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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鄭捷:挪威能台灣為什麼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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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連電動都有, 我看說不定上網也OK. |
過一陣子該不會該犯又申訴說不能他剝奪合理的生理需求
每個月獄方還要提供他免費的[性服務].:D. 有這種人的存在真是對廢死的一大諷刺.:laugh:. |
以往的思維都是犯人關起來要人民繳納稅錢
其實只要關起來的成本 < 放出來危害社會的成本 支持關到老關到死 |
引用:
喔這樣也能犯法?犯了何法願聞其詳? 公然污辱鄭先生?造謠引起社會恐慌? 不如說您被2F帶風向 還是您就是鄭先生?如果是歡迎來告 我很願意就您所做的事在法庭上跟您說上兩句 |
引用:
其他地方看的報導是說可以用電腦,但不能上網 不能上網原因是不允許其和外界聯絡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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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
引用:
鄉民問我怎麼知道?開玩笑,我們幹司法的,知道的內幕當然比只會抄批踢踢的記者要多得多。前兩年我們機關派人到新加坡去參加研討會,我也隨行去當翻譯。記得內中有個印尼來的代表是在雅加達的警察學校當教授的,曾經跟我們提起,他有個學生就是承辦2011年台灣跨國詐騙案(後來引渡回台的那批犯人)的警官。說一輩子研究犯罪學,從來沒看過像台灣詐騙集團這種「成就」,簡直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完全超乎想像之外。台灣「老闆」們,不是只有開「公司」而已。還在當地搞軟硬體「技術指導」和「整廠輸出」,很多「員工」在台灣「公司」當完「學徒」後,自己出來創業,利用「上班」時學到的話術和心理戰術,詐騙當地人。台灣公司甚至還兼營硬體設備的進出口「貿易」,機台設備電話網路牽線,人員訓練,全線一路包辦到底。例如前兩年馬來西亞也破獲一個當地的詐騙集團,起出的犯罪工具裡面還有繁體中文馬來文雙語對照版的教戰手冊,詐騙用的電信機台還貼著光×商場的服務電話,不一而足。訊問之後,所有詐騙手法與台灣人如出一轍,聽得我們哭笑不得。 各國詐騙案開始層出不窮,人家雞飛狗跳,當然會連帶使得台灣在各國司法界聲名很臭。鄉民平常是不會意識到的,每年國際刑警組織都會統計各國的犯罪現況。名列為犯罪天堂的大多數都是政治腐敗,司法不彰,犯罪偵查技術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就只有台灣(詐騙)、瑞士(洗錢)、列支敦斯登(洗錢、逃漏稅)、義大利(組織犯罪)這幾國,是極少數已開發國家還被列入國際刑警組織榜上有名的犯罪天堂,超級丟臉!台灣被搞臭,重點在於我們無法有效打擊詐騙犯罪,還向各國輸出詐騙技術和「專業人才」,既然各國慢慢形成刻板印象,認為我們無法有效打擊詐騙,漸漸地台灣在跟各國洽談情報交換,打擊國際犯罪,引渡台灣人犯時,碰到的釘子就越來越多,人家臉色就越來越難看。事實上,從2011年菲律賓、印尼那一批詐騙犯被引渡回台灣,卻一個個輕判甚至無罪之後,台灣的名聲立即變得更加惡劣!曾經就有新加坡的學者在研討會上當著全體與會人員的面質問我方說:「我方應你們台灣要求,司法機關千辛萬苦跟監追縱偵查,外交單位還要搞引渡程序,還要頂住中國方面的壓力,好不容易把人抓到了,大費周折送回台灣。怎麼遣返回台以後,沒幾個月又再跑進馬來西亞,又搞詐騙,又被抓到!」搞得場面很難堪!幸虧我方代表反應很快,說這是因為我方審判程序嚴謹,證據不夠的只能依法治國家罪疑惟輕的原則下無罪判決啊。所以才要請各國同行的朋友們更加密切更加配合,提供更多情報更多資料,才能將壞人繩之以法,有效打擊犯罪嘛!雖說勉強呼攏過去。但是壞印象已經造成,就不是口才可以扭轉的。 說到這裡,不管你愛說引渡案也好遣返案也罷,綠媒就愛說這是馬英九舔中的結果,藍媒就是這是蔡英文不承認九二共識的下場。BBC還說什麼這是中國對蔡的當頭棒喝云云…就我們實務工作的基層人員,真正了解來龍去脈後看來,根本就不需要刻意上升到這種意識型能的對抗。一堆廢宅不懂法理,沒有實務經驗,沒有國際觀,一聽到「中國」兩個字就跟吃了春藥一樣,起秋著猴,恨不得把事情鬧越大越好,白痴到極點!不錯,我們是吃了虧,人不但被帶走了,還被人家藉機把「一個中國」原則塞進嘴巴裡。確實很氣,我也能理解鄉民的反應。可是論理論情勢,是我們台灣人在國外作奸犯科被人家抓到,,理虧在先,國際觀感上先天就很不利。事情真的鬧大,不但沒有人會同情我們台灣,反而還會引起其他同受詐騙犯罪之苦的被害國家同仇敵愾!幫中國恥笑我們。我記得有個版友推文說的很好,這種事情國際上人家根本懶得聽你台灣主權不主權,人家只會罵你活該。所以我才說事情要有理有節,低調以對,把該爭取的家屬探視權,律見權,公平審判等等問題拿出來和對岸協商就好,把我們在法理上「應該爭」且實力上也「能爭」的東西爭回來就行,免得自取其辱。不要學整天只會窩在八卦板發廢文發洩的廢宅一樣,利弊輕重不懂得權衡。昨天我看到一堆無腦廢宅在捧黃國昌,說他一晚上讀完肯亞引渡法很強,就覺得好笑,就算你真的讀完所有肯亞的法律去告贏肯亞的官員,於事何補?你硬要去跟人家強調什麼主權不主權,人家才懶得理你,你去吵一次,人家就又拿一個中國原則當擋箭牌尻洗你一次,你去吵N次,人家就尻洗你N次,不是自取其辱嗎? http://文思革.com/2016/04/18/%E7%88...94%A2%E6%A5%AD/ |
引用:
若真的會執行死刑且關到死的對象是沒差,但他點出的問題很實際 ,只要會放出來就真的該思考他批評的那些 :think: |
引用:
看新聞法務部有人出來說明 他還沒定讞關在看守所,除了放風打打藍球,沒有別的事要他去做 法務部說如果死刑定讞等待執行,死囚也不會有懲教去做工的問題,免得增添麻煩 獄政的事情,理論上他應該完全不知道 會點出問題是律師寫給他,教他在庭上唸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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