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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搶匪持刀劫天珠 台中藝品商人遭砍亡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68966)

又見阿鳥 2019-11-25 11:31 PM

引用:
作者nikon5
再怎麼耐斯也是 死刑或無期徒刑二選一。


不會...

12年有期或無期...二選一.....


不過是個藝品店老闆,性命沒有法官民代....這些人來的金貴

nikon5 2019-11-26 12:01 AM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不會...
12年有期或無期...二選一.....
不過是個藝品店老闆,性命沒有法官民代....這些人來的金貴

平常不懂就算了,
法條都幫你查到PO上來了,
也不看看。

infante 2019-11-26 12:21 AM

搶天珠還不如想辦法集滿七顆龍珠還能許一個願望,集到納美克星的超大龍珠還能許三個願望,

搶那些天珠還要殺人害命...真傻...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又見阿鳥 2019-11-26 12:26 AM

引用:
作者nikon5
平常不懂就算了,
法條都幫你查到PO上來了,
也不看看。


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

商人是死在當場?...不是
山上?...不是
醫院?....對....
沒當場死亡,你怎能說是強盜"故意"殺人
歹徒沒打算要他死啊...
(你開車撞了我,十年後我死了,能否告你故意殺人??)

還有...可以從別的方面去抗辯
為什麼要擄人上山?
其實歹徒只是要擄人勒贖....沒打算搶劫啊
東西只是順便拿走,原本打算丟掉的
第347條 (擄人勒贖罪)
II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其實跟死者有糾紛
打算抓他上山教訓一頓...
算重傷致死......
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看...歹徒請的律師,能力怎樣了...
法官態度,也是關鍵....
檢方...證據就如此...沒法做更多

nikon5 2019-11-26 12:31 AM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

商人是死在當場?...不是
山上?...不是
醫院?....對....
沒當場死亡,你怎能說是強盜"故意"殺人
歹徒沒打算要他死啊...
(你開車撞了我,十年後我死了,能否告你故意殺人??)

還有...可以從別的方面去抗辯
為什麼要擄人上山?
其實歹徒只是要擄人勒贖....沒打算搶劫啊
東西只是順便拿走,原本打算丟掉的
第347條 (擄人勒贖罪)
II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其實跟死者有糾紛
打算抓他上山教訓一頓...
算重傷致死......
第 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看...歹徒請的律師,能力怎樣了...
法官態度,也是關鍵....
檢方...證據就如此...沒法做更多


你繼續凹吧
光是一個新聞就能腦補成這樣也不容易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56-260402?chdtv

中市北屯區1處茶館停車場,25日發生搶奪砍人案件,
販售西藏天珠的50歲張姓男子當場遭砍死,案發當時,
3名男子搶奪張姓商人手上天珠,張某強力抵抗反遭人持刀砍傷,
還被強拉上車丟霧峰山區,張全身多處刀傷、大量失血,送醫仍傷重不治,
警查出1幕後共犯,朝殺人、強盜罪嫌將4人移送偵辦。

據了解,警方逮捕無業4嫌,其中26歲李姓男子疑策畫整起「假交易、真搶劫」
主嫌,另3名嫌犯分別為20歲李姓、21歲蔡姓、22歲洪姓男子,
警方獲報1小時內追查至霧峰山區逮人,發現張姓藝品商人躺在道路旁,無生命跡象;
4嫌向警方供稱,原想搶劫,因死者張男抵抗,才持刀殺人。

厝漢 2019-11-26 12:36 AM

殺小孩子 殺警查的 殺老百姓的 通通死刑啦

殺恐龍法官的 貪官 流氓 無罪 我能接受

Melia1830 2019-11-26 12:47 AM

引用:
作者nikon5
你繼續凹吧
光是一個新聞就能腦補成這樣也不容易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56-260402?chdtv

中市北屯區1處茶館停車場,25日發生搶奪砍人案件,
販售西藏天珠的50歲張姓男子當場遭砍死,案發當時,
3名男子搶奪張姓商人手上天珠,張某強力抵抗反遭人持刀砍傷,
還被強拉上車丟霧峰山區,張全身多處刀傷、大量失血,送醫仍傷重不治,
警查出1幕後共犯,朝殺人、強盜罪嫌將4人移送偵辦。

據了解,警方逮捕無業4嫌,其中26歲李姓男子疑策畫整起「假交易、真搶劫」
主嫌,另3名嫌犯分別為20歲李姓、21歲蔡姓、22歲洪姓男子,
警方獲報1小時內追查至霧峰山區逮人,發現張姓藝品商人躺在道路旁,無生命跡象;
4嫌向警方供稱,原想搶劫,因死者張男抵抗,才持刀殺人。
所以是年輕的白癡,說是預謀殺人還有機會判比較低這樣嗎? :eek:

Earstorm-5 2019-11-26 06:04 AM

先去查那個商人的事蹟再說~ 雖然殺人不好, 但也有很多害人比殺人更惡劣的手法.

罪不致死不是外人在講的, 要受害者本身願意放下.

又見阿鳥 2019-11-26 08:51 AM

引用:
作者nikon5
你繼續凹吧
光是一個新聞就能腦補成這樣也不容易了
............
4嫌向警方供稱,原想搶劫,因死者張男抵抗,才持刀殺人。



好吧....3個月後再來看.....嫌犯會不會改口供......

這嫌犯得多笨...才會承認.....
我要搶劫,順便捅他兩刀,就是要他死
一般都會說....
我要搶劫,他反抗,我不小心捅他兩刀,不知道他會死

新聞的來源,應該是警察....
警察也不一定會說出完整經過....
新聞定調是強盜殺人...
但是否真的如此?再看啦....被新聞騙太多次了,別太早下定論.....
等起訴....

ckmiss 2019-11-26 11:09 AM

管你甚麼罪,曾文欽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都不會判死啦,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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