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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部長:6都住宅區設寧靜區限速3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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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精華地區是很少改裝機車啦,但是卻有很多改裝超跑 :tu: 台北市一堆改管的四輪,又很愛拉轉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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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為了安全, 限速不如改成某時段禁用, 只能行人步行使用 把路段全程時速30公里以下來使用, 他應該自己來坐坐看那是什麼感覺.. :flash: :flash: |
這個就北七又不食人間煙火
之前台北市那隻交通局長也是系出同門 當時這顆蛋也在市府團隊應該也出了不少餿主意 難怪嘴砲王交通方面被人幹翻天 |
簡單來說就是學國外社區住宅的作法
宅住區、校園區、商業區的車位不夠,又沒有空間蓋停車場時 就把這一整區都畫成寧靜區 這樣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把道路兩邊的空間變成停車位,讓中間道路縮小 路變的窄小了,那車輛經過時自然就必須放慢速度,特別是兩邊要會車時,必須把車速放的很慢很慢 藉由道路設計半強迫地讓駕駛把車速減到30公里以下 然後同改善停車位不足與行人安全問題 也算是一石二鳥的作法 但會不會成為寧靜區呢? 我認為現況來看是不會 因為台灣跟國外有個非常大的不同 那就是機車密度高很多 而機車跟汽車不一樣 機車引擎轉速高很多,又不像汽車有引擎蓋把聲音給悶住 所以就算機車車速不快,噪音也依然很大,特別是年輕人又愛改管 所以只要有機車進入寧靜區,就算是30KM以下,也還是很吵 而且由於機車體積小,道路窄小對降低機車速度的效果也比較小 以上純就事論事 沒有挑撥機車黨的意思 我自已平常去買菜也都是騎機車的 |
引用:
應該要取締不禮讓行人 台北市推行多年 還是會有從人群中鑽過去的機車 或強行從行人前面開過的汽車 :think: 引用:
幾年前去三重,發現只有我一個人笨笨的兩段式左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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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台北市有在抓,外縣市就不清楚 抓到會罰錢 只要加強取締,應該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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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禮讓行人、經過學校減慢速度這些都已經推行多年 這些公務員只想要挑軟的做 簡單規定速限就沒他的事了 不要說鑽過去的機車,我在仁愛路這邊也常遇到硬要鑽過去的汽車 :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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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那樓上網兄說的轟轟轟改裝機車會有這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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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進步也有壞處,到了印度或中南部那種要隨意穿越馬路的地方,就很緊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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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做什麼事情先禁止再說嘍 例如 腳踏車不能騎人行道這件事也是有討論空間 是否所有專用道都已經畫妥?有沒有符合現況? 否則目前現況是 騎樓被雜物跟摩托車佔據 人走到外面人行道 腳踏車騎到馬路上,機車騎到快車道,快車道汽車限速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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