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白冰冰怒批挺廢死比兇手狠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51390)
|
---|
我曾讀過一篇文章,他說德國早從17世紀,就已經萌生廢死的觀念了。只是中間歷經鐵血宰相、希特勒,一直沒法寫進憲法裡頭(還是說寫進去也沒實施),但觀念與鼓吹是早就有了的。
那篇文章很值得玩味。要好幾百年才走得到今天。 廢死都只敢說歐洲,不敢談美國。美國還有許多州未曾廢死,要不就動輒看得到超長刑期(我查到不少真有趣)。美國立國較短,兩百多年算走到一半(?)吧。 臺灣倡導廢死才多久的時間,還沒學會走就想要飛了呢,真是笑話。 |
廢不廢死都是假議題,轉移焦點蒙混大眾而已。
目前判死的會去執行討論才有意義,不然不執行廢不廢死有甚麼區別? 死刑是目前中華民國法律的執行方法之一,依法行政本該如此,不執行已經判定的刑罰根本瀆職, 扯那些有的沒的,什麼國際現狀什麼的,根本只是不想承擔職務所帶來的職責, 這樣好意思說自己是甚麼長什麼官,根本無恥! 外面廢不廢死鬧得越大越兇,越能掩蓋這些無恥無能的人渣敗類繼續欺瞞大眾、腐壞社會! 社會大眾竟然能長期漠視這樣的事實,可見整體國人的智商與是非判斷能力已經被誤導到無可救藥。 當大眾糾結在無謂的議題時,又怎麼能夠發現權力擁有者正在用更惡毒的統治手段呢? 不喊鬼島是因為我的印象中鬼還有是非,知道冤有頭債有主,還知道底限也見不得光。 而目前中華民國已經亂了規矩跟章法,若喊上一聲鬼島,其實算是恭維了∼ |
廢死,在被害人家屬傷口灑鹽,完全沒同理心。
法官,可教化等於免死。這種法官,人民還要養它一輩子 |
引用:
笑死人, 你所謂的 "高度開發/高度文明" 人, 怎麼會犯下連 "低度開發/低度文明" 人 都認為該處以死刑的罪責? 你說啥高素質, 高文明, 守法觀念好, 行為素質佳, 照理連小偷小摸甚至亂丟垃圾亂噴漆都不該發生吧== 所謂"舔", 不過如是也XD |
我之前看美劇"法庭女王",裡面伊利諾州沒有死刑,只有45年不得假釋,如果用45年不得假釋取代死刑跟無期徒刑這裡有人可以接受嗎?
|
要不要廢死我沒意見,但是要不要廢死也該有全民的共識。
廢死的人憑什麼認為自己的意見可以代表其他人的意見,自己的意見可以超越其他人的意見。 這是一種傲慢,其他人的意見都不重要,我的意見最重要。 現行就有體制可以走,去搞個公投,得到夠多人數的支持,更改遊戲規則,大家都沒話說。 結果不顧他人聲音,硬行己見,結果目的也沒達到,還搞得更多人反廢死,真是不知該說啥。 |
死刑對囚犯才是最輕鬆的,真正的無期徒刑對他們才是真正的折磨~~~
台灣只是受到一命抵一命這種價值觀的困惑,媒體多報導死刑犯真正的生活,法律嚴格執行無 期徒刑,才能慢慢讓台灣人接受∼∼∼ :think: :rolleyes: |
引用:
死刑只是手段,不是刑罰,目的是將受刑人永遠與社會隔絕。 如果可以達到永遠與社會隔絕的目的,成本又比一顆子彈便宜,沒理由不支持廢死。 只是目前廢死成本太高,政府不想殺人又想降低成本,結果就是關個幾年放人。 |
引用:
60年比較好! 200年關一半可假釋,明天開始廢死吧... |
不然
可以改為給死刑犯兩種選擇 1.無期徒刑.永不釋放.但每月都要受一次鞭刑.受害者家屬可現場觀刑 2.槍決 讓死刑犯自由選擇 如果真的有冤情.還有翻案的機會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33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