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請推薦手機尋回追蹤app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15051)
|
---|
引用:
前面不是說"已經被關機了" 那就一定是有人撿走了. 令嬡放在外套口袋裡, 坐車時被摸走也不無可能. 簡單說, 就是警察想省事, 吃案. 你堅持要報案他是得讓你報的... |
引用:
沒電了 。 |
引用:
https://blog.gtwang.org/mobile/how-...-of-your-phone/ 有參考過這邊嗎?? |
引用:
樓主應該是想透過 IMEI 碼尋找那枝迷路的手機... :think: |
翻了一堆網路上的資訊後
發現一個殘酷的事實 新手機買來沒先做任何預防措施的話(上官網註冊或裝防盜app) 事後除了報警追imei碼沒任何辦法 其實就算有imei碼,如果對方只拿來用wifi連網不裝sim卡打電話 你一樣拿他沒輒追查不到 imei碼好像一定要用sim卡打出電話才能被追蹤到 經過此事之後,我馬上把自己和內人的手機開啟官方的防盜保護機制 以前都覺得沒必要無所謂 :think: |
所以手機掉了, 但不確定是被遺失或侵占?
打電話過去就知道了呀 想必打了, 但己關機. 那就是被侵占 可以報警. 怕你女兒謊報? 也別太擔心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rticle_id=90752 "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本章之罪準用之。」「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為刑法第335條、第338條、第324條定有明文,是刑法第335條侵占之罪,須告訴乃論,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非字第四二八號刑事判決:「本院按: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侵占罪者,依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準用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定,須告訴乃論。而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又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但是你的小三...... 你要非常小心, 你自己會吃上很多不同的官司. |
引用:
說真的,警察也難為,我相信每天遺失物品的人數以萬計,就像人走失了,當天也沒辦法報案一樣,因為真的太多 |
抱歉,前面沒說清楚
女兒把手機放在外套口袋坐車然後手機掉了 「坐車」是坐在她男友的機車上 所以當時請教警察時,警察就說我們根本連何時掉的都不知道吧 打去關機這點,警察也說因為就是在馬路上掉落的 說被人撿去關機,但也極大可能是被後方汽機車輾爆 女兒後來和男友是有沿路回去找過但沒找到 因為是女兒說上機車前才將手機放在外套口袋 所以從機車上掉落這點是肯定的 因此警察就強調要我們想清楚別亂報案 後來看網路上才知道,報這種案也是有業績壓力 而這種遺失案對警察來說應該算很頭痛的一種 找也不是不找也不是,聽說還有經費上的問題 警察跟電信公司調IMEI碼是要錢的,而每個月的經費就那些 而查你遺失的手機IMEI和查殺人犯手機的IMEI經費是同一個的 警察因此要如何妥善分配經費很頭痛可想而知 所以現在想想,認賠大概是最好也無奈的選擇了 |
引用:
日本竊盜案件破案率不到5%,這才是比較真實的破案率。 台灣破案率高很多的原因在吃案。 |
GOOGLE有定位記錄 如果有開的話可以參考
https://www.google.com/maps/timeline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45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