是沒有添加文字 不就是臨櫃申辦/網路線上申請皆可的意思嗎? 雖然被承辦的分局 推諉我們雙方去線上申辦, 但是提到車禍發生 大部分雙方都有責任 極少數例子是單方面100%肇責。 我認同,所以對方要談 算公道 我也接受,就看怎麼談。 分局那邊主要是提到路權 然後參考兩篇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43094800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43900176 雖然我老爸在前,對方在後;也沒覺得被撞比較大, 引用文章內,也是講路權 "必須從「撞」或「被撞」前的客觀情狀來研判。" 引用文章內,這句不曉得對不對(至少是講大多數狀況) "只有優先路權,沒有絕對路權" 目前,我感覺貌似 就是要看路權誰的。 撞擊點:交警畫的...某店面 斜坡下來正中央&車道正中央的交叉&我老爸車頭不知道往哪擺 磨損:我方摩托車後座的側面有磨損(後來我去注意的),機車踏板那邊也有磨損 我感覺我方車可能撞擊時,車頭方向 1.傾斜順著車道方向 2.橫在路中 3.不排除逆向 希望諸位網兄考量以下兩個or更多因素 1.撞擊點 2.車頭方向不確定 以自身經驗or研究(不僅僅是靠直覺) 來告知, 我方有沒有可能"有路權"?,供在下參考(畢竟車子都在車道中央了,是不曉得車頭往哪擺) 或這麼說 我方車在甚麼情況下算有路權? 有去看紅綠燈 若對方紅燈,捷運站那邊的車 是直行往學府路(事故街道名稱) 若對方綠燈,捷運站那邊的車停(因紅燈), 假設對方綠燈右轉,有斑馬線綠燈行人通行。撞擊點大約距斑馬線10米,煞車痕3米。 估計對方摩托車也沒有10米長:p ,應該算是在車道內的後車 可能算後車撞前車(差在不曉得有沒闖紅燈右轉) 我大約會主張斜坡/轉彎應減速慢行,後車撞前車,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類的。 摩托車是沒10米長,我要怎麼主張比較合理? 不是主張對方有沒有超速/闖紅燈(畢竟有些東西是要看佐證,包含賠償)。 監視器部份,不曉得怎麼調閱。爬文到一段 "我國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普遍設有監視錄影器材,惟大多須由司法機關調取始可。" 車禍雙方當事人or利害關係人,調閱監視器很麻煩嗎? 畢竟,雙方都想多看一些佐證,以助釐清車禍事故原因... 然後,我方才電聯對方媽媽 本來是問初判表怎申請,要不要用到自然人憑證(對方回答貌似不用)。 順便問問對方想怎麼賠。 對方媽媽跟我講,他小孩開價六萬,就車損人傷精神撫慰金那些吧,不清楚。 對方是回診兩次,貌似不用再回,沒印象了。 兩次去分局,母子均有到場,也沒架拐杖甚麼的。 我老爸撞車之後,我給他把屎把尿3~4天。 目前暫定初判表後再連絡,我打算跟他慢慢耗了。 印象差了,還跟我說都兩邊都"古意人"。 |
引用:
以"恢復原狀"為前提,聽起來有點攏統。 是說換新 也不是 "恢復原狀" 烤漆 也不是 "恢復原狀" 總之~沒完全的。 這個部份,到時如果用到再來請教。 雖然爬文過,外殼大約 數千~萬把塊 不等(內裝或機構毀損不計), 不是不想賠,本來想好好談...... 初判表都還沒下來,聽到開價六萬∼ 就警察照的那些,還沒申請下來。 想說馬的...你也沒現場手機照一照, 到時再來喊 :jolin: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52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