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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 2018-04-02 11:06 AM

引用:
作者sclee
之前的五陽高架橋上救護車被擋路
有人檢討救護車駕駛,前方不讓不會變換車道嗎?

幫大家回顧一下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44226

Caution! 2018-04-02 11:06 AM

引用:
作者喵醬
QR8-E5wit9E

救護車執勤鳴笛有人不讓 , 還有人怪駕駛不會自己找路走 ,
警車鳴笛追可疑車輛也不讓 , 出事了才在那邊難以接受 :tu:
(說到這、之前也是有人不讓救護車 , 出車禍還告救護車駕駛的)

影片中不只該位女騎士這樣 , 現場其他駕駛一副無所謂、不想暫停禮讓或避開的樣子 ,
也有人搶快過路口 , 只是他有成功、沒被撞上 ...

機車應該是要進工廠
但怎麼突然就很隨性的偏去小籠包店
影片看不出來鳴笛的開始時間
但周遭的狀況
前一個路口還很多車子飛梭在警車前
警車敢這樣搶前一個路口
應該是已經有開啟鳴笛
機車應該在巷子內一路順騎速度不慢
巷內應該能聽到警笛回響
只是不知道方向
有聽到卻當作沒發生
連停下觀察都懶
被收走都不奇怪

人生現在才開始 2018-04-02 11:19 AM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追車就追車,當時追車是執行公務,而不是事後再檢討被追的車是在什麼樣的人該不該追之類的,真的要這樣檢討乾脆以後看到可疑罪犯都讓他跑就好不用追了:unbelief::unbelief::unbelief:

安全第一 警政署︰別追車
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1、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馳往現場。
  2、緝捕現行犯、逃犯。
  3、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服攔檢稽查,不立即制止,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者。
  4、執行其他緊急任務。

這個案子似乎連可以追車的基本條件都沒有

maskedrider555 2018-04-02 11:30 AM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安全第一 警政署︰別追車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96766)
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1、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馳往現場。
  2、緝捕現行犯、逃犯。
  3、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服攔檢稽查,不立即制止,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者。
  4、執行其他緊急任務。

這個案子似乎連可以追車的基本條件都沒有


也許規則是這麼訂,但如果真的還得第一時間想說我該不該追,那大概就追不到了...

定規則的永遠都是非第一線或退出第一線有一段時間的人...

警察也是用心跟命在博...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Y...c3xW5wkT2WW--fQ

莫爺 2018-04-02 11:30 AM

聽到鳴笛,過路口就要注意了。
駕照怎麼考的?連基本常識都沒有。
還不減速過路口,真的是只有...

喵醬 2018-04-02 11:36 AM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安全第一 警政署︰別追車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96766)
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1、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馳往現場。
  2、緝捕現行犯、逃犯。
  3、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服攔檢稽查,不立即制止,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者。
  4、執行其他緊急任務。

這個案子似乎連可以追車的基本條件都沒有

為了驗證警方追車不合理 , 犯得著拿命跟他拼 ?

聽到警消醫公務車出勤的鳴笛聲就自動暫停、禮讓 ,
一個很單純的觀念與行為反應 , 需要這樣複雜化嗎 ?

Crazynut 2018-04-02 11:39 AM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追車就追車,當時追車是執行公務,而不是事後再檢討被追的車是在什麼樣的人該不該追之類的,真的要這樣檢討乾脆以後看到可疑罪犯都讓他跑就好不用追了:unbelief::unbelief::unbelief:


你不要那麼專業好不好。

現在的氛圍就是,破案率太低了,警察幹什麼吃的,米蟲公務員。

追人或用槍出事,你看你看又沒什麼急迫性,何必呢。

當然警察不會永遠都是對的,但當成這樣也令人很洩氣。

人肉插騷包 2018-04-02 11:40 AM

引用:
作者sclee
女騎士完全沒有停下來先觀察,鳴笛的警車從哪方向來,等一下先讓他過

我住的地方附近有家急診醫院,鳴笛救護車天天來來往往

不管過馬路的,騎士,或開車的,總有人不甩,搶快先過

好像差哪一兩分鐘就受不了


城市規劃不良(應該說因為人民也不在乎 :laugh: ) 當你出門需要經過四五十個以上紅綠燈 :unbelief:

老柏(第四) 2018-04-02 11:41 AM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安全第一 警政署︰別追車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96766)
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1、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馳往現場。
  2、緝捕現行犯、逃犯。
  3、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服攔檢稽查,不立即制止,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者。
  4、執行其他緊急任務。

這個案子似乎連可以追車的基本條件都沒有

那是事後檢討,就像馬後炮一樣的東西


該不該追是一回事,開始追了就是追了

我是說開始追車後就是執行公務追車,就是有人愛跟執行公務的警車比拚
所以你是想表達的是被撞的人士發現警察不當追車所以是要拿命阻止警察不當執行公務事嗎???

人生現在才開始 2018-04-02 12:12 PM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那是事後檢討,就像馬後炮一樣的東西


該不該追是一回事,開始追了就是追了

我是說開始追車後就是執行公務追車,就是有人愛跟執行公務的警車比拚
所以你是想表達的是被撞的人士發現警察不當追車所以是要拿命阻止警察不當執行公務事嗎???

為什麼要呼籲非必要不追車
因為追車這個行為本身就有很高的危險性
不管有沒有禮讓警車 都有可能造成無辜的傷亡
開了上帝視角當然無所不能
換成自己在現場 時速近百的車子朝自己衝過來
真有把握自己閃得掉?
(至少我的機車沒有倒退檔,看影像女騎士的視線可能被計程車擋住,根本沒注意到警車的位置)

我不覺得這跟政策或規則是兩回事
至少如果警方有照章辦事
如今也不需要在這裡檢討被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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