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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竟然強迫店家要收男店員穿女僕裝?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22892)

leeko 2017-02-21 09:39 AM

勞工局的裁罰實在有夠扯!

店家已經表明需要女性服務員,這算哪門子的性別歧視?

以後如果有人指明招募女性裸.體模特兒,男性當然也可以去應徵。

裸.體模特兒男女皆可擔任,招募者無權限定性別。 :laugh:

lompt2016 2017-02-21 10:17 AM

其實應該是TG想找女裝工作被打槍
店家沒錯 只是錯在用錯理由 不熟悉法規
就像賣淑女內衣內褲的由男店員協助?

人肉插騷包 2017-02-21 10:24 AM

去了女僕店 要是發現偽娘 不翻桌才怪吧 :laugh:

ppoq 2017-02-21 10:28 AM

大概是附近店家眼紅搶生意

marks 2017-02-21 10:54 AM

引用:
作者leeko
勞工局的裁罰實在有夠扯!

店家已經表明需要女性服務員,這算哪門子的性別歧視?

以後如果有人指明招募女性裸.體模特兒,男性當然也可以去應徵。

裸.體模特兒男女皆可擔任,招募者無權限定性別。 :laugh:

裁罰其實沒有錯啊, 現行法令本來就這樣規定的
店家不能說只收女服務員, 但可以說目前不缺男服務員
是店家太笨連做個樣子都不會, 連收個履歷都懶才會被人捅
反正那男的本來就擺明是要拿法律規定來捅店家的
新埔站那邊本來就是早午餐激戰區, 生意好被同業捅其實也很正常
話說回來以前去吃過這家, 有女僕服務整個心情都好起來了

銀★(砍掉續練) 2017-02-21 10:59 AM

引用:
作者人肉插騷包
去了女僕店 要是發現偽娘 不翻桌才怪吧 :laugh:


要看男的長相...

這麼可愛,一定是男孩子!


sclee 2017-02-21 11:11 AM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7 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
,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
在此限。



法條是有例外的,樓上有人提到男生可以去賣女生內衣,算不算列入"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因為賣女性內衣有可能女客人試穿時幫忙調整


希望所有店家學懂教訓,工作性質需要不同性別怕違法,聽到聲音是男生就用其他藉口拒絕就好

leeko 2017-02-21 11:16 AM

引用:
作者marks
裁罰其實沒有錯啊, 現行法令本來就這樣規定的
店家不能說只收女服務員, 但可以說目前不缺男服務員
是店家太笨連做個樣子都不會, 連收個履歷都懶才會被人捅
反正那男的本來就擺明是要拿法律規定來捅店家的
新埔站那邊本來就是早午餐激戰區, 生意好被同業捅其實也很正常
話說回來以前去吃過這家, 有女僕服務整個心情都好起來了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7 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女僕店服務員本來就是女性擔任外場工作,難道要招募滿臉鬍渣的偽女僕

如果我是這家店的老闆,我一定會提出行政訴訟。

micall.lee 2017-02-21 11:21 AM

引用:
作者leeko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7 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女僕店服務員本來就是女性擔任外場工作,難道要招募滿臉鬍渣的偽女僕?

如果我是這家店的老闆,我一定會提出行政訴訟。

http://www.awakening.org.tw/chhtml/...type1=&qtype2=&

引用:
(1)招募:雇主、事業單位在辦理徵人啟事、代招或代考的****中,原則上不可以限制性別。應該將職務所需的各項技能、資格具體而明確的要求,由求職者在應徵時自行斟酌自己的能力可否勝任此工作。

例如:某機構以「考量男女生理差異及工作辛苦」為由,於招考員工五百名中,明文於招考辦法中規定僅錄取女性四十一名,或是僅錄取男性--無論是限制女性名額、或完全不給女性名額,都有構成性別歧視之嫌。

除非有合理的業務必須性、或工作性質只適合特定性別,否則徵才****若寫有「限男性」、「限女性」均屬違法。例如:拍電影徵男主角限男性、女主角限女性,這就不會構成性別歧視。

再如:徵才****若寫有「工作內容偏重勞力、夜間工作較危險,女性不宜」、「考量女性照顧家庭責任,女性不宜」、「工作項目屬靜態文書須細心久坐,男性不宜」…或者未敘明具體理由,僅籠統臆稱「工作內容較適合某性別」等,作為性別上差別待遇的說詞,這些都是限於傳統性別刻板印象,不能作為這項工作必須限定男或女的合理事由,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的規定。


我擷取這一段,供參考

總之白話文就是,男性穿女僕裝工作,頂多只是讓你看了不舒服

但是男性不能穿女僕裝,那是性別刻板印象,我認為除非你可以指出為什麼男性不能穿女僕裝?不然我看就算提行政訴訟都會輸

(或許你看了不高興,對不起,法規就是這樣,況且說真的為什麼男人不能穿女裝?女人卻可以?)

當然,如果我是店家,我照收履歷,要來應徵也沒關係,但我有太多理由可以不用你

完全不需要因為這樣就跟法規鬥

傻瓜狐狸 2017-02-21 11:40 AM

引用:
作者212412
可以去EASY SHOP應徵賣女性內衣

有機會還可以變成內衣教父

:laugh: :laugh: :laugh:



我...........................賣內衣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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