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Uber開罰,公司會幫忙出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20114)
|
---|
認真問,神人可否解釋為何我們需要uber司機?
因為有車剛好又有閒的人太多?所以我們該給他們賺點生活費? |
引用:
至於網路一堆什麼處罰不合比例原則,酒駕才罰多少為何uber 司機要罰10萬等瞎到不能再瞎的言論,我只想說比爛永遠比不完,這是一種沒有最爛只有更爛的一種概念嗎 :laugh: |
我有坐過一次UBER 覺得不錯
但UBER公司不該為了逃稅而不守當地法規 它的程式 可以讓雙方知道對方的位置 到達時間 路程結束 雙方還可以互相評分 甚至可以列黑名單 其實就是個計程車版的買賣平台 各大計程車行 卻不求上進.也不要求司機素質跟車子 打個叫車電話 要先聽N分鐘語音.... 看到這麼好的東西還不快學! |
這種罰則只是突顯立法粗糙及怠惰而已
還有人說UBER遇攔檢查核乾脆逃逸還比較輕 開UBER 10萬起跳 酒駕 1萬5起跳 最高九萬 超速、逼車、危險駕駛等幾百幾千搞定 違反勞基法2萬起跳 路邊擺違法販賣 1200起跳 而且裡面只有UBER是可以用釣魚方式來賺檢舉獎金的 這如果拿來用在酒駕上,台灣至少每年可以抌救數十條人命 不過台灣人就是這樣,只要今天不是罰我都是你家的事 至於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重要嗎?你不要違法就好了啊! 就像馬丁.尼莫拉說的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今天這條法律粗糙沒事,以後大概擋到我利益的就比照辦理了 |
引用:
以我跨年才去越南玩來舉例 1.Uber很多國家都能用,方便快速無縫接軌 2.顯示車款、追蹤定位、指定到達地點 3.價位公允、信用卡付費 越南一堆計程車都會亂收費,而且有時會有地點、語言溝通問題 以上Uber都可以輕鬆解決 |
引用:
真的是粗糙及怠惰 所以才讓這種企業有漏洞可鑽 又可以繼續違法橫行在街道上 這法立的一點用都沒有 |
UBER就是小黃競爭者,政府要是處理的當,其實小黃服務是可以大幅進步的
把幾十年不變的小黃改為更有品質與科技服務的行業 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都是在這裡,進步不了或是故步自封,競爭力自然掉下來 |
引用:
方便不代表可以凌駕法律。 END OF THE QUESTION。 如果這樣的叫車服務很受歡迎, Uber應該來開公司經營,而不是規避法律。 |
引用:
uber固然違法 但此修法不太合比例原則 這才是惹爭議的地方 舉例來說 下載盜版也是不對 但不代表政府就可以把下載盜版的人往死裡整 例如現在只要抓到盜版,那怕你只下載了一部電影或一首歌,就重罰你30萬,檢舉你的還可以分5萬 應該沒有人會同意吧? |
引用:
依此邏輯要有用很簡單 酒駕者一律死刑 開白牌車者 一律死刑 開車超速、闖紅燈者都死刑 路邊擺攤者一律死刑 違反勞基法 通通死刑 小狗亂大便也死刑 網路罵人、批評政府唯一死刑 立法粗糙怠惰的意思就是法律隨便啦研究這麼幹嘛 前因後果、配套措施、比例原則太麻煩了 反正罰給你死就好 今天死不完明天死,總有一天會死完,天下就太平了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21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